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应试教育问题的制度辨析

作者:王寰安




  (3)阻碍学生个性发展。标准化考试强调共性、稳定性和统一性,因此它忽略了个性发展的丰富内涵,把个性心理发展和行为表现为简单化的分数表征与数量计算。
  (4)阻碍教育教学改革。传统应试制度使学校整个工作围绕着高考和各级统考指挥棒转,评价教师唯分数、唯升学率,这种管理目标必然迫使教师忙于知识灌输和强化技能训练,无法进行真正有价值的教学探索和创新。
  为了改变应试教育现状,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新课程改革和考试改革,1999年2月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意见》,开始“3+X”高考改革的试验。2000年,北京、上海、安徽进行春季招生的改革,高考由一年一次增加为一年两次。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使高考在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形式等方面更加灵活,体现了一种进步。但是问题在于,由于这种考试改革只是高考科目设置和某些命题内容的改革,并未从根本上触及“笔试”这个核心,这就决定了这种改革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传统考试制度的基本格局,也无法解决存在的应试教育问题。
  
  三、新型考试制度转变的体制约束
  
  但问题也并非毫无解决的余地,可行的办法还是有的,只要高校选拔学生的标准变了,对学生质量考核更加全面准确,那么一张考卷定终身的制度就将成为历史,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的方向就会真正转向培养学生全面素质与能力的目标上去,应试教育的痼疾也能够从根本上得到克服。比如说将考试权适当下放,分散考核成本就是一种改进办法。在现行成本约束条件下,要想使高校选拔学生的标准改变,全面考核学生质量,前提条件就是高校拥有考核学生的权利。目前这种一考定终身的制度最大弊端就在于考试权过于集中,学生考核成本主要由一个教育部来承担。对于教育部这样一个孤立的部门来说,它根本没有财力来承担全国每个学生的全面质量考核任务。而如果我们授权一些有能力的院校组织单独考试加面试,使他们能够根据本校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定性评价的话,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高校可以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比如说在录取学生时可以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记录进行综合评定,把高考成绩仅仅作为学生升入高校的一个资格证明或高校选拔学生的一个参考依据来对待。
  国外许多大学在选拔录取学生的时候都采取这样的考核方式,他们的实际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以日本和美国为例。日本国立大学在选拔新生时,学生往往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之后要参加学校单独考试,考试内容和形式更多样化,考核内容也更全面。美国多数著名大学在录取学生时主要是以学生高中学段的总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作为主要依据,所谓的“高考”就是多数学生只需参加一个叫SAT(ScholasticAssessment Test)或ACT(American College Test)的全国统一学生素质考试,SAT考试一年有7次机会,ACT有4~5次机会,而且美国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年级、任何年龄阶段都可以参加考试,直到得到自己满意的成绩为止。值得注意的是,SAT或ACT成绩只是申请美国大学的条件之一,除了统考成绩之外,大学考核学生的内容还包括:(1)申请人高中阶段的修课内容、课程分布、难度水平和高中四年的考试成绩单。其目的在于确定学生是否有偏科现象,检测学生学习成绩的一贯性等。(2)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情况,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参加的运动项目;多年以来学生表现出的才华和投入的服务项目,比如参加义工服务、社区服务和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目的在于从这些方面考核学生的道德观念、从事公共事业的能力和领导才华等。(3)大学面试。这是美国大学考核学生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面试,学校不仅可以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等,而且还可以考察学生是否具备在某一方向上发展的潜能,以决定其是否适合在这方面的继续学习深造等。(4)申请人的申请书和教师的推荐信。这两者一是学生对自己的全面展示和介绍,二是通过教师作为第二方的客观评价和介绍,都有助于高校全面地了解学生。如果说第一方面侧重考核的是智育,那么第二、三、四方面则涵盖了德育、智育和体育等各个方面,这样对学生的考核非常全面,可以避免因偏重一个方面如智育而忽视学生其他方面素质考核的情况。同时,将学生高中四年纵向学习成绩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的做法,也可以将所谓学习压力分散在学生平时学习和项目之中,减轻高考压力,确保对学生的考核具有长期持久性、全面性和恒定性。也可以说能够起到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
  分散考核权,实施多元化综合考核不仅可以减轻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负担,而且也有利于高校真正选拔人才和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但是,实施这种新型考核制度并不是没有前提条件的。由于多元化综合考核涉及很多的主观定性评价内容,因此评价很容易受到人为因素或者评价者自身知识规范性等的影响,滋生腐败和不公平。例如,高校可以通过口试环节进行不公平交易,或者借助标准模糊性进行随意决断,中学也可以在学生发展记录上弄虚作假。这一点可以从我国实行过的高考保送制度等得到证明,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高考保送在实际中存在着不少的违规操作现象,甚至已经严重到人们对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的必要性产生了质疑。
  可见,只有学校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外部声誉机制,做到权责对称,才能为新型学生质量考核方式提供制度支撑。而在目前,受制于传统的办学体制。中小学和大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学校代理人的产生不是基于学校本位和市场竞争选择,而是由行政官僚任命,同时,教师群体也无法正常流动,不会面临来自市场的就业压力和同行竞争者的替代压力,这样,学校代理人和教师就没有动力对学校或自己的长期行为负责,相反,他们会通过自己手中的廉价投票权,牟取短期利益。因此,在缺乏良好的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和规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情况下,授权所有高校单独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的做法是不现实的,只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危害和福利损失。只有国家采取渐进的方式,逐步放开考试权,并切实重建学校本位。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促进教育竞争,才能让高校和中小学在办学竞争中逐渐完善自我管理和约束机制,从而确保公平、全面地对学生实施素质考核,真正实现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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