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高中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需要修改

作者:陈祥书




   应该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根据新时期高中语文的历史使命制定的。它融进了许多新颖的课程理念,发展了语文课程的基本理论,形成了语文课程的系统理论。但是,如果细细品味,你就会发现:这些系统理论还有许多不足,还需要进行修改。特别是其中的“课程的基本理念”,无论是观点,还是论证,都存在着许多问题,更需要认真修改。
  
  一、 高中语文课程基本理念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讲,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不成体系。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列有三个小标题:“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你仔细去阅读,就是读不出它们是按照什么顺序排列的;你反复去体会,就是搞不清它们前后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也就是说,你看不出它们之间有一条完整的思路,有一个缜密的系统。也许有人要说,它是先讲课程设计,后讲课程改革的。似乎也有道理,但请不要忘了此处是要讲“基本”理念。而要说“基本”理念,恐怕就只能讲讲课程设计了。前面讲课程设计,后面讲课程改革,能成一个体系吗?二是衔接不紧。“课程的基本理念”第一节末尾写道: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课程目标,努力改革课程的内容、结构和实施机制。根据这个结尾,下文的三个小标题就应该阐述“设计课程目标”,阐述“改革课程的内容、结构和实施机制”;可下文除了第一小标题呼应了“设计课程目标”之外,第二、三个小标题就很难说是呼应了“改革课程的内容、结构和实施机制”。所以,上下文之间衔接不紧,缺少照应。或许有人认为,第二小标题呼应了“改革课程的内容、结构”,第三小标题呼应了“改革课程的实施机制”。虽说好像有点道理,但细细一想,第二小标题是讲“改革课程的内容、结构”的吗?第三小标题是讲“改革课程的实施机制”的吗?显然不是。无需反驳,其说就不攻自破。三是平面不同。也就是三个小标题,不处在同一平面。或者说,它们之间相互交叉,不能并排并列。比如说,第二小标题中的“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显然属于第一小标题中的“语文素养”;第二小标题中的“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似乎也属于第一小标题中的“育人功能”;第三小标题中的“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与第一小标题中的“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显然也不在同一平面上,或者说不在平行轨道上。
  分开来说,三个小标题也皆有问题。
  第一个小标题里,至少有三个问题:一是不应合并。“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与“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不应放在一块,合为一体。因为前者属于语文教学,后者属于语文教育。或者说,前者说的是语文教学的目标,后者说的是语文教育的功能。二者各自独立,皆能独当一面,应该分条列举,分开阐述。二是喧宾夺主。语文教育虽然重要,但只能渗透在语文教学里。所以,作为语文课程,它的重点应该是语文教学,它阐述的重点也应该是语文教学。可是在第一个小标题里,阐述语文教学,只用了62字;而阐述语文教育,竟用了160字。可见,它简略阐述的是语文教学,重点阐述的却是语文教育。真可以说是主次不分,主客颠倒。三是阐述不力。比如说,什么是全面,什么是语文素养,如何全面提高语文素养;什么是充分,什么是育人功能,怎样充分发挥育人功能:这些问题皆没有阐述。还有“在继续发展和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有效地发挥作用,以适应未来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需要”一语,更是莫名其妙:其一是“继续发展和不断提高”什么,不很明确;其二是“有效地发挥”什么作用,未说清楚。其三是“适应未来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讲的不是提高语文素养的做法;其四是虽然讲到了“发挥作用”的目的,但根本就没有谈到“全面提高语文素养”的问题。
  第二个小标题里,也不少于三个问题:一是游离论述。根据小标题,开头一节应该阐述语文应用能力,着重论证怎样注重语文应用能力的培养。可文中却分别讲到了“适应现实生活和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养成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的问题。表面上看,还是在讲“语文应用”的目的,但如果你仔细看看小标题,就会觉得这两句话与“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相距太远。或者说,是游离于话题之外的,根本就不是阐述注重应用能力培养的问题。二是论证不密。在第二节的前半部分,分别讲到了审美教育、审美活动、审美追求和崇尚审美。表面上看,也是在阐述审美,没有论证不密的问题;但根据第二个小标题,应论证“注重审美能力的培养”,或者说应具体论证怎样注重审美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说,论点与论证之间并不一致。因为审美教育、审美活动、审美追求、崇尚审美跟审美能力之间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跟注重审美能力的培养之间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三是缺少论证。在第二个小标题中,有“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一语。可是,第二个小标题中的三个自然节,只论证了“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或者说依次从应用能力、审美能力、探究能力三个方面加以论述,根本就没有提到“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的问题,更谈不上去论证这个问题了。如此说来,是有观点而无论证,是标准的缺乏论证了。
  第三个小标题里,不外乎四个问题。一是偏离论证。根据第三个小标题中的“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第一节前半部分就应该围绕“共同基础”来论证。可是,前半部分中“精选学习内容,变革学习方式”,讲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共同基础”,或者说与“共同基础”毫无关系。显然,偏离了“共同基础”,偏离了“共同基础”所在的小论点。二是阐述不明。整个第一节只讲到了“增强课程的选择性”,根本就没有谈到“多样选择”的问题,没有谈到“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统一”的问题,更没有谈到“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统一的原则”的问题。也就是说,“多样选择”究竟指什么,没有说清楚;“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统一”是个啥玩意,提都没有提;“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统一的原则”是怎么一回事,根本就没说。三是论证不足。第三个小标题中有“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一语,第二节也确实是论证“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的;但是,除了第二节第一句“应该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系统”是论证“有序”的之外,你从下面的论证中根本就看不出哪儿论证了“开放”,或者说,哪儿表现了“开放”。给人的感觉就是空喊口号,根本就没有论证“怎样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四是引人误解。第二节中有“帮助教师提高水平、发展特长”的语句,它好像是说“有选择地、创造性地设计和实施课程”,主要是为了“帮助教师提高水平、发展特长”,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因为“有选择地、创造性地设计和实施课程”最最主要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提升他们的精神品格。
  因此,高中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必须进行修改。
  
  二、 对高中语文课程理念进行重组
  
  高中语文课程继续坚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提出的基本理念,根据新时期高中语文教育的任务和学生的需求,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课程的总体目标、结构体系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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