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农村初中校本课程开发的方法

作者:刘海军




  笛卡尔曾说:“最有价值的知识是方法的知识。”S•拉塞克和G•维迪努也说:“在某些条件下获得的成就和在另一些条件下蒙受的失败使人们更加关心计划者、课程设计者、研究人员和教育者所用方法的质量。”可见,正确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法是校本课程开发活动顺利进行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在农村地区,以学校现在的条件和水平,单独开发校本课程很困难,因此,可以考虑采取以下课程开发的方法。
  
  一、 合作开发
  
  1.同类学校合作模式
  即普通农村中学之间的联合,以实现资源共享。农村中学之间区域跨度小,交通相对便利,相互之间多有联系,这为校本课程开发的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学校之间只要教育思想与办学宗旨相近,就可以进行合作,以此增强课程开发实力。合作方式有联产式、承包式、开放吸收式。联产式,即把两所或多所学校联合开发的人员、经费和资源合并在一起,分成若干课程开发小组,每组负责不同部分的开发任务;承包式,指合作的学校根据自己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各自负责课程开发计划中的不同部分,最后加以整合,实现成果共享;开放吸收式是指各学校在明确课程开发的目标与原则后,对同一课程进行单独开发,然后相互开放自己的开发成果,吸收对方的优点,对自己的课程进行完善。
  
  2.学校——社区机构合作
  农村中学校本课程开发应该有农业方面的知识,而这方面知识学校的老师本身也比较缺乏。社区中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文化站、职教中心等资源却未得到充分利用,普遍存在人员、设施闲置的情况。学校和社区机构的合作,一方面学校可以利用社区机构的人员、技术、场地、设施;另一方面社区机构可以利用学校这个基地,宣传科学、文化知识,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学校可以聘请社区机构的人员作某方面的专题报告,提供咨询,也可请他们到学校和教师一起参与课程开发或培训教师的某方面知识。另外,学校要充分利用社区的硬件,如实验基地、设施等。学校——社区机构合作开发课程要和国家的农科教结合,即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改变农村经济、科技、教育相互脱节的状况,坚持教育部门与农业、科技等部门密切合作的体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逐步形成农业、科技、教育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3.学校与县教研室合作
  县教研室是县教育局或教育委员会下设的一个专职机构,由县内各科优秀老师组成,专门负责教育研究和与外部的交流与合作。而现阶段,教研室更多的是起上传下达的作用,它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学校和教研室合作既可以利用教研室的人力资源,也可以利用教研室的信息资源以及其他物质资源,有利于整合县域内的课程资源。教研室则可以把与学校的合作作为一个研究的过程,合作的成果可以作为县区内的示范。学校与教研室合作的主要方式有参与式和协助式。参与式指学校与教研室把所有的人、财、物合并在一起,共同确定课程目标、原则、方法、步骤,根据课程开发的需要和人员自身的优势,在课程开发中担当相应的任务。协助式指课程开发以学校为主,教研室根据学校的请求和需要,提供师资、信息、技术、物质支持。
  
  4.学校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
  从土地上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的占到94.5%,转移到外地仍然从事农业的仅有5.5%,可见,农民迫切需要的是第二三产业的专业技能。现在,几乎每个县都有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有的还不止一所。这些学校职业教育师资和办学条件都比较好,学校可以和这些单位合作,对初中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可以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毕业生的主要流向,对准备就业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培训。阳光工程是政府针对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难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难以提升从业的岗位层次的情况,由公共财政支持,主要在粮食生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通过对农民进行定点和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用工量大的行业的职业技能,并保证受训农民能够转移就业,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阳光工程”只是15~90天的短期岗前培训,课程开发不仅仅限于这种培训的内容与形式,而是借鉴这种方法,对学生进行非农职业技术教育,以便学生毕业后顺利向二三产业转移。
  另外,学校还可以和高校或其他研究机构合作,由于这方面的研究较多,这里就不再阐述。
  
  二、 对口支援
  
  1.学校的支援
  目前,有些学校尤其是重点中学已经成功地进行了校本课程开发的实验,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虽然课程开发植根于本校的环境,“从一所学校获得的环境分析结果不能照搬到另一所学校”。但是,校本课程开发需要一定的理论与技能,这是一定的、相同的。校本课程开发应该利用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具有校本课程开发经验的学校对口支援没有进行过校本课程开发的农村中学。对口支援工作要着力解决受援学校的“软件”问题。通过培训师资、指导开发与交流教育信息的方式,促进受援学校的教师观念更新和能力提高,同时,也可向受援学校提供一些闲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具和图书资料等。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可以互派教师,支援学校具有校本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经验的老师到受援学校进行一定时期的现场指导,依据原有的经验,结合受援学校的情况,进行示范性的课程开发;同样,受援学校的老师到对口的支援学校进行相应时间的观摩、学习,逐渐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与技能。这样,不但可以减少由于教师离职进修而导致教师空缺的矛盾,而且,由于指导者来自教学实践第一线,可弥补课程理论工作者的不足。
  
  2.高校与研究机构的支援
  高校与研究机构拥有专家群体,课程开发理论知识丰富,可以为农村中学课程开发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这种援助主要有咨询法、指导法和混合法。咨询法指当学校课程开发遇到技术问题时,高校与研究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当然,这种咨询应该经常性的。指导法是部分专家、学者到学校课程开发现场,帮助课程开发。混合法指在学校进行课程开发过程中,根据学校需要,综合使用咨询法和现场指导法。学校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应该尽量使用指导法,因为现场指导可以使专家对学校的环境、优势、资源等更加了解,使指导更具有针对性,而且,在指导的过程中,也带有咨询的成分。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和课程三级管理制度的普遍实行,由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人员有限,不可能进行现场指导,可以采用咨询法或混合法。高校与研究机构的支援,开发的主体依然是老师,不能由专家编教材,学校的老师教教材。
  需要说明的是,高校与学校联合开发的关系有可能是合作,如华东师范大学与锡山高级中学的情况,双方都有各自的需要;但是更多的是支援型,即高校没有这方面的研究课题或研究意向,只是帮助学校进行课程开发。
  
  三、 建立中介机构
  
  在新课程改革之初,由于农村学校校本课程开发能力普遍较弱,可考虑建立一些课程开发的中介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这些机构由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会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并积极和高校、职教等机构联系,开发出“类”课程,然后以“类”推出,供学校选择、改编,逐步形成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类”主要分为“类学校”和“类课程”,“类学校”指课程开发机构以某种类型的学校为潜在的服务对象,如小学、中学、普通中学、重点中学等;“类课程”指开发某一类的课程如特色类、乡土类、职业技术类等。职业技术类又可分为农业类、非农业类等。
  在农村,可考虑把市、县教研室、一些服务机构如农业技术推广站、文化站以及职业教育机构等变为课程开发中介。课程开发中介机构的建立并不违背校本课程开发的理念,因为学校对课程的选择、改编、拓展、补充,仍然是基于学校的理念、特点、条件等。
  建立校本课程开发的中介机构需要一套健全的课程开发的管理与监督机制,以防由于部门利益或集团利益而导致课程开发或使用的不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 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