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教育品牌战略下的“分专业高考制度”初探

作者:李雪岩 龙 耀




  实际上,中学生偏科的问题不应该由高考制度来解决,而是由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来解决。高中毕业会考是水平性的考试,它强调的是一个高中毕业生在各个学科应该达到的水平。既然某考生可以参加高考,说明他已经通过了高中毕业会考,说明他中学各门学科已经合格,这个时候我们为什么还说要高考来承担防止中学生偏科问题的任务呢?如果我们认为语文、数学、外语重要,我们可以加大高中毕业会考的难度。
  高考的功能就是为高等教育选拔有专业潜能的人才,所以考试内容应该强调专业特点,与专业无关的东西应该抛弃。现行高考制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考试科目的统一性,既没有尊重人才的多元性,没有给专才、偏才、怪才以发展机会,也因为将非专业因素引入竞争而导致竞争陷入不合理,最后使高校并没有将真正有专业潜能的人才选拔进来,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3.分专业高考制度实施办法
  在废除公共科目以后,高考就按照专业进行命题考试。由于这是一个全新的思路,需要有全新的办法。笔者在此也只是初步探索。
  (1)专业划分办法
  专业划分必须尽可能合理。如果划分太粗,达不到多元选择人才的目的;划分太细,造成没必要的资源浪费。具体如何划分,这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初步看来,笔者认为可以按照现有专业目录的一级学科作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这样,全部专业类别大概在100种左右。当然也可以有其他划分法供选择,比如也可以按照现行中学开设的课程为基本专业,这样大概就是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语文、数学、外语(进一步细分为英语、德语、法语等)、地理、历史、政治等,大概就是十几二十几种专业。
  (2)出题原则
  高考主要是选拔有专业潜能的人才进入高校学习,所以,高考题目不应该也不可能太专业。题目必须与中学课程有所衔接,同时也要体现一个人的专业潜能、专业兴趣甚至专业基础。作为一名18岁左右的高中毕业生,其兴趣爱好、发展潜能一般都是有所凸现的。高考的作用就是把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发展潜能的高中毕业生引入不同的专业发展轨道,高考出题应该体现这些意图,把不同考生的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发展潜能尽可能准确地测试出来。出题时,一个专业可以就考一份试卷,也可以考虑分两份试卷。
  (3)出题机构或模式
  到底由谁来出题?笔者认为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一是由全国性专业学术机构出题。比如法律专业的试题可以统一由中国法学会出题,中文专业的试题可以统一由中国作家协会出题,等等。
  二是各高校自主出题。这实际上就是采取现在的硕士、博士入学考试的出题模式。特别是现在的硕士入学考试试题,一方面完全由各个学校自己出题,一方面能够送到全国各地各考点的考场。这种模式也可以引入到分专业高考制度的出题模式。
  三是各省自主出题,主要是由各省专业学术机构出题。比如湖南省的考生报考法律专业,其试题由湖南省法学会出题,等等。当然也可以分区域联合出题。比如西南地区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术机构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出题。
  四是由各高校自由联合出题。比如A高校、B高校、C高校他们认为自己的专业目标比较接近,为了节约资源,他们自愿联合起来出题。
  以上出题模式都可以考虑,但考虑到全国招生的便利,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一种模式,即由全国性专业学术机构出题。这样,一名东北的考生和一名西北的考生报考广西的大学的法律专业,他们的考题是一样的,这样比较好衡量。
  (4)考生报考
  因为一个人的兴趣爱好可能不止一个,有些人有几方面的兴趣,应该给他增加选择的机会,所以考生可以报考的专业,不一定限于一个,可以报考两个或三个或更多。同时,有必要设立专业调剂制度,在录取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5)考试办法
  笔者倾向于按照现在的硕士考试模式进行,当然,考点要延伸到县一级,在各个县设立考点。
  考试时间也要适当增加一些,甚至分期考试都可以考虑。比如总共100个专业类别,分10天考完,平均每天就是安排10个专业类别。考虑到考生要报考几个相近的专业,所以安排在同一天的专业最好是不同专业门类的,跨度大一些。
  (6)录取标准
  最主要的标准当然是高考成绩。在分专业考试的情况下,考试分数必须作为最重要的依据。
  另外,由于高考是为高校选拔有专业潜能的人才,所以也可以确定全国性的专业竞赛活动,如挑战杯、奥林匹克竞赛等作为录取的依据。个人的发明创造也可以作为录取依据。
  同时,还可以制定一些参考性标准,比如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和中学期间的成绩,社会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工作经历等。
  不管是什么标准,为了防止出现招生腐败,笔者主张录取标准一定要在专业领域内统一、公开、客观可操作。
  另外,现行的“保送制度”、“特长生制度”、“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制度”等应该废止,因为这些制度的功能完全可以被“分专业高考制度”取代。
  
