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5月的天气总是这么乖巧,无论细雨霏霏,还是艳阳高照,总能让人心旷神怡,十分惬意。
  约翰以他特有的走路姿势大步走在宽敞的街道上。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他喜欢北部地区这个季节的气候。太阳像一只刚出壳的小鸡,抖干了身上的水,用它金灿灿的黄色细绒毛抚摸着每一个或老或少、或贫或富、或快乐或伤感的生灵。它把柔情注人每个人的心底,连蜷缩了一夜的流浪汉也感到有一股微热在心中扩散。
  约翰抬起那张直线组合、轮廓分明的脸,充分享受着阳光赐予的温柔。又工作了一个晚上。昨夜的行动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精神,他看上去还是那么精神百倍。这是多年训练的结果,无论前一天晚上工作多么艰苦,甚至可能精疲力竭。只要太阳在地平线升起,清晨一旦来临,他就会像上了发条的钟,再次抖擞精神开动起来。
  想到昨晚的行动,约翰不禁感到可笑。那个胖子尊尼居然让他有事去找他。他们这种人约翰见得太多了,他们往往不顾环境条件的限制和实际情况的许可,却一味地夸口要帮助别人。好像只有这样做出承诺,发下毒誓,才能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这正是他们可笑又可爱的地方。虽然,约翰知道他们出庭作证都有自己错综复杂的原因,于公于私,于己于人,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原因都有,但他从不去追究这些缘由,他的任务只是保证他们的安全,替他们安排今后的出路。况且,他们虽说良莠不齐,但他们大多言必信,行必果。如果有什么事需要他们帮忙,一般情况下他们还是可以信赖的。是的,他们是可以信赖的……
  那是一年前的事了,家住堪萨斯州的韦斯,在他未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跟着北翼黑手党老大干,一直颇得组织头目的赏识。韦斯长大后也加入了该组织。也许是同伴们嫉妒他们父子俩的运道顺畅,在老大面前进了谗言;也许是他们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总之,大头目忽然翻了脸,以一个微不足道的借口用家法处决了韦斯的父亲。年轻气盛的韦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一气之下,利用他所掌握的机密,出庭指证了该组织的头号人物。由此惹出的麻烦当然少不了。尽管韦斯格外小心谨慎,张开全身每一个毛孔,像雷达一样监视着周围的环境,但狡免三窟也终有一失,韦斯最终还是落在了自己人手中。正当他们准备割下韦斯的头给大头目当祭品的时候,约翰出现了。冰凉的钢刀刚一离开韦斯的僵直的脖子,恐惧便消失了,他马上记起了父亲教诲的“江湖道义”。
  “喂,你救了我,我会报答你的。需要我的时候来找我。”
  约翰当时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说老实话,他可不想再和这个从小在匪窝里长大的小子打交道,但愿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但是,天不遂人愿,几个月后的一天,约翰不得不再次找到了韦斯。
  那次行动,是约翰所遭遇过的最强大的敌手。酷暑的潮湿闷热,再加上长时间的激战,约翰感到有些目眩,慌不择路地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车在公路上行驶了好长一段时间,不断加快的车速所带来的阵阵夜风逐渐将约翰的头吹得清醒了一些。
  看看路边的标示牌,他才搞清楚,原来这是在开往内华达州。约翰仔细地在头脑中搜寻内华达州可以信任的人选,居然一无所获。他决定征询一下刚刚死里逃生的这位证人的意见,看他在内华达州是否有可靠的亲戚或朋友。
  约翰转过头,车子后排座位上竟空无一人。刹那间,一股冷汗从后背心直冒出来,约翰瞪大眼睛再次搜寻,还是什么也没有。
  “这不可能,是我把他塞进车里的。”久经沙场的约翰此刻也不免有些沉不住气了,他从不相信鬼魅神灵,但眼前的一切又怎么解释呢?“喂,你在车里吗?回答我,你在吗?”
  约翰在做最后的努力。
  沉默良久,他听到了一个细微的、仿佛在地狱中被人扼住脖子而发出的声音。
  ““嗨,我在这儿,我还好!”
