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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对教育传统的范式控制
作者:花 鸥
按照库恩的范式理论,中国三千年历史文化所沉积形成的,以儒家为中心的“伦理-政治”型中国传统文化完全有范式的特征。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教育价值观,以圣贤君子为教育的目标,以“四书五经”为教育主要内容,以经院主义的教学方法的教育传统正是这样的传统文化范式的控制下形成的,特别是隋炀帝大业二年设进士科,开创科举制,并经唐代进一步发展逐步形成的考试制度,把选材和教育结合起来,对今后的教育传统影响至深。
一、 中国传统文化及文化范式的形成与发展
为什么在文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化范式能够起这么大的影响和控制作用呢?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说,遗传赋予每个种族中的每一个人以某些相同的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形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勒庞所说的遗传不仅包括生理上的遗传还包括遗传本族所具有的相同的情感和意识,形成所谓的气质也就是本族的文化。文化就是这些气质的外显形式,当然反过来文化也会经过遗传成为有文化特质的气质。令人惊奇是这时候文化完全成为一种潜在形式,对人或者种族、民族起了一种影响、控制的作用,所以对现象和行为的理解不得不加上对文化这一条件的限制的理解。
文化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很广泛和复杂的概念,一般对文化有三种分法:一是二分法,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或者称之为外显文化和内隐文化;二是三分法,物质、精神与制度;三是四分法,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心态文化。因为各种文化的分法是立足于研究重点的自由,研究重点之间并不存在相互否定关系,但是任何文化的价值都不应在于本身的自然属性,而是在其所凝聚在人类精神活动的痕迹上。因此,本文所采用的是狭义上的文化概念,即思想观念层面上的文化,而文化范式其实就是更加狭义的文化,它与文化概念的最大不同在于文化范式本身所具有的方向性、指导性和控制性,所以在不同文化环境下所产生的文化范式也有所不同,两者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最大圈代表文化;四个小圈代表四种类型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心态文化;中心的稍大圈代表文化范式;四个箭头的方向与长短代表文化范式指向性和控制程度。
本文大致把中国文化的历史演变进程分成五个阶段。
1.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的萌发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社会大变革时期,诸子蜂起,学派林立,思想自由,出现儒、道、墨、法、阴阳等学术流派,各流各派相互学习,极大地推动中国文化的发展,这是中国文化的辉煌时期,此时已经萌发了中国文化的大致走向。
2.大一统的秦汉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基本定型期
秦汉时代中国大统一,文化继续向前发展,汉武帝时期,儒士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并把儒学改造成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统一的传统文化基本确立下来。
3.繁荣的隋唐文化:中国传统文化隆盛期
此时的中国文化进入隆盛时期,继承了魏晋时代多民族多文化的交融发展,以更开放的姿态,兼容并包大胆吸收各民族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科举制度的确立,把选材和教育培养制度结合在一起,为中下层庶族阶层向上层的流动打开了便利通道,可以说是中国文化制度中的一大创新。
4.高度繁荣的宋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极致期
宋明两代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又一重要历史时期,儒释道三教合流形成所谓的宋明理学,它影响了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发展。宋明理学把儒家哲学化,把儒学推崇的“三纲五常”等政治伦理道德说成至高无上的天理,从哲学上加强封建政治的统治,可以说宋明理学把儒学文化推到了极致。
5.承古萌新的清代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承古萌新期
这一时期的文化呈现承古萌新的特点,在思想领域,统治者的官方哲学理学和心学相继占据统治地位,但带有反封建色彩的早期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潜滋暗长,涌现了李贽、黄宗羲、顾炎武和王夫之等进步的思想家;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西学东渐的局面逐渐出现。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与演变中,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可以简单说是“儒学”,儒学的形成是由孔子开始,创立中国古代文化的基本模式,然后由董仲舒确立,最后由朱熹发扬。古代社会所形成的教育传统是在中国传统文化形成过程中逐渐完成其基本结构构建的。从周公制礼作乐到明清西学东渐的三千年的中国古代文化,虽然受到外族的冲击有所损益,但是“伦理——政治”文化范式仍然是中国的一种主流文化范式,教育作为文化中的一部分,必然受到主流文化范式的影响与控制。
二、 传统文化范式对教育传统的控制
“伦理——政治”文化范式作为中国文化所特有的价值标准,它与文化同样具有内隐和外显的特征。内隐就是隐含在人们的自我意识中,只能通过抽象和推理的方式概括出某种群体所共有的心理倾向,如倾向与偏好等。显性就是寓于传说、事件和人的行为之中,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和身临其境的观察和聆听,能够直接总结出来的文化样式,如语言、文字、婚礼仪式、服饰等等。因此,从一般上意义上讲“伦理——政治”文化范式主要也是通过显性方式和隐性范式来达到控制教育的目的。
1.以内在特质表现的隐性方式控制
从隐性层次看,几千年形成的伦理政治文化范式开始可能仅仅是因偶然现象逐渐被某些社会群体所接受,后逐渐变成一种对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一种肯定性心理倾向,一旦形成稳定倾向或定势,要想改变就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还要承受外界对外在情绪的一种压迫与干涉。“伦理——政治”文化范式具有内在制约的强大力量和广泛的渗透性的特性,看不见却可以切身感受得到的文化范式,几乎影响人们对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原则、教学方法等教育各个方面的观点和看法。
2.以明确外在特征的文化特质模式的显性方式控制
所谓明确外在特征的文化特质或模式是指能用字符和语言表达的形式和模式,如语言、文字、行为规范、服饰、饮食文化、居住习俗、礼仪方式等等,范式正是通过这些显现的外在文化特质与模式来影响教育,通过诸多表现形式影响人来对教育进行具体操作层面的干涉和控制,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教育灌输,通过制度规范、纪律约束等带有强制性的手段实现某种教育目的。比如,各民族把自己的语言文字作为教育内容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再如,古代以经学为主,学生主要学习“四书五经”、“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这种重礼法重礼数的教育不仅影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样也影响着以后学生做人做事的方法或态度。比如,北齐的颜氏家训、宋朝的放翁家训、元朝的郑氏规范、明朝的庞氏家训、清朝的校友堂家训,其内容多侧重于伦理道德和遵守礼法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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