  4.分专业高考制度的优点
  可以尽可能满足各种人才的发展要求,避免了现行统一高考制度的弊端。分专业高考制度,可以满足各种不同兴趣爱好、不同专业潜能、不同专业基础的人才都有发展的渠道,可以为高校选拔真正具有专业潜质的人才。一个明显的例子,在现行高考制度下,一个在商场摸爬滚打几年的高中毕业生,对市场营销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实的实践基础,但当他去报考大学时,却会因为语文、数学、外语差而无可奈何;而在分专业高考制度下,他却可以有机会读大学。在现行高考制度下,你有特长有专长不等于有机会读大学,唯有你在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上有竞争优势,你才有机会。在分专业高考制度下,只要你有特长有专长,你就有机会。
  可以尽可能防止招生腐败,避免了照搬西方自主招生制度的国情陷阱。由于分专业高考制度实行的是分专业基础上的统一录取标准,所以可以避免在录取环节的主观随意性,能够尽可能避免招生腐败。
  可以逐步扭转应试教育问题,有助于人才的合理发展。在现行高考制度下,不同兴趣爱好、不同专业潜能、不同专业基础的人才报考不同的专业,却被迫考几乎相同的科目,它导致所有考生都为了语文、数学、外语这几门公共科目而拼命备考,结果毫无疑问使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陷阱。虽然国家想了许多办法以开展素质教育,但面对独木桥高考,几乎无能为力。实行分专业高考制度以后,废除了公共科目,虽然也还有考试,但这种考试是有正向促进作用的。所有的竞争者,都是在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领域里面进行你追我赶式的竞争,这种竞争再激烈,也是对人才潜能的正面刺激,不存在无谓的消耗。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考生往往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专业特长。这个时候,死记硬背往往失效。一个高中毕业生为了考上某大学的市场营销专业,他可能会拿着书本跑到超市、商场去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同样的道理,两个高中毕业生,一个死记硬背迎高考,一个在超市实践中迎高考,后者往往更有竞争力。这个时候,现行高考制度所衍生的应试教育问题应该可以得以控制至少可以大大缓解。
  
  5.分专业高考制度的可能弊端应对
  有人担心,分专业高考制度会导致基础教育的大洗牌,尤其是会造成基础教育的偏科。笔者认为,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其实不用担心。针对偏科问题,我们有高中会考制度来克制。如果有偏科问题,我们应该在高中会考制度上下功夫改革,不应该连累高考改革。
  可能工作量会大一些。工作量会增大,笔者也认为会,但笔者相信社会可以承受这个工作量,因为相对不改革高考制度而使许多专业人才失去发展机会来说,还是很值得的。人才是最宝贵的,为了人才的发展,适当增加一些社会成本,也是必须的。
  
  参考文献
  [1] 李雪岩.我国高等教育品牌经营刍议.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3.
  [2] 顾海兵.高考与统一高考之辩——兼与孙东东教授商榷.湖北招生考试,2005.
  [3] 刘海峰.高考改革何去何从.教育研究,2005.
  
   (责任编辑 孙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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