  循着声音看过去,在黑色真皮座椅的下面,蜷曲着一具庞大的身体。这位聪明的证人真是被吓怕了,唯恐有人跟踪追杀,一上车就钻进了这个很不合适的“避难所”,难怪约翰看不到他。
  此刻的约翰又好气又好笑,一脸的无奈,他那么胖的身子怎么塞得进去,真是不可思议。看来人的潜能真是无可限里。
  这一惊非同小可,约翰已经不再有精神和他拉扯了,看他那副样子,就明白指望他只能是做梦了。
  这一惊也激发了约翰的记忆库,一个存贮过的名字突然从记忆中跳出来,出现在约翰的脑海中。
  “韦斯!韦斯的新家住在内华达!”
  对,韦斯,怎么没想到他呢?可是,他可靠吗?他可是在匪巢里长大的,他的话能相信吗?事已至此,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没办法,只有斗胆一试了。
  车停在韦斯新住宅的门口,约翰将那名瘫软的证人留在车里,独自一人来敲韦斯的门。
  “嗨,你好!还认识我吗?”
  “你……啊,是你啊,欢迎欢迎,快请进!”
  韦斯表现得出奇地热情,但约翰一颗悬着的心并没有因此落下来。他为什么这么热情?难道他心里有鬼。不,不可能,他们不会想到这儿的。约翰的脑子在飞速地旋转,为了证人的安全,他不能有半点疏忽和闪失。
  “你好像过得不错?”
  环顾了一番装饰富丽的客厅,约翰老友重逢般地和韦斯聊起了天。
  “嗯,还不错,这多亏了你!”
  “你和他们还有来往吗?我是指原来那些组织中的朋友。”
  “哦,没有了。我躲还躲不及呢,当然不会去找他们。他们也早就把我给忘了。
  听说他们现在改朝换代了,巴特的手下也都不知去向了。我想不会再有人来找我的麻烦了。”
  “这儿的人对你的过去了解吗?你和他们处得怎么样?”
  “没人知道我的过去。我已经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啦。他们对我可尊敬啦,我现在是远近闻名的大好人。不过做好人也真累,不像以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做好人的规矩太多。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走回头路的,还是现在这样活得踏实!”
  听他的谈话如此坦诚,约翰做出了决定。
  “韦斯,你以前说过有事可以来找你帮忙?”
  “是的,我说过。”
  “那我现在就需要你的帮助。我最近保护的一个证人正被人追杀,能不能给他找一个安全的隐蔽所?”
  “又有人要重新做人?这太好啦。找个地方,没问题。我在北边牧场区有一个亲戚,他那儿山高皇帝远,非常安全,我们明天一早动身。你看怎么样?”
  “不,现在就走。”
  约翰必须保证证人的绝对安全。
  “好,听你的,就现在。”
  北区牧场的夏天实在美得惊人。约翰从没见过长得这么高又这么繁茂的草场。
  一片绿色的海洋,间或有雪青的、白色的、淡紫的小花从中探出头来,像广袤夜空中顽皮眨眼的小天使。深可没膝的草海中,偶尔会发现一两巢带着花斑的鸟蛋,它们的父母,在草丛中飞上飞下地守望着未来的宝宝。无边无垠的大草原在视线的尽头与清丽洗炼的蓝天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张开的大蚌壳,白云是夹在它们中间的肥美的蚌肉。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上,一棵巨大的老相思树孤独地站在那儿,垂下迟暮的手臂,拖着长长的影子,守候它隐在地平线那一面的遥远的情人。突然,远处天边飘来了一簇簇数不清的云朵,它们飞得那么快,那么急,定是从天上偷了圣母的纱丽,怕被追赶而急着赶往人间。近了,近了,又近了,怎么隐隐听到有细细的叫声,还有一个舞动的人影。啊,是牧羊人赶着他的队伍回来吃晚饭了。人夜,黑暗笼罩下的草原安静、神秘,甚至有点儿鬼气。昆虫的卿卿声,鸟儿的鸣叫声,还有各种来历不明的声音,混合成草原上特有的夜色交响曲。这是天籁之音。真见鬼,这草原真美,美得能让心融化,让梦回家;让你甘心情愿作它的仆从,听它的召唤。
