首页 -> 2006年第3期

从班规看当前班级制度文化的发展与不足

作者:贺 亮




  
  2.科学性的缺憾
  班规应该符合学生发展的身心规律,其内容、要求和奖惩方式都应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心理学教育学的科学原理。但不少的班规条例显然缺少真正的推敲,不符合教育的科学性。
  有班规这样写着:“晚间统计一下一天‘三闲’的数量,即:大致说了多少闲话,做了多少件闲事,闲思用了几小时。订出明天减少一点‘三闲’的具体措施。”还有班规这样写“周五被同学选为‘三闲’人员的,10票以上的罚写500字说明书。每超10票以上1票加写50字。”这个“三闲”——闲话、闲事、闲思,怎么就成为学生发展的障碍了呢?放眼古今中外,且不说多少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是在闲话、闲事、闲思中产生,而且我国古代最早的教育著作《礼记·学记》中就有“未卜禘,不视学,以游其志”的记录,意思是“没有夏祭,不去考查学生,让学生有充裕的时间按自己的志愿去学习。”其中“游其志”的说法很让人深思,让学生自由地去思考和选择自己的兴趣方向,自由地按自己的想法去学习是对学生发展极其重要和有意义的事情。没有“闲”,怎么会有真正的“志”?没有了思考的自由,学生岂不成了执行他人命令的小机器?现代社会要求培养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这样的班规岂不与社会要求与学生健康发展的要求相悖离?其科学性的确有待再推敲。
  还有班规将扣操行分与写“说明书”的字数挂起了钩,“量化管理分每星期公布一次,所有被扣分者都要说明书,说明在做本条例禁止做的事时的心理活动以及今后打算。说明书的字数按每扣1分五百字算”。也有班规直接按错误的程度来决定说明书的长短,“给同学乱取不雅的外号或骂人者,第一次罚写500字说明书,再犯者,每次递加500字”。然而,规定“说明书”字数是否有真正的意义?1000字、1500字的说明书里学生有多少能是自己真正的真情实感的表达?这样的惩罚条例说明我们学校在如何惩罚学生这个问题上没有进行科学的研究。笔者认为,教育并不回避惩罚。具有教育性的惩罚,它必然伴有爱的情感。苏霍姆林斯基为惩罚一个小男孩的好动,将男孩的一只手与他衣服的口袋绑在一起,让他感觉手失去自由的痛苦。然而,这一天,苏霍姆林斯基也把自己的手和口袋也绑了起来,陪伴着男孩。男孩经过这一次惩罚,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改正了缺点。孩子们并不怕惩罚,而是畏惧侮辱,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实施惩罚者是否心中有爱,是否让被惩罚者感觉到了爱。在爱的前提下,惩罚的科学性是可以进行推敲的,而且是必须进行推敲的。什么样的惩罚可以被学生所接受?什么样的惩罚不会对学生造成身心的伤害?比如前例中,让学生去写一千字的说明书,为什么不让他抄写一些生动的故事,以生动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启发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呢?还有没有更有趣而更有实效的办法呢?
  
  3.开放性的缺憾
  家庭、学校、社会是学生成长的环境,是相互联系的多个系统。但是在班规里却不能见到与社会、家庭相联系的项目。家庭角色在班规里出现,也就是到了操行分被扣到一定数量将通知家长,而社会的事物出现在班规里的,似乎只有被禁止进的“两室三厅”。这与我国学校和班级长期处在一种封闭式的管理下是有关系的。班规中对于社会和家庭角色的忽视,体现了学校和班级文化对于社会文化的畏惧与排斥。
  学校不仅是教育学生学习和培养遵守纪律的孩子的地方,学校更是促使学生社会化、成为合格社会公民的场所。应试教育狭隘的学生培养目标,造就了学校关着门养孩子的习惯。当然,对于不良的社会影响,学校应给以一定的屏蔽。但隔绝了社会影响,将会导致学生在面对社会真实问题时,感觉生疏和无助,从而可能出现问题行为。而事实上,现在信息社会无孔不入的信息渠道使得学校不可能阻挡社会对学生生活世界的渗透。与其一味躲避,不如与社会相应组织合作,引导学生多看到社会积极的一面,多思考走向社会可能的困难,引导学生讨论克服困难的办法,在学生走向社会前,为其将来可能面临若干邪恶诱惑打好预防针。当然,班规不能是无所不包的。但是班规对于社会和家庭角色应有效力的忽视,的确是导致其教育功能缺憾的一个因素。班级制度中应将社会和家庭列为可以帮助学生发展的积极因素,对其功能进行合理的开发和科学的应用。
  综上所述,我国班级制度文化中民主性和规范性得以增强,但是其个性、发展性、科学性、开放性的不足却是普遍的缺憾,从而也导致班级制度文化在教育方面的缺憾。
  
  参考文献
  [1] 谢维和.论控制主义的班级管理.长春师范学校学报,2004(9).
  (责任编辑孙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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