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农村学校不容忽视校园性侵犯

作者:尚国营




  近年来,一些农村、山区学校教师性侵犯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猥亵、强奸女生的案件屡屡发生。这不仅给受害学生幼小的心灵和其家庭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而且严重败坏了教师“为人师表”的公众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一些相关学校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副面影响。它给我们农村学校管理敲响了警钟,引发我们的一系列思考。
  
  一、教师性侵犯的特点
  
  1.犯罪对象的特定化和低龄化
  犯罪分子选择的侵害对象均是有着密切联系的施教学生,而且大部分未满14周岁,有的只有6岁。
  
  2.犯罪手段的隐蔽性
  犯罪分子往往借用冠冕堂皇的理由,以隐蔽的手段对学生实施侵害,这是教师性侵犯的主要特征。常以辅导功课、个别谈话、打扫卫生、帮老师洗衣服等借口,将女学生喊到自己宿舍,实施猥亵。
  
  3.犯罪心理的狂妄性
  犯罪分子以传道解惑为幌子,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地对学生实施侵害。如有的在圣洁的课堂上或图书室,猥亵女童,其手段令人发指。
  
  4.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心理调查表明,当女学生受到侵害后,不仅幼小的身体受到摧残,影响今后的生理发育,而且,对人格、智力以及对生活的态度也会产生极大的伤害。进一步地说,这种伤害会让受害女生产生对自身性别角色的耻辱感,会挫伤受害者今后成长的自信心,会使受害者对整个异性群体产生一种本能的厌恶和恐惧。这种伤害,还会导致受害女生智力减退,厌学、厌世,有些学生由于心理上的恐惧和压抑,不愿再去学校上学,以至逃学、退学。
  
  二、教师性侵犯产生的原因分析
  
  1.个别教师思想堕落,缺乏职业操守
  促使他们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学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一部分教师放松职业道德修养。有的把教学工作当作一种临时饭碗,一边从教,一边厌教;有的整日思慕那种灯红酒绿的生活,贪图享受;有的沉醉于黄色书刊和黄色网站,萎靡不振。凡此种种,都是思想堕落,缺乏职业操守的表现。
  
  2.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约束机制不完善
  在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相当缺乏,教师往往一兼多职。学校疲于应付教学任务,一味强调教师教学水平,追求升学率,对师生课外活动和交往缺少必要的约束,致使犯罪分子常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如辅导功课、谈话、打扫卫生、看管物品等,从而对学生实施侵害。
  
  3.农村家庭教育的误区
  许多学生家长平时忙于农活或在外打工,将孩子完全托付给了学校和老师,对子女在校的情况疏于过问。他们最常见的教育用语是:“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这无形中向孩子灌输教师权威意识,使孩子们认为老师都是“绝对正确、不可反抗的”。尤其是那些年龄幼小身心发展还不成熟的小学生,更是惟老师命令是从。他们在受到同伴攻击时,会选择各种方式来保护自己,但对于来自老师的侵害却茫然无措,不敢质疑、抗争。
  由于教育观念的封闭保守,许多家长仅仅看中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对孩子的青春期心理尤其是性心理的发育重视不够。那些受侵害的女孩们更是在性知识上存在认知盲点,她们意识不到自己受到了侵害。家长很少与孩子进行谈心和交流,对孩子发生的异常情况极少关注,这也是女孩子经常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
  
  4.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缺乏力度
  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小学生的自身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也是重要原因。由于小学生权利意识的缺乏,使师生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形成了教师对学生的支配地位。需要指出的是,年幼无知的孩子在身心受到摧残之后不敢反抗,不去举报,甚至不知危害,没想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充分说明当前有些农村地区学校,对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5.学生心理不成熟,给个别教师犯罪造成了机会
  由于农村、山区交通不发达,生活封闭,使得学生遭到侵害时,胆小怕事,茫然无知。主要表现出以下几种心理。
  幼稚心理:如,一个女学生被猥亵后,还以为与老师做这样的事,是老师上课的功课。这实在悲哀。
  恐惧心理:犯罪分子对学生侵害后,恐怕事情败露,常用恐吓手段,如不让上学,不准考试等。由于心存恐惧,受侵害的学生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告诉家长的,这就给罪犯长时间犯罪提供了机会。
  担心受惩罚心理:个别家长得知孩子被辱后,不是对其孩子进行安抚,使孩子摆脱痛苦阴影,或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而是感到丢人现眼,把一腔怨恨转嫁孩子身上,对孩子埋怨,甚至打骂。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使多数学生往往不愿告发,不敢告发,从而使犯罪分子更加胆大狂妄。
  
  6.少数教师的心理障碍问题
  由于农村、山区中小学物质文化生活相对贫乏,教师与外界交流沟通太少,业余生活单调,再加上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工作待遇、人际关系等因素,导致许多教师压力很大,心理障碍的发生比率较高。2001年4月,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对辽宁省2292名教师的检测结果表明:51.23%的教师存在抑郁、强迫、偏执、攻击等心理问题,其中32.18%的教师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教师属于中度心理障碍,2.4%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从农村教师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问题来说,不管我们怎么采取措施严惩教师性侵犯,对于促使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教师个人的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抑制作用是有限的。
  
  三、防范教师性侵犯的对策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把好新教师的入口关。由于农村学校教师的缺乏,尤其是私立学校的增加,代课教师和新任教师的资格审查,就摆在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的面前。有关部门除了要对教师的学历、教学技能加强检测与评估外,还要尽可能地对教师的个性健康进行检测。
  加强师德和法制教育。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应该境界崇高、淡泊名利。学校应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强化职业操守,提高教师的职业责任感。要加强《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学习,并纳入教师业务的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教师以法从教意识,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加强对农村教师心理健康的关注。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应该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广大教师的心理健康方面的素养。有条件的学区,要建立专门针对教师心理健康的组织,为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咨询和服务。这是预防教师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长远之计。此外,学校应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了解和掌握教师的生活和精神需求,组织教师走出闭塞和孤独,使他们能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敬业、乐业。如果发现有不良苗头,应适时提醒、帮助,必要时调离岗位,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地预防教师对学生实施犯罪案件的发生。
  
  2.改进课程内容
  加强法制教育。在农村中小学,要增开普法课程,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应该享有的权益,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要开设青少年心理健康课。学校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改进青春期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把性教育公开化、正常化,教给学生一些青春期发育知识,让他们掌握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往方法,让他们不仅学会合作和谦让,也要学会否定和拒绝。
  
  3.强化学校管理约束机制
  2003年8月5日,针对这些屡屡发生在中小学校园里的教师性侵犯事件,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校性侵犯案件报告制度,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败类。这份通报还作出了很多具体的规定,如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教师性侵犯知情不报的教师,要开除出教师队伍,永不录用。
  学校对师生交往应有规则,强化约束。校园里也并不都是净土,社会的负面影响或多或少地渗透到校园里,老师的思想难免会触及社会阴暗面。因此,对师生交往应强化约束。如禁止教师将女学生带至独立的寝室,如确需要个别沟通的,应在办公室进行;若条件不允许的,学生进入教师寝室的应将门窗打开。
  
  4.做好家长教育工作
  家长要重视对女孩进行早期防范性侵害教育,要掌握分寸,不能让孩子产生恐惧心理,但又要让孩子明白该怎样保护自己不受性侵犯。学生家长尤其是女学生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随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各方面情况,不能仅仅关心学习成绩。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与他们共商防范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家长委员会和社区的意见作为对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