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透视学校教育中的纪律

作者:周晓静




  “学校没有纪律犹如磨盘没有水。”[1]纪律不只是维持学校教育秩序的保障,其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道德性情,纪律教育在人的道德品质成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 来自教育现场的纪律报告
  
  实践中,对纪律的本质和作用存在不同的认识,由此形成不同的纪律观及不同的教育后果。
  1.“纪律是手段”
  “纪律是维持教室里的秩序,使得教学能够顺利进行的手段。”这句话是研究者在询问教师“什么是纪律”时得到的最多的回答。可见在相当一部分教师眼里,纪律的价值在于作为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工具。什么是教学的顺利进行呢?就是指教学不受打扰地按预定计划进行。怎样才能做到不受打扰地按预定计划进行?就是不要出现学生意外地“插嘴插舌”、发生教师在备课时没有料到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可能会分散学生们注意力的事情,比如学生之间“交头接耳”、个别学生为了“出风头”表现出的与众不同之举、学生突然问教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等(此处五个引号皆为引用教师原话)。总之可以用一个词表示:不打扰!即学生不要打扰老师讲课和其他同学听课。
  (1)重视外显的纪律符号。外显的纪律符号即“遵守纪律时的样子”:如听课时两手臂交叉平放在桌上;“大眼睛,看老师;小嘴巴,不说话”;说话先举手,举手回答问题时右手肘部置于桌上,小臂与桌面垂直举起,五指并拢升直。纪律的价值如果只在于手段,那么,能维持教学、不干扰教学秩序便足矣!显然,具备外显的纪律符号即能达成纪律作为手段的功能。所以教师们有一个生动的词叫“抓纪律”!纪律何以能“抓”?因为有外显的符号特征。于是纪律教育的事就一个词——“抓纪律”,抓学生外在的纪律表现,以学生是否表现出外显的纪律符号判断学生是否遵守纪律,学生显示出这些纪律符号也是为了显示自己遵守纪律。至于为什么要遵守纪律、学生内在的感受与认识,师生都未深究。这也使得符号有时竟成为目的,真正的目的反而忘了。正如萨特所说的那样:“一个专心的学生希望自己专心,眼睛盯着先生,竖起耳朵,为扮演出专心的样子最终筋疲力尽,以致到了什么也听不见的程度。”
  (2)有秩序无纪律[2]。秩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纪律是维持秩序的手段,就是说纪律要设法保证事情按照次序进行。教学的秩序即教学能够按照教师的设计有条不紊地进行,因而对纪律的要求就是学生配合老师的教学。好问问题的学生可能被视为跟老师作对,学生个性的舒展可能会被认为是出风头。
  一位小学英语老师说:“有人说我上课太严肃,总板着脸。没办法,你跟他(指学生们)笑一下,他就很灿烂,根本就不敢跟他笑。”在这里,老师的意思是学生会因为老师的笑而活跃起来。原来老师是害怕学生的活跃!活跃时正是学生性情舒展时,正是教育开始的最好的心理状态,也是教育所要使学生达到的状态。为什么教师会怕学生活跃?因为学生活跃了,教室里可能就会没了秩序:老师就不能顺利地按既定教学方案一步步地进行了,学生会提出老师备课时不曾想到的问题,会答出老师备课以外的答案。这样一切就打乱了,教师可能需要更多的知识和机智才能上这样的课,教师可能不是重复早已熟悉的话就可以轻松打发一堂课,教师可能在有些时候要对学生说:“对不起,这个问题老师也不知道!”教师可能会因此减少让学生反复做练习的次数……总之,这一切会使得教室里看上去乱哄哄的,会打乱教学的秩序。
  如果将纪律仅仅看作是课堂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那么,纪律就仅仅是对人的束缚、限制,对纪律的追求就会成为对外显行为的追求,而忽视学生通过纪律究竟感受到了什么,纪律对他们究竟产生了哪些影响,惩罚、规训也就成了维持纪律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手段。压制、顺从虽然使教室里获得了可见的秩序,而学生的纪律精神却并没有得到培养。这种外显的纪律表征的维持是通过暗地里牺牲了纪律教育的精神实质实现的。