  约翰是在枪林弹雨中“混日子”的,生活中,他接触最多的就是那些冰冷的、毫无生机的东西,比如枪、子弹、匕首……一切都是钢制铁铸。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也成了铁打的,那么沉、那么重、那么冷。而这几天,在北区牧场度过的日子,可以说是他一生中最美妙,最轻松,也是最快乐的。在这里,他第一次体味了世界上原有的这种美,这种静,这种安详,在他那冰冷的武器世界之外,还有这样舒适的家园。看惯了钢筋水泥的丛林,听惯了枪声、爆炸声的喧闹,这里广袤无垠的草场,自然乐师的弹奏,真令约翰耳目一新。
  “将来我老得不能再干的时候,一定要在这儿买一块地,经营自己的牧场。”
  暮色中,约翰望着远方憧憬着未来。
  正当约翰在北区牧场尽情欣赏草原美景的时候,韦斯却在自己家中成了别人眼中的另一道“风景”。
  说起来也真是冤家路窄。约翰现在负责保护的这名证人曾经是“撒旦降临”组织的成员。那天晚上,他的同伙追杀他未遂之后,发现约翰救他的那辆车往内华达州方向驶去,便增派人手赶到内华达,在全州范围内遍布眼线,搜查二人的行踪。
  星期天早上,韦斯照例上街采购,从超级市场的橱窗玻璃中,他看到一双阴沉的眼睛正在盯着自己。这张脸好像很熟悉。是莫利?不,不会是他的,听说他已经死了。但那是谁呢?他好像认识自己。韦斯没有继续每个周末的例行程式,匆匆地赶回了家。
  是的,韦斯并没有猜错,那人正是莫利。莫利原来曾和韦斯在同一个组织中卖命,两人一直是不说话的死对头。那次围杀韦斯,他也参与了。在那次行动中,莫利的弟弟死于约翰的枪下。莫利不知什么时候又投到了“撒旦降临”组织的门下。
  今天莫利在大街上遇到韦斯,起初只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但他那古灵精怪的脑筋一转弯,便明白了其中的奥妙所在。约翰开车逃往内华达,韦斯也在内华达,约翰是他的救命恩人,大恩大德此时不报更待何时。约翰在内华达也不会有太多的熟人,十有八九会来找韦斯。经过这一番推理,莫利胸有成竹地带人闯入了韦斯的家。
  韦斯见来者真是莫利,并不十分惊慌,他想,这也许是天意。
  “嗨,韦斯,你好吗?还认识我吗?”
  “当然,你是莫利!”
  韦斯心想,此时不承认认识莫利已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他没有把握,是不会这么兴师动众的。
  “今天我们不谈私事,只讲公事,告诉我,那个鼎鼎大名的专门保护证人的法警在哪儿?”
  韦斯听他提到约翰着实吃了一惊,没想到这小子的狗鼻子还真灵。关于约翰的事,半个字也不能泄漏,韦斯打定了主意。
  韦斯家紧闭的窗帘上,映出几个左右晃动,挥拳踢腿的黑影,还有一声声来自地狱的嚎叫。
  忽然,门外警笛骤响,怒不可遏的莫利带着他的手下冲出门外。
  “这次权且放过你,但不会有下次了!”
  屋内沙发上,韦斯摊开四肢躺在上面。举着的一只手,血流如注,茶几上并排放着三根长短不等的血淋淋的断指,肌肉仍在抽动。
  约翰听说这一切的时候,他和他的证人已经完全脱离了险境。约翰去医院看望韦斯。韦斯很为自己的英勇行为感到得意。
  “嗨,老兄,我干得不错吧!这些混蛋想要我的命,多亏我的好邻居报了警!”
