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中小学教师评职称不能取消论文要求

作者:宁志鹏等




  近日,笔者看到一些信息,一些人认为中小学教师评职称必须发表论文的标准助长了论文抄袭之风。他们觉得中小学教师不是高校教师,不承担科研任务。评职称时应该取消论文要求;中小学教师只要书教得好,就是好教师,他们不需要承担科研任务,也不用搞什么课题,有的课上得好的老师未必能写出好论文,而写得出好论文的未必课上得好。因此,没有必要把发表论文当作教师评职称的一种硬指标。笔者对此不敢苟同。
  一、评职称标准是否助长了论文抄袭之风。抄袭就是剽窃,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抄袭之风应果断制止,不能越刮越烈。请问,人民教师抄袭他人之作,说明什么问题?说明这类教师专业知识水平低,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不高。专业知识水平低,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不高,不抄袭行吗?他们认为是不行的!为什么不行?因为评职称与聘任相应的职务关系密切,所聘职务与薪金工资相挂钩,担任哪一级教师职务,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说到此,这类教师私心太重,这是师德严重滑坡的表现。我们应该学习名师魏书生。请翻阅2004年第20期的《人民教育》,其中魏书生写的《守住心灵宁静建设精神乐园》一文,对师德建设的意义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把论文抄袭之风的助长,怨在中小学教师评职称必须发表论文的标准之上是不符合情理的。抄袭之风来源于教师自身素质低下。
  二、中小学教师有没有承担科研任务。中小学教师不是高校教师,但教师职务制度中的职务职责明确规定:中小学三级教师参加教学教研活动;中小学二级教师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中学一级教师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中学高级教师承担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小学一级教师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小学高级教师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取消论文要求的观点与中小学教师标准相矛盾。中小学教师评职称,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严格地进行考核。在新课程改革下,教师角色由课程任务执行者向课程实践研究者转变。教师角色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教书型教师→研究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学者型教师。教师是课堂教学最真切的实践者和观察者,只有教师才具有课堂教学最深切的感受和体验。因此,教师成为课程和教学的实践研究者理所当然。
  三、上好课与写好论文的关系。能写出好论文且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的教师应该能上好课,因为论文能体现教师有雄厚的专业知识,有较深的教育理论功底,有爱岗敬业精神;写不出好论文的教师不可能在教育理论与实践中有更深的探究,它制约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因此,评职称有论文的要求是合理的。
  四、发表论文作为评审职称的标准。因为论文的发表能代表着教师工作能力和业绩,体现着教师的教育劳动价值,与没有发表论文的教师相比,当然优先。这样做才能做到公平合理,按劳分配,才能具有良好的激励作用,才能全面推动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