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中小学教育债务成因及化解对策

作者:朱春芳




  一、 教育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1.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200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应占GDP的4%。而苏北某地级市,近年来这一指标一直徘徊在1.9%左右,2006年也仅为2.02%。由于地方政府财力匮乏,本应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教育费附加和教育基金等被挤占挪用,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等。
  2.国家调整农村经济政策,农村教育投入机制出现轮空。2001年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义务教育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2003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减免农业税等一系列农民减负的文件和措施。由于相应的体制调整和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上,造成县、乡无力投资,村不能集资,农民不愿出资的局面。
  3.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规模大,时间相对集中,配套资金无法完全到位。2001年以来,统一组织实施的学校危房改造、布局调整等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配套解决。省、市的资金一般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只有工程完工后才能到位。“十五”期间实施的工程,该市共投入近23亿元,省里以奖代补4.68亿元,占20.34%。县级财政“保工资”都很困难,建设资金没有来源,但建设工程又要按期完成,学校采取赊欠工程款、教职工集资、挤占公用经费和向银行贷款来解决。
  4.一些名校规模不断扩大,学校不惜举债建设。近年来,不少学生舍近求远,选择名校就读。为满足需求,放大名校效应,许多名校实行了易地新建和在原址改扩建,学校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的同时,学校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学校采用提高收费标准、银行贷款和拖欠工程款来解决。有的学校因拖欠工程款,出现施工单位封堵学校大门情况,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普通老百姓对名校的高额收费意见纷纷。
  
  二、 化解教育债务的对策
  
  中小学教育债务问题,是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但带来的影响和引发的矛盾日趋严重。化解教育债务工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1.核清债务总额。各学校都应成立清理核实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学校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核实,查清负债规模及债务构成情况。在此基础上,政府组织教育、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逐校、逐项、逐笔审查,弄清每笔债务的内容、时间、金额、成因等,建立相关档案并汇总上报。
  2.明确责任主体。在清理、核实债务的基础上,根据政府对义务教育要负全责的原则和当前义务教育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明确县级政府是化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债务的责任主体,同时逐步建立由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债务化解机制。
  3.严格控制新增负债。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经济责任制,明确校长的经济责任,控制学校财务风险。各县政府要统筹计划和安排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并安排建设经费。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得脱离当地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规模。要严格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时,资金来源必须完全落实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学校建设过程中的一些费用,建议政府给予适当减免或优惠,以降低教育工程成本,节省教育资金。
  4.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县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每年从预算内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偿还中小学债务。同时,加强教育费附加和教育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争取每年安排一部分用于偿债。二是乡镇政府筹资偿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划到县后,鼓励乡镇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化解债务。三是加强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学校资产出租收入等非税资金。择校收费除改善办学条件外,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四是盘活闲置资产,对布局调整中闲置的中小学资产要按规定进行处置,处置收益全部用于化解债务。五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建议能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以省为主,省、县、镇三级共偿”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机制。六是积极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帮助学校偿还债务,依法对捐赠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