  约翰一言不发,他最想说的只有一句:“相信他们比相信上帝更真实。”
  一路想着这件事,还没有来得及充分享受五月那灿烂的阳光,就已经来到了“证人安全保护计划”组织机构的大楼目u。
  “证人安全保护计划”又称“影子行动”、“蒸发密令”,是隶属于联邦调查局的独立组织机构,不仅为调查局提供服务,也协助其它法律机构共同维护法律,保障公民安全。它策划、筹备于1992年,始建于1994年国庆日,在许多重大案件的审讯工作中做出了不菲的成绩。
  现代科技高速发展,聪明的人类不仅用他们的智慧创造了文明与进步,同时也给人类本性中邪恶、贪婪天性的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随着现代电子、微电子、智能等科学技术的不断开发,现代犯罪的手段更加多样,更加高超,方式也更加隐蔽。想要取得真凭实据掌握确凿的物证,已大不如往昔那般顺利。想得到深谙内情、又愿意出庭作证的人证更是难上加难。现代电磁武器、激光武器、粒子束武器的研究与应用,使得匪徒们可以利用这些研究成果,将他们想象中的各种酷刑付诸实施。他们设置了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暴刑,远胜于任何一代暴君的私刑。利用高度发达的通讯设备,他们建立了全球互联网络,任你跑到天涯海角,也是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真可谓名符其实的天罗地网。一时间,空气中充满了恐怖的分子,没有人再敢出庭作证。
  现代犯罪最突出的特点是隐蔽性强。被警方抓获的多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卒子,而他们的幕后老板往往以最和善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且多是些德高望重、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诸如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大企业家;在政治上有宏图大志的议员;关注社会慈善机构的商人等等。他们在讲演台前,记者招待会上,道貌岸然地大谈特谈公众利益、计划主张,私下里却结党营私、贩毒抢劫、倒卖军火,无恶不作。对付这类人是最棘手的。就像铲除一棵枯死的老树,它的根须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可能要下挖数十米才能撼动它的主干。
  这些大组织作案,由于势力庞大,手段往往也很高明,让人抓不住任何蛛丝马迹。有时候,联邦密探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找到可以给他们定罪的物证,却苦于没有人敢出庭作证而不了了之。
  1991年轰动全国的“山姆大叔”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马特·布朗是洛杉矶政界、商界的头面人物。长着一副慈善温和的面孔,人称“山姆大叔”。联邦调查局自1986年开始对他进行调查,历时4个年头,终于掌握了他与国际贩毒恐怖组织勾结所进行的一系列犯罪活动的证据,且人证物证俱全。就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准备出庭作证的那名证人的尸体在他的寓所被发现。他的双手、双脚、耳朵、鼻子都已与身体分了家,四散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咽喉处是一个看得见气管的黑洞。
  陪他殉葬的还有两名负责保护他的安全的联邦特工人员。从此以后,马特居然逍遥法外,继续他的富贾生涯。
  此事引起朝野内外一片哗然,公众要求加强反暴的呼声越来越高。正是在此种情况下,议会通过了“证人安全保护计划”的议案,“影子行动”从此开始。
  贝拿是联邦调查局保安科的资深要员,此次筹建“证人安全保护划”定要他这个老将出马。贝拿从调查局挑选了一批掌握高精尖电子技术并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组成了一支训练有素的特工队伍。贝拿对现在的组织结构非常满意,而最让他得意的是他把约翰和狄克两个宝贝搞到了手,他们可是调查局中公认的高手。约翰机警干练,有勇有谋,论体力、论智谋都可谓一流水准。狄克比约翰略长几岁,但体能和机敏程度却丝毫不逊于约翰,且在胆识和谋略方面比约翰略胜一筹。狄克行动之前总会做出最周密的计划,从不会露出任何破绽,绝不给对手以可乘之机。谁如果不幸落人狄克的计谋中,就只有向上帝做最后的忏悔了。有些人甚至连虚实真假、是非曲直都没有弄明白就被匆匆送去见上帝了。
  贝拿欣赏约翰和狄克,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狄克在约翰刚人行的时候,曾为他提供过不少宝贵的经验。约翰称狄克为老师,而狄克也很喜欢这个聪明而有个性的年轻人。他们的关系微妙难言,他们互相欣赏,互相学习。狄克喜欢约翰的勇气和活力,而约翰则佩服狄克运筹帷幄、成竹在胸的大将气度。贝拿调他们来,正是因为两人之间的和谐与默契,因为他深知,在一个严密的组织中,核心人物的团结协作是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约翰和狄克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选择,从接手计划的时候起,这个选择就没有改变过,他再没想过别的人选,就是他们两个。
  收敛起所有的思绪,约翰走进大楼。前面厚重的黑皮大门上“证人安全保护计划”的字样赫然入目,还有那圆形的徽标,看着这一切,约翰忽然感到一种踏实的满足。这里的一切都太熟悉了,熟悉得让人感到平静而又兴奋,约翰很喜欢这个工作,喜欢这儿的环境和气氛,喜欢门上那个圆形的标记——金色的圆圈内一颗五角星闪闪发光。那圆圈是他们这些特工人员用生命筑起来的,被保护的证人是里面那颗五角星,他们是会感到安全的。
  不再多想,约翰推开门,走了进去。
  “嗨,约翰,过来一下好吗?”
