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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学学的是俄语,1960年报考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的俄语系。但报到时却得知我被分到了英语系。我的同班同学都学过英语,至少知道800个英语单词,发音也没有太大问题。惟独我这个农村孩子一个英语单词也不知道,一切都要从头学起。更可笑的是,别人说yes时,我会不自觉地说出俄语的音/da/;别人说no时,我会说/niet/。发英语的几个元音时,我也遇到很多困难,经常在班上引起哄堂大笑。好在我在班上年纪最大,脸皮也厚,又是团干部,因此无论别人怎么笑,我也没太在乎。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夏祖煃老师,不仅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真诚、热情的工作态度;他经常鼓励我这个最落后的学生。老师和同学的帮助,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因此我从来没有被困难吓倒过。我把周末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对着镜子练发音,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有时嗓子都练哑了。当时全班只有一个大型录音机,要听大家都听,不听谁也别听,录音机死沉死沉的,也不可能搬到宿舍去。录音里只有精读课文和生词,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其他听力材料了。我还经常在黑板上练拼写,写满一黑板,就擦掉又写。单单这发音和拼法,就不知道花去了我多少时间。我的语法还算好,当时没有什么专门的语法课,精读课文中出现什么语法现象,老师就顺便讲一下。但总的来说,在第一学年,我一直是班上的最后一名。到一年级结束的时候,我才算入了门。

 

二年级仍以精读课为主,它既是英语输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口语、笔语练习的主要场所。同时,还开了泛读课,让我们读最简单的英语小故事。从二年级起,老师还要求我们用英英词典。我记得第一次拿到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时,查了一两个词,心里就十分激动:我可以用英文解释英文了!初用英英词典时,当然也遇到不少困难。为了查一个词,不知道要查多少其他词。有时查来查去,就忘了最初是要查哪一个词了。但是,英英词典使我们看到了英汉词典中解释的局限性和误导性。从根本上说,查完英汉词典和汉英词典,并不能够真正学会使用一个词。只有查一部好的英英词典,才能真正搞清一个词的确切含义和用法。随着词汇量的扩大,使用英语词典的兴致也越来越高。有时,查上瘾来,会查上个把小时,忘记了正在读的文章。那时,我们都把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上标的25个句型背得滚瓜烂熟。总之,查英英词典本身就是在学地道的英文。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精读课的作用是最大的,一切基础知识都来自于精读课。此外,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是那些简易读物。这些小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并让我眼界大开,因为里面有一种全新的文化。与此同时,我还惊叹于其中简单、地道的英文所包含的极强的表达力。那时,我的词汇量极其有限,但这些小书带我进入了一个又一个美妙的童话世界。一年之内,我读了近百本简易读物,是这些书使我感受到英语的语言之美,让我体验到地道英语的味道,并逐渐培养了我对英语的一种直感”(to cultivate a feel for the language)。这时候,我对英语的成语、习惯用法、动词搭配、漂亮的语句等,已变得十分敏感。遇到这些内容,注意力会突然集中,并将它们立刻背下来或抄在笔记本上。对于好的句子或段落,我会反复读,强行记,甚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在课堂上或作文中用上几个背过的句子或短语,在同学面前显摆两句,都感觉非常享受。因为看了大量的课外读物,到二年级时,我已经丢掉了落后的帽子,开始名列前茅了。

 

三年级的经历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首先,精读课文的人文味越来越浓了。这些课文不仅是语言的示范,同时也是很好的文学熏陶和人文教育的材料。哲理越来越多,语言越来越美,有讲头,有读头。其次,这时我开始读原版英文小说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读原著才是英语教育的开始。原著中的语言不再是为照顾学习者的水平和语法的需要而改编,而是作者深刻、细腻的思想感情的自然流露。而且,大部分原著都出于语言大师之手。更重要的是,原著保留了原汁原味的西方社会背景、风俗习惯、法律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人情事理、自强精神,以及如何开玩笑、如何带来幽默效果等。原著把读者带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当时,老师告诉我们,不读上几十本原著,英文是学不到家的。原著既保留了语言的原貌,又保留了文化的原形。再有,就是三年级开设了正式的写作课。在此之前,我以为说英语最难,因为没有足够的思考时间。后来,我又感到,听懂英语最难(如听英语广播),因为你不能控制对方的讲话速度。等到开始学习写作,我才意识到,一个人英语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其书面英语的水平如何。最初,我以为把重要的话写下来就是作文。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错误的理解。书面英语是最讲究、最严谨、需要经过反复推敲的语言。语言之美,多体现在书面语上。讲话不能像背书;同样,写作也不能像讲话。记得有一次我写到:“Now I'm going to say something about ...”,老师上来就是一个大红道:“Too chatty! This is not writing!”。当我连续使用同一个结构时,老师又批上“Vary your structure please”。如果一个词在相邻的句子中同时出现,老师会划出该词,并批上“Bad style!”的字样。老师改过几次作文之后,我悟出了一些写作之道。可以说,我现在对书面英语的认识,以及我现在的英文写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都受益于三年级的写作课,是写作课为我打下了扎实的基本功。

 