  2.“纪律是约束”
  研究者问学生:“你们是如何看待纪律的?”学生的回答有:纪律是约束人行为的规范;纪律就是上课不说话;纪律就是限制学生的日常法规;纪律是管束人的方针;纪律是管制我们的;纪律是高压线等。学生们的回答大致可归结为一句话:纪律就是约束。
  (1)服从是美德。学生从进入校门就知道了纪律,而且知道纪律就是三不准、五不要。所以在学生的眼里,纪律就是对人的束缚,对自由的限制。经过数年的教育,学生逐渐学会服从,并认同服从就是美德。
  以服从为美德的结果是,第一,教师将强制看作是纪律教育的方法。杜威说,当教师意识到学生并没有做自己希望他们做的事情或对自己有不服从的威胁时,往往会采取直接的、强力控制的手段。杜威认为这种做法的结果只能产生“身体上的结果”而不能产生“道德上的结果”[3]。就像我们可以把马引到水边,却不能迫使它饮水;虽然我们能把一个人关在教养所,却不能使他悔过。仅仅是身体上的服从是缺乏道德上的意义的,这只能叫作“训练”而不能叫作“教育”[4]。第二,学生在纪律面前低眉顺目,没有主体意识,所形成的是一种“规训”人格。
  (2)没事捣捣蛋。研究者在观察中发现,一个初二男生上课时经常做出各种令老师头疼的事情,老师在班上训他:没事就捣捣蛋!学生们小声接口: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课堂的纪律如果被学生认为是束缚,那么学生对纪律就会持一种对抗的心态,一有机会就突破它的约束。这位老师课下和我谈起班上的纪律时说,班级纪律最大的问题是有些学生“没事就捣蛋,总爱对着干。”
  这种没事就捣蛋的对纪律的对抗心态会延伸到师生关系的对抗。当纪律成为束缚,师生关系也就成为管与被管的关系、警察与犯人的关系,与教师对抗也就成了一些学生有意无意的一种行为。
  3.“去纪律”
  纪律是群体生活的产物,也是群体生活得以进行的保证。课堂纪律是师生在课堂交往中形成的一种道德关系。在当下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一种可以称之为“去纪律”的现象。以两例说明。
  上海市某小学推出“小学生六项课堂权益”,包括:允许学生随时发言。学生碰到问题不用举手,随时可以站起来发问,打破“发言先举手”的常规。允许学生满足合理的生理需要,学生上课可随时喝水解渴、上厕所……
  湖南省株州市一教师在教学中采取了“三胡策略”[5],即:解放学生的脑,允许学生“胡思乱想”;解放学生的嘴,允许学生“胡说八道”;解放学生的手,允许学生“胡作非为”。在实施这一策略的第一天,老师对学生说:“从今天起,你们想怎么坐就怎么坐,只要你们自己觉得舒服;做实验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甚至不反对你们上课插嘴……”
  此“三胡策略”与“六项权益”都欲图消解传统纪律观对人的约束,彰显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权益。那么究竟什么是学生的课堂权益?学生在课堂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是保护了学生的课堂权益了吗?想上厕所可以随时溜号,想说话可以随时插嘴,有问题想问随时可以发问。难以想象这样的课堂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当一个学生随时有话想说就说,想走动就走动,当众多的学生都随时有话想说就说,想走动就走动,全体学生的课堂权益恐怕都不保了吧。
  既往课堂上存在的对学生过于压制的现象确实是对人的主体性的贬抑。但是,学生在课堂上无须控制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是有主体性了吗?无所顾忌、无所控制不是主体性的彰显,这种被感官需要、欲望牵着走的人恰恰是缺乏主体性的人。懂得自我控制才能成为自身的主人,自我控制才真正是一个人主体性的表现。当然,提出这些主张是出于对学生的关心:让学生在课堂上有说话的机会,渴了就得喝水,小便憋着对身体不好。但是,解决这些问题不能通过将这些事情变成无所顾忌的随意所为、消解纪律来实现。学生上课时可以说话,可以上厕所,但应该是一种在纪律指引下的行为。用媚人的外观来伪装纪律的精神,这恰恰是与纪律精神背道而驰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