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关于普通高中债务的几点思考

作者:崔 勇




  1999年教育部颁发《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全国范围的高中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目标后,高中教育发展速度更是突飞猛进。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县域,重点高中也大都在扩展办学规模。然而,这些学校几乎全是举债运行,甚至是在斥巨资、高负债的情况下建校发展,使普通高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枷锁。这一问题成了办学者的一块心病,更成了高中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一、 普通高中财务现状
  
  国务院启动农村“普九”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时通报:全国16000所普通高中负债总额达1200亿,其中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县域的重点高中。像竹山这样的贫困县重点高中已经接近两千万,数字之大,令人触目惊心。一般学校的总负债也达到了总资产的二分之一强。负债总额超过了学校正常流动资金的十倍有余。也就是说学校日常运转所用的资金全部是债务资金。
  从来源上分,学校债务可以归结为三类:一类是有偿借贷债务,包括银行借贷、民间借贷和高息集资,这部分债务学校要偿还巨额利息;第二类是固定资产押租,许多学校为快速筹集资金,被迫将门面房等商业性固定资产采取押租方式转让出去,学校用押金周转,承租者以押金利息抵交房屋租金;第三类是往来结算欠款(其中的重头戏是工程欠款)。这三类债务中危害最大的就是高息有偿使用资金,因为这种方式筹资方便不受限制,借不到就提息,用高额利息回报进行刺激,打通了学校筹资的捷径,使学校的债务雪球越滚越大,雪上加霜。
  学校每学期所收学杂费只能保住正常的教学运转,遇到大型维修和项目建设只能举债进行,以往积累的巨额外债也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了,这种恶性循环现象何时是归期?好在重点高中一般摊子都很大,表面上看起来资金很雄厚,事实上是外强中干。倘若债主们同时向学校讨债的话,学校非关门叫停不可。
  
  二、 普通高中债务形成的背景
  
  1.高中规模扩大。高中在校生从1999年起到现在几乎翻了两翻,仅竹山一中的在校生就由1999年的1200人递增到现在的3200人。生源增加,办学规模扩大是导致学校负债的主要因素。有人会说招收的学生越多,学校不是收的钱越多吗?事实上随着国家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实施,扩大招生后,学校招收的调剂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费生)比以前还要少,虽然学校的总收入稍微有所增加,但正取生人数的增加导致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办学成本的增加往往是被人忽视的。正取生每生每学期500元的学费勉强够该生在校期间的水电等生活消费和相应的办公费开支。学校能用来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来源仅限于调剂生收费。
  从国家提出大力发展高中教育的1999年起,普通高中在校生逐年增加,因此,学校必须新建相应的学生宿舍、食堂、教室、教师办公室等,扩大相应的校园面积。按每生15.1平方米的校舍计算(省定市级示范学校标准),以竹山一中为例,近十年来增加了2000名在校生,必须增加3万平方米校舍,按10年来的平均造价500元/平方米计算,也需要投资1500万元。事实上竹山一中近十年固定资产增加了近两千万。这些款项来源主要依靠举债。
  2.高中学校等级评定。全国上下都在进行高中教育评等定级工作,迫使农村县市高中不得不无条件迎难而上,否则办学级别跟不上,生源和质量都会受影响,办学效益就会降低。因此,各校必须对照标准创造条件,改善校园环境,特别是绿化、硬化、美化、净化、网络化、信息化等投入,需要大量的资金,竹山一中在这方面的投入就达到了近500万元。竹溪一中为创建市级示范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投资近7000万元将学校整体迁建到新校址。
  3.高中被列为自收自支单位。学校无论是事业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全部依靠自筹,财政拨款除教师工资外几乎没有,项目经费也只是略有表示,将就着工程先上马再说。因此办学主体事实上发生了转移,由人民办、政府办变成了学校自己办。这种经费管理体制使高中教育政府投入呈现了真空。10年来,竹山一中在固定资产增加了2000万的情况下,财政投入的建设资金还不到400万元。其实普通高中招收的80%正取生所交纳的学费只能算作杂费,与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体制没有改革前一样,这部分收入只能保学校正常运转,而更多的建设支出则没有着落。义务教育却不同,改革前学校建设这一块儿由国家买单,改革后学校所有支出全额由国家买单。虽然国家曾经提出了“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但事实上没有从根本上付诸行动,只是给了高中学校这么个自主发展的空间而已。在经费渠道政策上给普通高中造成了一种显而易见的不公平,因此普通高中负债与国家政策性投入不到位是有密切关系的。
  4.决策失误、管理混乱。前几年,大力提倡校办产业的时候,很多学校都买了运货车、开办有大酒店、印刷厂、养殖厂等,一次性投入了很多钱,但由于经营不善,绝大部分校办产业都倒闭了,有的作为企业改制,有的只能当作废品处理,到头来吃亏的是单位,倒霉的是国家。有的学校不仅血本无归,还摊上了沉重的重组债务,落得个个人得利、公家还钱的下场。
  另一方面学校总是负债运行,到底谁当领导时摆的摊子最大,谁当领导时学校资金利用率最高,没有人能给出准确公正的评判,因此遇上不负责的校领导就会肆无忌惮地乱花钱或者盲目地乱投入,反正有负债筹资渠道,钱用了再说。这种可能存在的管理混乱现象也是导致学校债务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 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有效途径
  
