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关于实施中小学生层次化德育的思考
作者:孙俊强
一、 学生年级(低、中、高)的层次性
中小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是有序的、逐步深化的,随着年龄的增长,道德知识的积累,行为的强化,体现出从低到高,由浅入深的进程。近几年,通过改革,我国现行的几个德育大纲中,已体现出道德养成教育培养目标的层次化原则要求。我们应根据各年级、年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构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训练为基础,各年级各有重点,相互贯通的思想品德教育系列。比如,在初中,初一年级,以抓学习目的性教育为主,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初二年级,建立以“防分化,促转化”的目标管理,创造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健康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初三年级,以人生观教育和理想教育为主,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的理想。
二、 学生道德水平(良、中、下)的层次性
中小学生不仅在文化知识的学习上存在着好、中、差的不同层次,在思想道德品质上也同样存在着不同层次。对道德品质好中差不同层次的学生,要依据德育大纲提出的目的要求,着眼面向全体,进行分类设计,实施分层教育。在中学,对思想品德处于中上位置的学生,注重社会理想价值观念的教育。理想价值观念是指未来的先进价值观,对现实生活起着相当大的规范和导向作用,对中上等学生进行理想价值观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高远的思想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对后进生这一层次的教育,固然也要进行理想价值观念的教育,然而按照循序渐进和可接受性原则,首先应从他们的行为规范抓起,以贯彻《日常行为规范》为中心,实行“学和行”的有机结合教育,使他们熟悉“知”,领会规范要求,同时,抓训练,见行动,并努力增强其自律能力。
三、 道德内容(褒、容、贬)的层次性
如何引导学生在多种价值观的道德冲突中增强道德判断能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施道德内容的“层次化”教育。长期以来,人们对道德行为的评价不外两种层次,一类是道德褒扬,一类是道德批评。为摆脱这种“非彼即此”的绝对化模式,应将道德内容分解成三种层次,即增加一个道德容许层次。所谓道德容许层次,是指人的道德行为从动机和效果看一般属于利己不损人,或者主观利己,客观利己且利人。对这类行为如果褒扬则显得评价过高,而谴责它又显得评价过低,于是人们一般对此表示容许。在对学生实施“层次化”道德教育中,要使他们认识到在一定的社会中,人们的道德行为都可能兼有超前性、滞后性和现实性的不同因素,道德褒扬的行为反映的是人们对理想道德的追求,体现了一种超前性与现实性的结合;道德批评的行为反映的是陈旧落后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心态,体现的是一种滞后性(当然也会有某种现实性);而道德容许的行为则是社会相当一部分人对现实生活所作的一种简单适应,它是一种最低水平、最低层次的道德肯定行为,它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多层次中的一个低层次。我们的道德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把高层次要求作为目标,把低层次要求的普遍实现作为侧重点,逐步向高层次的道德水平努力。
四、 道德教育方式(外、内)的层次性
教育按作用于教育对象的形式,可分为两个层次,即外界教育层次和内在教育层次。外界教育,主要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内在教育,主要是指学生的自我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品德的形成是通过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把道德规范传递给学生的过程,也是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由被动到主动地去掌握(领会、巩固、运用)这些规范并形成道德行为习惯的过程。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学生思想内部的矛盾斗争,是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动力,自我教育的过程就是学生为了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动力,自我教育的过程就是学生为了品德的自我完善而不断自我否定、自我更新的过程。强调学生的自我教育,决不是否定教师的作用,而是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愿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五、 道德完成(知、行、意)的层次性
就受教育者完善自己的道德过程来说,可相应地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认知层次,在对中学生进行道德观念和行为的教育时,不能忽视教育的主导作用,给学生以道德观念判断、选择的余地,不是教育的放弃,而是教育科学化的增强。二是行为层次,道德教育的关键是由知到行的转化,如果只有道德知识,没有行为,就不能形成品德。精神品质的外观形式是行为,行为训练可强化其精神品质,是一种高效的教育手段。因此,要善于抓住机会,让学生进行行为实践。三是情感层次,让学生通过身体力行,对道德观念和行为产生体验,诱发道德情感,这是促使道德观念保持稳定持久的必要条件。有了道德情感,就能自觉地抑恶扬善,形成道德习惯和完善境界。道德完成的三个层次是相互联系,逐步提高的,只有三个层次的积极配合,才能有助于道德观念的接受、形成和保持。
(责任编辑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