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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琚金民




  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从上海市1993年率先试行以来,已在宁波、大连、成都、潍坊、武汉等城市广泛展开。它扩大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调动了校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校长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解决了校长只能上不能下的难题,淡化了校长的“官本位”意识,促进了校长的专业化发展。但是我们要清醒地意识到它在运行过程中所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以下探讨。
  
  一、 校长职级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考评方法不够理性化,过分依赖量化手段
  (1)评价标准单一,把分数当作职级制考核的重要指标,忽视了各个学校的实际
  有的地方评价标准过于笼统,城市与农村学校一个样,高中、初中、小学同标准,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也是一样。有些地方把校长评价放在学校的硬件建设、学生的升学率、学校安全工作等方面,舍弃了其他指标,导致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
  (2)把校长评价与学校评价混为一谈
  校长评价是校长职级制的核心内容,根据校长的办法理念、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办学过程、办学实绩等因素给校长评职级,与校长薪酬挂钩。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把校长评价与学校评价混为一谈。校长评价的范围往往是校长的教育思想、教育教学管理、学校管理、校长素养、业绩、办学特色。学校评价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①教师队伍的发展,主要是教师评价,包括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继续教育等;②学生评价,评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③学校特色,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校长评价侧重于校长个人,学校评价侧重于学校整体。校长职级考评有的地方过于关注校长个人的资历、学历、任职学校,重点学校校长级别高,村小级别很低,论资排辈,特级校长往往是年龄偏大的。
  (3)考评过分依赖量化手段,片面追求公平公正
  校长的业绩有些量化手段反映不出来。量化分析有不少弊端:一是数据收集难以保证真实可靠,评价范围过于狭窄样本数量太少,缺乏代表性;二是收集的数据易受其他因素的干扰,有些官员对自己有利的数据就用,不利的就不用。
  2.考评过程不够民主化
  校长职级制这一政策方案在制定时有唯官员化倾向,自上而下制订一个方案,不管能否执行,强制推行。校长职级考评由教育行政官员决定,教师、学生、家长被排除在外,造成一些校长只唯上不唯下的工作作风。权力缺乏监督,就会走向校长独裁,还会导致腐败。
  3.人员不够专业化
  面对日益复杂的教育形势,纯粹的教育行政人员是不能搞好校长职级制改革的。不懂行的行政官员指手划脚对教育事业不利,一些地方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评价政策都把专家排除在外;有的地方设立民管会参政议政,对这些非专业的社会人士、学生代表不进行专业培训;校长作为“官”来当,不作为专门的职业来做,缺乏应有的职业培训。
  4.模式单一化
  校长职级制缺乏全国性的法律依据,目前正处在试点阶段。上海、成都、潍坊等地有自己的模式。有些地方不顾实际,套用某地单一的模式,不仅没有解决以前的老问题,还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
  5.论证不够科学化
  各地在推广职级制之前,要在本地选择一些学校进行试点,试点之后没有充分论证就在本地推广。也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就盲目推行。
  6.政校关系未理顺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干预太多,掌管学校的人、财、物的调配,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目前由于政校关系不顺,造成了“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局面。
  7.入口与出口不对称
  校长职业入口与出口不对称,入口人多出口人少,谁当校长、谁评校长走过场,有许多地方走的是封闭路线,参评人选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谁当校长也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任命,竞争上岗只是走过场,教师和学生无权参与,这很有可能落入校长委任制的窠臼,该淘汰出局的校长却没有出局。
  
  二、 对策
  
  1.考评方法要理性化
  (1)评价标准要多元化,职级考评体系要全面合理
  要因地制宜,以学校的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规模、原有教育质量等基础条件为关注点,对各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中的难度系数,放到职级考评体系中,调节权重。同时还要体现校长办学特色,对校长的特殊业绩给予办学特色加分。
  (2)校长评价与学校评价既要适当结合,也要适度分开
  校长评价有时注重短期局部目标(考核期内、任期内),而学校评价关注学校的长远利益。学校评价好也并不一定是校长的能力高,因为原有起点很重要,重点中学评价比薄弱学校好,要考虑到它的历史与现状。校长评价关键是要看校长在任期给学校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如果不考虑这一点,校长往往要求向重点学校流动,挫伤了一批薄弱学校校长的办学积极性,影响了薄弱学校的建设,不符合教育均衡原则。
  (3)合理的量化手段与专家的经验恰当结合,才是真正的理性化方法
  2.发扬民主,加强监督
  校长职级制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放权,扩大了校长的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从干扰学校内政的全面管理转变为对学校的宏观管理。从政校关系来看,教育行政部门扩大了学校的民主。从学校内部关系来说,校长可以提名副校长任命中层干部,校长的权利扩大了,校长应该向副职、中层干部、教师、学生再次放权,这个过程就是扩大民主的过程。
  校长决策也要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党组织的作用。教代会、工会组织应由教师直选产生。校长职级评价时不能是上级部门的几个官员进行考核,要让教育专家召集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及社区代表进行评价,教师代表约占50%以上的权重。
  充分发挥上级监督、校内监督、社会监督的功能。上级监督主要是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上级监督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校内监督最重要,社会监督可以设置由家长、社区代表、教育专家等组织的民主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三种监督要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的体系。
  3.人员要专业化
  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评价政策都必须依靠专家,以教育专家领头由教育专家、经济专家、心理专家、统计专家等组成专家委员会,加强科际整合,专家治教,这样更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管理规律。有的地方设立民管会参政议政,对这些非专业的社会人士、学生代表也要进行专业培训,先培训后上岗。搞好校长职业化的关键在于由原来的把校长作为“官”来当,转变为把校长作为专门的职业来做。要确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把好入口关。加强职业培训,上岗前要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后要进行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促进校长的专业成长。
  4.模式多样化
  各地不能套用某一单一的模式,应该保留职级制的基本特征,根据本地实际,走出一条有地方特色的校长职级制改革之路。各地面临的问题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既要体现共性,又要张扬个性,寓共性于个性之中。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校长职级制转变教育行政机关的职能,搞好服务职能,与学校改革进行对接;有的地方把校长职级制与教师聘任制、校长负责制结合在一起;有的地方成立督导室对校长进行评价、监督、指导;有的地方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中介机构对校长职级进行评估;有的地方由专家、教师、学生代表、家长、社区代表组成的民管会进行评估,还有的地方在教育局之外成立一个教育管理中心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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