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宋福海,生于1927年,海南新盈人,曾在慰安所里干杂活。
1940年1月5日,日军在现在的新盈镇红民街设立了一个“慰安所”。 “慰安所’原是3间民房。其中两间用木板隔开,住着4名“慰安妇”;一间管理人员居住(两个日本中年妇女)。“慰安所”的后面有3小间低矮的瓦房,一间为饭堂;一间为洗澡室;一间为杂勤人员居住。
“慰安所”里的所有人员,都作了分工安排。两个日本中年妇女直接管理4名“慰安妇”及勤杂员。“慰安妇”都是美貌姑娘,年纪都在20岁左右,其中一人为朝鲜人,一人为新加坡人,这两人都是日军在新盈登陆后才从日本司令部送来的。一人为姓屠的姑娘,是从海口送来的,一人为姓刘的姑娘是在当地抓来的。我当时仅12岁,在那里干扫地、煮开水、煮饭等杂活。
“慰安所”直属派遣队,受队长川岗领导。川岗为管好“慰安所”,制订了苛刻的规定:“慰安妇”不得随便走出“慰安所”,不准逃跑,否则,连同家属立斩;要无条件听从日军的使唤与安排,对日军不得无理;要绝对服从两个管理员的管制,否则,处以重罚;日寇官兵无论什么时候需要,都应无条件地顺从。
川岗规定每个“慰安妇”每天接待20--30人,平均每小时要接待两到三名官兵。 “慰安所”的门口每天都排着长长的队。“慰安妇”们常常是通宵达旦工作。川岗曾派军医给“慰安妇”定期体检。
“慰安所”里的那个姓刘的“慰安妇”,是一户渔家的独生女,年龄十八,眉目清秀,身材也好。刘姑娘是在出门去洗衣服时,被正在巡逻的川岗抓住关进 “慰安所”的,记得那天正是“慰安所”设立后的第十天。进了“慰安所”,一个日籍女管理员,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对刘姑娘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一名“慰安妇”了,要严格执行制度。日本管理员刚出去,就进来了一个日本中年军人,强奸了刘姑娘。这一天,刘姑娘先后遭受了几十名日军的糟踏。第二天早上,刘姑娘躺在床上起不来,又有一个日本军官过来要她接待,于是刘姑娘就向军官说了自己身体不适,不能接待。但军官硬是不听,非要刘姑娘接待不可。刘姑娘不从,于是日本军官就毒打刘姑娘,姑娘被打得不省人事,最后还是被军官粗暴地强奸了。
“慰安所”里其余三个“慰安妇”的命运,与刘姑娘的也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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