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语文课程改革的问题透视
作者:任小平
2.新教材某些环节的编排设计欠缺科学性,不符合语文教学规律
和旧教材相比,语文新教材在编排体例和内容设计上有了较大变化,体现了新课改的新理念。但有些改变却不尽如人意,缺乏科学依据,不符合语文教学规律。如人教版、苏教版、语文版和湖北版初中语文教材,都取消了“预习提示”的编排,这种做法严重忽视了语文教学的科学性。预习对语文单元教学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能调动起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为新知识的学习作铺垫,是新知识学习的“先行组织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新课标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但自主、探究并不是说学生不需要指引,相反,预习提示正是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学习的一个好形式。再如,新教材中都无一例外加入了语文综合性学习内容,这是一大进步。但有些教材中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设计有迎合语文课程标准的意味,并没有体现语文学习的特点,为活动而活动;有些综合性学习设计动不动就是一些大型活动,活动周期长,似乎更适合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开展而不适合在语文学科中进行,语文课程毕竟时间有限,不可能任何知识的学习都要用这种时间代价大的方式来进行。另外,现行语文新教材都过于强调教材的人文性,忽视了语文的工具性,造成语文能力训练体系的弱化,语文能力培养的有序性、系统性难以在教学中得到保证。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教材编写者的高度重视。
四、语文教师问题
教师在新课改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他是新课改的主要实施者,新课改的一切措施都要通过教师来贯彻实施。因此,如果教师出了问题,那对新课改将产生无法想象的后果。新课改以来,虽然各地各校都开展了形形色色的新课程培训,坚持“不培训不上岗”,但依然有相当数量的语文教师无法胜任新课改的要求,对新课改的认识存在种种误区,有的认为课改就是换一套新教材,有的虽然对新课改有所了解,但为了图省事,就新教材旧教法,穿新鞋走老路。如此对策,新课改无异于新瓶装旧酒,没有任何意义。
产生这样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就是教师培训的形式化。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教师更加深刻地理解新课改的理念,促进新课改的良性循环,为教师的成长提供机会。然而当前的教师培训大多数都是采用人海战术,采用满堂灌的方式;常常以行政强制性手段进行培训,导致部分教师产生抵触情绪;培训的内容也缺乏针对性,就理论而理论,没有针对教学的实际情况查找与新课改要求的差距,探讨如何将新课改理念融入到教学实践当中去。其培训效果可想而知。第二是教师自身能力问题。新课改对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的要求很高,而许多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远没达到新课改的要求,需要重新优化自身的整体知识能力结构。如今我国教师资格考核已经面向社会开放,许多未经过专门师范教育的人通过短期培训和考核就走上了教师岗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我国教师整体能力的不理想。第三就是新课改的理论本身存在洋化倾向,对国外理论没有根据中国实际进行本土化,导致理论玄虚,教师不易理解。
也正由于以上原因,语文教师对新课改理念产生误解,导致诸多怪现象的出现:新课改强调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强调语文的人文性,于是一股轻视知识的风潮就出现了,撇开知识对学生进行人文熏陶,结果人文熏陶的效果还没见着,学生的语文能力倒是整体下滑了;新课改强调要培养学生个性,强调要个性化阅读、多元解读,于是“愚公很笨,可以打隧道而不用移山”“愚公很专制,强迫别人帮他移山”等等所谓“个性”“多元”的解读就出现了,而我们的语文教师对此类标新立异的解读似乎很赞赏,尽管有些解读在价值取向上明显存在偏差;新课改强调学生的主体性,于是动辄就让学生自主学习、活动学习,教师成了“放羊倌”;新课改强调语文教学现代化,要充分利用多媒体课程资源,于是语文课上多媒体课件满天飞,结果学生看得眼花缭乱,课堂表面上热闹非凡,而学生却什么也没学到。教师的这些错误做法,对新课改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
五、语文课程评价问题
1.不可避免的尴尬:考试制度
课程的评价制度和评价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中小学的实际教学。目前我国的课程评价主要用于选拔人才,选拔人才的主要制度是考试制度。考试是我国课程评价和人才甄别的最终方式,分数是最终衡量学生能力、教师水平、学校等级甚至是一个地区教育发达与否的标准。不管语文新课标中如何强调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要”,“为学生的不同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如何加强“形成性评价”,“不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但它无法回避中考、高考制度;无论它多么提倡多元解读、个性解读,高考阅读理解的正确答案个数还是有限的;无论语文新课标多么强调情感态度价值观,高考时语文还是要考字形字音等语言基本知识。它所提倡的主观性的、难以量化的评价内容与方式和我国的考试制度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而在目前的中国是无法废除中考和高考制度的。要上重点中学、要上大学、上理想的大学,都是参加考试,都要有分数作为最终的通行证。在这样的应试环境之下,在我国的考试制度还没有根本性的变革的情况下,新课改的评价方式显得有些无力招架了。于是在考试制度的威逼和分数的利诱下,语文教学依然继续我行我素,为了分数而教,为了分数而学,只不过多了一件掩人耳目的外衣。
2.令人啼笑皆非的考核: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笔试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本次语文新课改的新生事物,目的在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作为新事物,综合性学习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一些课改试验区也摸索出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有些做法却值得商榷,如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评价问题。一些课改实验区尝试在中考语文试卷中专门设置“语文综合性学习考查”试题。笔者对此感到疑惑:语文综合性学习是否有必要进行试卷命题考核?笔者认为这是对语文综合性学习评价的一种错误导向:形式主义的笔试,完全违背了语文综合性学习设定的初衷。这是对语文综合性学习理念的形式主义和机械主义的理解。语文考试命题本身就应该是对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综合考查,而没必要专门列出一项“语文综合性学习”考查,好像其他的题型就不能体现也不能考核学生语文综合能力似的。再者,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一种实践性、活动化的学习活动,活动的过程、体验,不是几条文字化的试题和固定化、量化的答案就能检测的,只有那些过程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才适合它。笔者认为应将语文综合性学习目标的考查融入到整张试卷中,任何一种题型都应从考核语文综合运用能力的角度来命题,这才是语文综合性学习考核的一种实现方式。
综上所述,语文新课改依然任重道远。面对成绩,我们还没有资格也没有时间来庆祝,因为存在的问题比取得的成绩在这个瞬息变幻的时代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审视新课改中出现的问题,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这样,语文新课改才能从理想走向现实,语文学科才能真正实现它“为造就时代所需的多方面人才,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发挥应有的作用”的豪情壮语!
(责任编辑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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