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合理性质疑

作者:曲天立




  当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在一些地方已经出台的中考改革方案中,绝大多数都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与升学挂钩,或作为重要的标准和依据。对于这一举措,社会议论很多,因为这种改革从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上,都不能给出让人足以信服的理由,相反人们有着太多并非多余的担心。下面笔者将根据教育部“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项目组撰写的《对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分析与思考》(简称《分析与思考》)及《初中毕业生综合评定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这种改革的合理性大胆进行质疑,以期引起人们更深入的思考。
  
  一、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创新吗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与升学挂钩一向被视为课程改革的突破点和亮点。其实,将人的综合素质纳入评价并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创造。早在中国两汉时代就有所谓举孝廉的“察举制”,在现代还有我们记忆犹新的“推荐”“保送”的升学制度。尽管它们在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评价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方面略有不同,但其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那就是通过一部分人主观上的认定,甄别出哪些人是在思想、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具有符合主流社会要求的规范和品质。
  根据《指导意见》,评定者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建议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不得少于3人。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3-5位教师分别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等独立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写出综合性评语;一种是由3-5位教师共同讨论,基于学生成长记录、日常表现以及学生自评和互评结果,给学生确定各项的评价等级,并经集体讨论写出综合性评语。这样的评价有多大的可信度,能让人放心吗?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能走多远,其对中国教育的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这种改革没有人敢下断言,但“察举制”和“推荐”“保送”的升学制度却给了我们太多的教训与经验。在历史上,对“察举制”的改革是从此实行延续了几千年的科举,对“推荐”“保送”制度的改革是从此恢复了在“文革”中被取消的高考。改革不尽全有理,凡事必须进行论证,慎重行事,而不能只迎合某些人的口味。
  
  二、综合素质评价真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吗
  
  在论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价值时,《分析与思考》提出“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并指出“在当前的教育实践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育教学围着考试尤其是中考、高考转的现象,出现了将评价内容进行主次分配,对考试涉及的内容优先考虑,重点保证;考试不涉及的内容较少被关注。”因此他们认为“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将学生多元发展目标明确置于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标准中,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形成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助于体现素质教育精神、提高教育教学品质、最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的确在当前的教育实践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育教学围着考试尤其是中考、高考转的现象,但这个问题与对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好像没有多大的关系。教育教学围绕考试转,根本的原因是我们的教育部门和一些学校机构在办学方向上出现了问题,而不是学生个体在综合素质上有问题。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有些学校和地方,为了本地区或本学校有较高的升学率,在课程的设置与安排上故意“对考试涉及的内容优先考虑,重点保证;考试不涉及的内容较少被关注”,违背教育方针没有向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由于学生不能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当然很难能获得全面的发展。而提供全面发展教育的责任在学校。从来没有听说过通过学校不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而通过对学生个体进行素质评价就能促进学生的发展。
  全面发展是否就是“全人”发展、“全才”发展、“全能”发展?某省的综合素质评价就有这样一个笑话,其中有一个内容是考学生炒菜的水平,来判定其某方面素质。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人就是这样简单地把全面发展的教育当成了“全人”发展、“全才”发展、“全能”发展,即在道德上不能有一点瑕疵,学识上必须是什么都懂,在能力上各种事情没有不会的。否则一旦你炒的菜不对某些人的口味,那么你就不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就可能被认定为是综合素质不高的人。
  
  三、综合素质评价有助于在教育中建立诚信文化吗
  
  有人认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对传统教学、传统评价方式的强有力的冲击,其在课程改革中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改变了多年来仅凭考试成绩、将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的唯一依据,而且对于在教育领域建立诚信文化和诚信制度是一个挑战和机遇。其实,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未必像有人积极鼓吹的那样,有利于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发展,有利于高中选拔合格学生,有利于在教育中建立诚信文化。相反它有违公正公平的原则,导致伪道德的盛行。
  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一旦与升学挂钩,就成了高利害的评价。评价的结果几乎直接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和家长会非常关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但此时,他们关注的焦点已经不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什么样的发展,更关心的是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因此,他们不会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上努力,而是在努力想方设法提高评价成绩。由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同时,还会片面追求综合素质的高评价。
  目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主要有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六个维度。比如在道德品质这个维度上,学生为了获得高评价,就不能默默地做好事,而必须想办法让老师知道。那么这种做好事的行为更多的是出于功利,而不是内心的愿望。所以《中国教育报》上有人感慨,做好事是不是要留回执?这是教人堕落还是教人向善?于是我们也看到,有些学生为了展示自己的高素质,忙忙碌碌地像赶场一样参加各种竞赛评比,只为了获得一纸证书,因为这个证书代表着你的素质。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负担也败坏了社会风气,有人趁机进行证书的大“批发”。
  真正的素质教育,真正想提高学生素质,是一种自由的教育,是让学生在自己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而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就是要让学生做大人们要求他们做的事。用这种方式进行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机制,不啻是痴人说梦。连高考这样严密的制度设计,还有人不惜以身试法,更何况综合素质上的弄虚作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观察及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这些内容中,且不说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会失真,就是教师和同学的观察及评价也会存在很大水分。至于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考试和测验的信息,在这方面弄虚作假也早已成为许多学校公开的“秘密”。
  
  四、综合素质评价有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设计的最大缺陷在于,综合素质评价是典型的选拔性评价思维,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学生。比如项目组建议“实验区合理地限定优秀的比例”。而且“如果实验区学校情况相差不远,可以根据优质高中资源确定统一比例;但是如果学校情况相差很大,实验区则需要考虑学校之间的差别,根据督导评价结果等方法,大致确定某类学校的比例,然后以此为基础确定每一所学校的比例”。对这个建议我大有疑问,难道我们的学校还必须培养出一些综合素质不高的学生吗?难道学校条件不同,学生的综合素质就一定存在差异吗?我们考试制造出了差生,难道综合素质评价也要制造出素质不高的学生吗?
  孩子是正在发展中的人,过早地给他们打上标签,可能会对孩子的一生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而且我们的教育是第一次为一个未来的社会培养人才,所以我们更应当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孩子。当我们用传统的成人的眼光来综合评价孩子的时候,那些富有创新精神和充盈个性的孩子往往就都成了“另类”,这足以造成整个民族精神的萎缩。比如有的学生可能表现得很听话,有的学生可能表现得很顽劣,但怎么能据此就可以评价出听话者要比顽劣者素质高呢?对于正在发展和成长中的学生,我们有什么资格就给他们贴上综合素质高不高的标签?在综合素质上对学生分出高下,比对“差生”的歧视还要严重。难道我们的教育制造出一批批的差生还不够,还要再制造出一批综合素质不高的学生才甘心吗?
  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见过这么一个比较有名的“综合测评”:假设要在以下三个候选人中选择一位来造福全世界,你会选谁呢?第一个人吸烟嗜酒,有两个情妇,笃信巫医;第二个人曾经两次被赶出办公室,在大学时吸过鸦片,每天睡到中午才起床;第三个人保持素食的习惯,从不吸烟,年轻时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曾经是国家的战斗英雄。答案是出人意料的残酷,第一个人是丘吉尔,第二个人是罗斯福,第三个人是希特勒。我们的综合素质评价能选出谁?
  教育需要改革,但不是为了改革。
  (责任编辑 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