四年级时,学校开设了一个高级翻译班,俗称尖子班,入选的有吴一安、秦秀白、王英凡、唐闻生和我等9个人(但不知为什么,这个班办了不到一年就解散了)。办这个班的初衷是要把这些人培养成高级外交翻译。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两件事:一是伊莎白把我们的语音语调重新纠正了一遍。她先让我们听一家英国出版公司出版的录音带,有诗歌、剧本,也有小说,都是百分之百的PR,典型的英国上层社会的发音,漂亮极了。然后,她让我们模仿一些段落。最后,她还让我们设想是在人民大会堂宣读一个领导人的发言。她说我们底气不足、声音不稳,一拉长声就走调。她要求我们两个人相隔50对着讲,每天早晨至少练半个小时。虽然没有当上大翻译,我的朗读水平却大大提高了,能把一个故事读出感情、读出抑扬顿挫、轻重缓急,这些都是那年长的出息。二是学了不少外交文件和人民日报社论的翻译。我们当时把Beijing Review(那时叫Peking Review)看了个遍,把当时的重要文件、社论、评论员文章(国际的)都拿来进行英汉对照阅读。学了很多中国文化和思想的固定译法,包括三面红旗”“大跃进”“人民公社”“以粮为纲等。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读惯了英文不说原著的人刚接触Beijing Review可真是不舒服,总感到有一种语言与文化的不相匹配:英语不是为这种中国式的表达而造的。后来就慢慢习惯了,而且也认识到,要想向世界介绍中国,这种英语是我们的惟一选择。尽管有人常批评China DailyBeijing Review的英文有很浓的中文味,但是这种英文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为接受,而且,像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英语一样,已经成为英语的一种变体。语言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百分之百的翻译是不可能的,但总可以找到解释原文的方法。有点中国味的英文保留了一些乡土气息,这也是好事。像三自一包”“三反五反、五讲四美”“三个代表等短语,只能先直译过去,再加个长长的脚注。但是,应该说明的是,刚开始学英文时,不要拿Beijing Review做课文,而一定要拿本族人写的地道的英文做课文。把英文底子打好之后,再读Beijing Review,就不会影响你对英语的直感了。

 

对五年级的印象不太深了,但也有两件事值得一提,只是时间的先后顺序记不太清了。一是我们学了翻译,特别是汉译英。教我们的是薄冰和钟述孔两位老师,他们都很有水平,上课也非常有趣。这门课使我认识到,英文不学到家,翻译是谈不上的。与此同时,我还意识到,汉语文字看似已懂,实则不然。例如,汉语的小句,在英语中要降格为从语,才能真正体现原文中两句话之间的关系,并保证译文准确、可读。翻译远不是词与词、结构与结构的一一对应;要比这复杂得多。没有对汉语的透彻理解,没有足够的英语造诣,是做不了翻译的。比如遇到摇羽毛扇的人(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若直译为“the person who waves a goose-feather fan”,那就是败笔,因为外国人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但如果加上“mastermind”,就清楚多了(见《汉英词典》第1183页,外研社)。但有时这个典故也用作贬义,指在幕后操纵或出坏点子的人,这时,可译为“a person who pulls the strings—the string-puller”。不过,上述例子仍属于翻译中浅层的、局部的问题。更深层的问题是,除了具有高超的驾驭两种语言的能力之外,译者的阅历和文化底蕴与作者不能相去太远。要想翻译《红楼梦》,如果不了解曹雪芹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矛盾,不洞悉其中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译文最多也只能是貌合神离。

 

第二个印象是我们在五年级学了不少《毛泽东选集》的英译文章。那是在1965年,全国正在酝酿文化大革命。教学上开始强调政治挂帅,《毛泽东选集》的英文版进入了课堂。客观地说,《毛泽东选集》英译本是我国几十位翻译家花了多年的时间,经过反复推敲而打造出来的一部精品。裘克安、庄绎传老师都参加过此书的翻译,并给我们讲过翻译过程中的酸甜苦辣。现在,没有人再拿英译《毛泽东选集》当课本了,或者有人始终看不起这样的翻译。但是,我要说,我们从英译《毛泽东选集》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它帮助我们体验翻译过程,认识翻译技巧,感受文化异同。举几个有趣的例子吧。当时我们每天背颂的一句毛主席语当是: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咋一看,这句话简直没办法译成英文。等我读了英译文才知道,原来自己根本就没读懂原文。阶级斗争一词,我一直把它当作名词词组来看待,所以没法翻译。而英译文为:“Classes struggle, some classes triumph, others are eliminated. Such is history, such is th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for thousands of years.”译得妙极了。有些中国俗话译成英文也相当困难,要想译得准确、地道,必须要下一番工夫。有一条毛主席语录说,凡事应该动脑筋想一想。俗话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是说多想出智慧。英译文为:“We should always use our brains and think everything over carefully. A common saying goes: 'Knit your brows and you will hit upon a stratagem.' In other words, much thinking yields wisdom.”注意,第一句加了主语“we”“Hit upon a stratagem”译得好,还有“yield”也用得恰到好处。这些用词,只有英语语言造诣极深的人才想得出来。另一条毛主席语录是马克思主义者看问题,不仅要看部分,而且要看全体。一个蛤蟆坐在井里说:天有一个井大,这是不对的,因为天不止一个井大。英译文为:“In approaching a problem a Marxist should see the whole as well as the parts. A frog in a well says, 'The sky is no bigger than the mouth of the well.' That is untrue, for the sky is not just the size of the mouth of the well.”注意,这里的“no bigger than”用得好,“the mouth”加得准确,将字漏掉,处理得好,“the size”又巧妙地避免了重复。

 

回忆起来,在北外学习期间,我遇到了好老师、好教材和合适的教法。那时,虽然我们没有“快译通”“文曲星”等“现代武器”,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英文书籍,甚至连像样的课本都没有,都是些油印的教材,但我们学的是地道的英语,有大量的听、说、读、写、译的练习。老师讲的英文非常漂亮,作业改得细致到家,也没有这样、那样的考试。真庆幸,那时“托福”式的考试还没有问世,我们没有靠打钩钩学英文,没有在选择题上浪费任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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