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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大忌——快慢班

作者:湛卫清




  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法颁布前,不少义务段的学校,各种形式的快慢班(人们习惯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直接称为“快慢班”),如“火箭班”、“特快班”、“特色班”、“实验班”等愈编愈烈,新法颁布实施后,不仅业已存在的快慢班似乎“木已成舟”,未见执法迹象,而且还有学校置国法而不顾,顶风而上,继续编排快慢班,这是典型的令不行,禁不止,家长意见很大。
  客观地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各种形式的快慢班,所作出的各种努力是值得首肯的。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出台过响应的政策措施,明令禁止普通中小学校编快慢班;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也把是否有编快慢班行为列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考核指标。新法的出台,对分快慢班行为由一般违规上升为违法,对快慢班问题的重视由教育行政部门的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如此力度的“重拳出手”,为何硬是打不掉这一严重违反教育基本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怪胎”?由于社会经济的、文化的原因,这一问题的成因的确十分复杂,但没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快慢班的严重危害恐怕是当前“有法不依”的主要原因。有鉴于此,笔者对快慢班的危害试作如下几个方面的分析。
  第一,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一般认为,教育的均衡发展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区域发展的均衡化,学校发展的均衡化和受教育群体发展的均衡化。受教育群体发展的均衡化“主要是指不同群体的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起点、过程和结果方面的机会均等,即拥有相对平等的入学机会,获得大致均等的教育资源和条件,并获得尽可能的发展和成长”。[1]慢班使一小部分受教育群体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条件,而大部分受教育群体则无缘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表现为同一年级的不同班级之间,师资力量、教学管理、经费投入、成功机会(包括学生和教师)等存在极大差距,能够获得尽可能的发展和成长的仅是小部分“精英群体”,作为“普通群体”的大多数受到的是冷落和遗忘,在不公平的待遇下,他们的发展是压抑、片面甚至是畸形的。
  教育均衡发展的三个层面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受教育群体发展的均衡化是区域发展均衡化和学校发展均衡化的目的和归宿,区域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均衡化只是前者均衡发展的手段和条件。同时,学校内分重点班、非重点班,与校际间分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以及区域间分教育的重点发展区域、非重点发展区域的逻辑理路一脉相承,在国家促进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和校际间均衡发展逐步取得成效的今天,快慢班的顽固存在是整个均衡发展格局和逻辑体系中一个很不和谐的音符,其存在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均衡发展的终极目标,成为新法致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大障碍。
  第二,影响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素质教育的切实推进。新法第三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编快慢班,从一开始就摆开了抓应试、抓少数优生的架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质量自然成了一句空话。素质教育包含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而编快慢班往往打击的是大多数学生的学习自信和人格尊严,如此编班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吗?心理学研究表明,歧视性环境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快慢班可谓人为地营造了一种毁损人而不是培养人的非生态环境,制造了众多的教育之恶,使教育的道德性在公众的质疑声中逐渐失去根基。
  笔者从事中学教学与管理十多年,每次分班或滚动后的场景可谓刻骨铭心:哭红了眼的女生,垂头丧气的男生。脆弱的女生分到慢班,情绪低落,为防意外,能言善辩的老师慌忙慰抚。某次分班后,一位在高校工作的家长没有与校方对话,而是在学校门口贴了一张请愿书:“尊敬的学校领导,我的女儿从快班淘汰到平行班后,每天以泪洗面。我们家长已主动配合学校做了大量说服工作,但没有成效。所以恳请学校在平行班里再抽出一个好班,为人父母将感恩涕零!”在一次“评教评学”的问卷调查中,一位中学生也表达了类似的心声:“最好不要分班,这样对每一位学生有很大的心理伤害,如,这次期中分班,有的被分走的同学(指分到慢班的学生,笔者注)可以说哭了一天一夜的都有,还有的家长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就掉下了眼泪。”[2]这些成了笔者多年来最深的心痛。不分,面临的压力更大;分,对学生的伤害太深。我们的教育到底怎么了?教育何日才能回归它的本真?
  有论者说,快慢班就是在落实“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是一种“量身定做”的有效教学模式。但事实是,许多学生被分到或滚动淘汰到慢班或所谓的“下行班”后,成绩都不同程度地下滑,如此快慢班,牺牲了大多数,发展的只是少数(是否真真能更好地发展还是未知数),这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方针不是背道而驰吗?“在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思潮下,想要借由个别教育工作去转化特定的儿童,十分困难。”[3]再说,谁能判定好学生分到快班一定比不分班提高更快?由于同一学生不可能同时在两个班进行对比实验,这种教育评价的困难从一个侧面也说明分快慢班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
  自然是存在差别的,也许正是这种差别的存在,才构成了自然的和谐。教育与自然一样,要保持一个和谐的生态环境,就必须正视差别,让各类群体自然共生,互动互补,协调发展。人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对教育的启示绝不是小题大做或牵强附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与实施素质教育不能不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自然教育的基本理念。
  第三,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的因素很多,但给予教师发展机会均等的课堂教学试验田同样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编快慢班后,慢班教师用在维护教学秩序上的精力和时间比较多,而在谋求质量的提高上常常力不从心,分类后的学生因缺少领头羊、梯队和学习的积极性,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沉闷而尴尬,教学质量一般难以提高,在这种教学氛围的长期浸染下,教师专业发展的热情和意识必然丧失殆尽。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一定的团队精神。快慢班分类了学生,也分类了教师,造成了教师中的等级制,慢班的教师通常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同时也充满着对立情绪,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学校没有为他们提供平等发展的机会。在这种情形下,要形成和谐、向上的团队精神比较困难,形成良性竞争的格局也不可能。教学质量高,“你是快班嘛,应该的”。教学质量低,“我是慢班嘛,这样就不错了”。责任感差的教师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误人子弟了。因此,快慢班的存在不仅影响到教师的专业发展,还影响到人际关系、团队精神、教师的整体发展和青年教师的成长,其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负面作用不可低估。“教职是以人际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发挥作用的,动摇这种信赖关系的行为会直接给职务的履行带来障碍。”[4]
  第四,影响家长和社会对教育的认同。每次分班或滚动后,学生的情绪也感染和影响了家长,他们或愤怒,或委屈求全。愤怒的家长来校,有勇气与耐心者方敢面对。某校家长会,慢班寥寥无几,入会教师人数超过家长,究其原因,家长一语道破天机:“我们慢班学生的家长也觉低人一等,下次就别通知我们了。”当然,也有学生不愿意通知家长的情况。可见,快慢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家长,“破罐子破摔”的不只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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