  胖巴斯从背后叫住了他。巴斯是伪造证件的行家里手,他能制造各种假的东西,只要需要。假指纹,假伤口,甚至假的DNA分子结构。当然,他的老本行还是制造假证件。他造的各种各样的证件在每个州都能通行无阻,约翰曾经使用过几次,还没有一次被发现过。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巴斯一直被局里当作一块宝似地珍藏着,贝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调过来。
  他叫我干什么呢?约翰边想边走到巴斯面前,对他扬了扬眉毛,等着他说话。
  “来,约翰,帮我看看这个怎么样?”
  办公桌上并排摆着三张俄亥俄州驾驶执照。
  “这三张里面有一张是我们刚刚做好的,你能帮我分辨一下吗?”
  巴斯早就听说约翰是个全才,这次定是要给他出个难题。
  约翰此刻也明白了巴斯的用意,这小子也太自负了。他一句话也没说,将三张驾驶照依次排好,左手轻轻地逐一划过它们的表面。砰,约翰弯曲中指重重地敲了一下中间的一张。
  “这张是假的!”
  巴斯目瞪口呆,愣了好一会儿,才尴尬地嘀咕道:“那张是我的助手做的,他还不熟练,不够熟练……”
  约翰此时已头也不回地径自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但他仍隐约听见巴斯和助手的谈话。
  “喂,巴斯,那人是谁?”
  “闭嘴,别管他是谁。再去重新做一张吧!”
  约翰坐在自己专用的计算机前,开启“证人安全保护计划”互联网络系统。
  屏幕上显示出尊尼那副慵懒的面孔。
  另一张似曾相识的脸也出现在屏幕上,那具陈尸所中“跑”出来的男尸!“姓名:高特,已死。”
  “牙齿”,屏幕上分别显示出两个人的牙齿记录。
  约翰用光电笔将两幅记录做了交叉互换,接着是指纹、血型、身高、体重等一整套程式。
  “输入记录!”
  程序完成,活着的尊尼摇身一变代替了做古的高特,这是他的新身份,新证件将由专门人员送给他,尊尼死了,活着的是“高特”。
  看着眼前的杰作,约翰心中突然升起一阵轻微的怅然,甚至有点儿恐惧。原来一个人的命运可以如此轻易的被主宰。谁说阴阳相隔,手中这支笔就能使阴阳两界互通有无,使一个具体而生动的人像露珠一样被蒸发,消散在空气中。他留下的,只是一堆塑料胶片制成的证件和一个徒有空壳的名字。尊尼将因此而获得重生,同时,也将失去他的前半生,父母、朋友、家庭都被一笔抹煞。他将活着,作为高特而不是尊尼活着。约翰想起昨晚为了避免留下指纹而带的那副塑胶手套,为什么会想起它呢?医生是不是也戴这种手套呢?其实我和医生的工作也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为了拯救生命,在生死之间推拉进退。只是似乎我的权力比医生还要大,他们只能让活人不死,而我则能将死人复活。约翰自己也弄不明白今天是怎么了,作为一名职业法警,他的职业不允许他有这么多思想,也不可能有时间进行如此细致人微的情绪体验。但今天约翰的思维总是那么活跃,像春天里首次出洞的冬眠动物一样欢跳不已。
  “只需要稍微做点儿手脚,这些活着的混蛋就能和某位不幸死去的先生互换,这方法真不错。它能让你过足操纵生杀大权的瘾。是这样吗?约翰?”
