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童趣》与《幼时记趣》编写体例的再比较

作者:王 威




  细读唐书杰老师发表在《语文教学通讯(初中刊)》2006年第9期上的文章《〈童趣〉与〈幼时记趣〉编写体例比较》,重新研读《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等相关资料,觉得该文有些观点失之偏颇。
  
  一、 单元提示的再比较
  
  唐老师认为,人教版教科书的单元提示“思想性很强”,“童趣就是童趣,如果非要将其与‘人生的大问题’关联起来,有故意拔高主题之嫌”。我觉得此说欠妥。
  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我们一提到“人生的大问题”,往往就只想到“远大理想”、“努力奋斗”、“自强不息”等等,这种理解实则失之片面。“人生的大问题”不仅仅是这些,它还应包括提高审美修养、培养健全人格等内容。新课标强调,语文“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这无疑也是“人生的大问题”。况且,人教版教科书在单元提示中对此也有提示:“追求美好人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在《童趣》(《幼时记趣》)中,儿时作者凭借细致的观察、神奇的想象,将日常的事物变得美丽而奇特,使之充盈着童心烂漫的“审美情趣”。引导学生将这种“审美情趣”与“思考人生”结合起来,追求审美人生、培养健全人格,这正是基于文本特质而对学生生命的一种积极引导,未见“拔高之嫌”。可见,对这里的“人生的大问题”,我们不宜作过于狭隘的理解。
  
  二、 课文标题的再比较
  
  唐老师认为,《幼时记趣》的标题“既明确了记趣的‘内容’,又保留了原题的‘记趣’,应该算是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此标题实则容易给学生造成误解。
  “幼时记趣”,从字面上解释,既可以是“记述幼年时的趣事”,也可以是“幼年时记述的趣事”。但从课文内容上看,后一种解释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文章开篇就已提到“余忆童稚时”,是作者的回忆。这样,课文标题的歧义,便隐藏着对学生文本解读的误导。记得初中《语文》曾编选朱德的《母亲的回忆》,后将题目改为《回忆我的母亲》,修改的原因正是为了避免此类误导。所以,我认为“幼时记趣”的标题,并非“两全其美”,而是有待斟酌。
  
  三、 课文注释的再比较
  
  唐老师认为,“从注释的条目上看,人教版对该文的注释一共是9条,苏教版的注释是30条。对于七年级的学生来说,苏教版这种细致的注释方式应该是可取的,……”这种说法有待进一步研究。
  义务教育版的初中《语文》第三册中也选编了这篇课文(题目为《闲情记趣》),注释却有12条,比新课标版七年级(上)的《童趣》少了3条。从注释的内容上看,也有所精简,如:义务版注了“明察秋毫”,新课标版却只注了“秋毫”;义务版注了“物外之趣”,新课标版却只注了“物外”。新课标版教科书是在义务版基础上的修订和完善,注释的精简,显然不是编者的疏忽,而是有意为之。
  其原因是新课标下“教学”的理念已经发生转变。教学不是给学生“喂饭”——把各种知识准备好给他们“吃”,而是留给他们适当的探索空间,让他们自己去思考、探究、获取知识。新课标在“教材编写建议”部分指出:“语文知识、课文注释和练习等应少而精,具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在探究中学会学习。”因此,我觉得人教版的注释更符合新课标教材编写的精神,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探究精神。相比而言,苏教版的注释看似详尽,实则替学生做了很多不必要的事情,如:“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作青云白鹤观”“以丛草为林”等句子,都是全句解释,而“果然”“鹤”“青云”“白鹤”“丛草”这些词,学生稍做思考甚或不作思考都可理解。画蛇添足的做法,不仅限制了学生的思维空间,还会养成他们思考的惰性。
  唐老师还认为,像“故时有物外之趣”这样文言色彩较重的句子,人教版只注释了“物外”,不可取;而苏教版全句注释较为妥当。我的意见恰恰相反。这一句是本文的核心,理解了“物外之趣”也就理解了本文所写的“童趣”。查阅《辞海》《辞源》等各种工具书及教学参考书,对于“物外之趣”大概有四个层次的理解:一是“超出事物本身的乐趣”,二是“一种审美情趣”,三是“超出世俗的乐趣”,四是“超脱于尘世之外的乐趣”。人教版只注“物外”,既点出难解文言词的基本义,又给学生留出了思考的空间;而苏教版却以最基本的一种解释限制了学生的多元思考,使学生的阅读仅停留在一个角度、一个层面。
  
  四、 课文的比较
  
  唐老师未对课文本身的修改作出比较,现补充如下:
  《童趣》和《幼时记趣》都对原文作了修改。有些地方的修改,两种版本的教科书是“英雄所见略同”。例如,将一些生僻难解的词或换或删,为学生阅读扫除不必要的文字障碍等,“盛藐小微物”改为“见藐小微(之)物”,“凹者为堑”改为“凹者为壑”,“鞭数数十”改为“鞭树十”等,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人教版教科书对原文的处理,最突出的优点是:通过添加字词或改变句式结构,将一些难解的句子,变得适宜学生阅读,同时又不改变原文含义。如:将“私拟作群鹤舞空”改为“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将“观之正浓”改为“观之,兴正浓”,将“余年幼方出神”改为“余年幼,方出神”等,都充分体现了编者的匠心。当然,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如:将“见藐小之微物,必细察其纹理”中间的逗号删除,使复句变成单句,不但让人觉得冗杂难解,而且破坏了原文简洁明快的“文气”。
  苏教版教科书较大程度上保持了文章原貌。在文字的处理上,有两处瑕疵:一是将“定神细视”改为“定目细视”,虽一字之差,其表达效果迥异。原文形象地呈现出儿时作者屏气凝神、专注观察的情态,修改后的文字虽便于理解,但“定目”却给人一种“呆气”。二是“以土砾凸者为邱”中的“邱”,注释为“同‘丘’,土山。”为了避孔子讳,清雍正三年规定,除四书五经外,凡遇“丘”皆写为“邱”;“丘”只是在清朝的一些文章中写作“邱”,作为通假字是不具代表性的。另外,从排版上看,人教版的不足是课文的第一页和第二页使用了不同的字符间距,第一页显得拥挤,第二页显得疏朗有致。苏教版课文的排版很整齐,但繁体上显得拥挤。为便于学生阅读和圈点标记,文言文的行距和字符间距应异于现代文。此虽小节,但也能反映出编者是否考虑了学生学习的需要。
  (责任编辑 关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