  1.与义务教育并轨,实现高中教育政府办。现在九年义务教育免交一切费用,学生教材、学校经费全部由国家无偿划拨,学校不用筹集资金搞建设、谋发展,只要搞好规划、把国家划拨的经费使用好就行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除了享受学费补助外,还发放了生活费。同比之下就是普通高中没有这方面的任何优惠政策。既然国家倡导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也预设了“到202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在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义务免费教育的同时为什么不把高中教育一并纳入宏观考虑呢?难道非要等到普及高中教育验收时才会想起政府投入吗?到那时岂不是又会出现蜂拥而上的豆腐渣工程?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好今后普通高中发展问题,保证学校不再出现新的建设负债。
  2.锁定现有债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化解。地方政府应该安排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普通高中的负债情况进行清理认定,锁定债务额度,根据债务形成的原因确定偿还主体。将建设举债和欠债从学校剥离出去,上划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筹集资金进行偿还。对管理不善造成的举债和欠债,一方面要追究其原因和责任,另一方面要研究偿还政策,比如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学校自行化解一部分。总之,高中学校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号召下举债办学,让老百姓的子女提前享受了优质教育,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就应该为所欠下的债务买单,让普通高中能够重新轻装上阵,让高中校长能从沉重的债务中解放出来,更好地为高中事业谋发展。
  3.盘活固定资产。对不能为学校教学活动提供服务但商用价值较高的门面房等固定资产实行一次性拍卖,实现资产价值利润的最大化,同时用收入所得偿还一部分需要支付高额利息的债务。高中学校面积一般都很大,而且周边商业活动繁华,不能为教学所用的门面房商用价值很高,单纯依靠收取租金的方式给学校创造的利润不高,因为房租收入衍生的各项税费比例很大,仅税务部门的综合税率就是17.5%,土地管理部门的出租出让金费率按房租收入折算大概占2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非转经”占用费按房租收入折算也大概占25%,也就是说房租收入的近70%不能为学校所用,如果我们将这部分房屋一次性拍卖的话,所需要支付的税费还不到20%。同时一次性拍卖收入通过政府协调可以用来偿还高息借贷,学校还可以减少利息支出。
  4.强化管理,落实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为防止债务无限扩大化,将每届校长任期内的债务锁定在一定的额度内,与其任期目标挂钩并进行考核,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此项指标未完成的一律靠边。这样不仅可以增强校长在任职期间的资金使用责任感,促使其加强内部管理,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同时可以预防和杜绝挥霍浪费现象和腐败现象发生。
  5.限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根据我国人口出生规律,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的高峰期已接近尾声,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将维持低生育水平,普通高中的在校学生人数不会有新的突破,甚至有减少的趋势。因此,学校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地进行校舍扩建,只要将现有的资产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就行了。
  总之,普通高中负债现象有普遍性,也有历史存在的客观性,其情况特殊,原因复杂,但是解决途径还是很多的,只要全社会高度重视,促使学校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应该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