  直到一个捻熟的声音在门边响起,才打断了约翰的思路。一定是狄克,只有狄克才用这种语气说话。
  约翰回过头,门口站着的果然是狄克。狄克的身材并不高大,但他身上的每块肌肉都能从里到外地迸发出力量。约翰亲眼见过一个身材两倍于他的壮汉被他摔得爬不起来。狄克一头银灰的头发,乖乖地卷曲着,闪耀着温和的光芒。深陷的眼窝中一双同样灰色的眼睛此刻正注视着约翰。
  “狄克,快坐下!”
  约翰一边忙着处理手中最后一道程序一边对狄克说。
  狄克手中端着一只咖啡杯,此刻他正咂了一口咖啡,斜靠在约翰的办公桌边。
  “约翰,有时候我常想,我们是不是太善良了。这些人,这些证人他们本该治罪的,就因为他们指证了比他们更大的头目就可以逍遥法外吗?最近黑道上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我们这里是避难所。谁得罪了老大或是出了什么差错,只要检举别人就可以受到保护,就可以消灾避祸了。真是莫名其妙,我们这里成了避难所!你怎么看?约翰?”
  “保护他们是你我的职责,这是我们的工作。”
  “如果神像我们一样宽容,那么地狱便会空无一人了。”
  “可是神并没有我们的法律制度。”
  “不谈这个了。对了,贝拿要你去见他。”
  “你知道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看样子,你现在挺忙?”
  “有一个证人不小心坏了事,我要把它纠正过来。处理一下善后工作。”
  “处理?这包括擅自闯入停尸所,偷走两具无名尸体吗?”
  “你怎么知道的?”
  “没有我不知道的事。”
  “遇事要机警,随机应变是成功之道,我只是照做而d。”
  “好小了,反打一拳。可是,约翰,现在今非昔比了。气候变了,国会中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影子行动’的。今后行事要小心你我都一样。”
  “贝拿是不是因为陈尸所的事而召见我?”
  “不,别担心。贝拿对此事毫不知情,我认为没有必要让他知道。‘影子行动’还是拥有一定特权的,对吗?”
  “你说的没错。”
  约翰拿起外衣向外走去,刚走到门口,狄克又叫住了他。
  “约翰!”
  “什么?”
  “你做得很好!我为你感到高兴!”
  “我有一个好老师!”
  “当然,你有最好的老师。”
  约翰和狄克相视一笑,彼此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贝拿今天起得很早,他往常就有早睡早起的习惯,今天比往常还要早一些。自从儿女们都长大成人,另立门户之后,这所大宅子就显得格外空阔寂寥。此时,夫人还没有起床,贝拿自己从厨房里拿了一杯咖啡,坐在客厅的长沙发里欣赏着窗外的晨曦。
  然而,他的心思并不在五月温煦柔美的阳光中,看着阳光下无数小尘埃织成的轻薄的帷幕,贝拿眼前晃动着两张熟悉的面孔。约翰?狄克?到底选谁好呢?贝拿在不停地权衡各种利弊。
  昨天贝拿被政府的上层要员接见,要他派~名得力干将保护西厉公司的一名高级行政人员。据称国家最主要的国防武器承造商——西厉公司最近有些异常举动,而一位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对,一名年轻漂亮的小姐因为一点儿小事找到联邦调查局,他们趁机让她去搞清楚其中的是非曲直。这位小姐可同以往的那些证人大不一样,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实人,从小到大清清白白,顺顺利利。在学校里成绩优秀,在西厉公司也干得不错,很得老板赏识,这位小姐的品德、个性、生活经历简直是完美无瑕。这次行动是要到西厉公司的虎口里去拔牙,她知道自己在于什么吗?这女孩年轻优秀,纯洁得似乎有些幼稚,贝拿不禁替她担起心来。
  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到底派谁去保护她吧。昨天,高级要员曾经不上一次地强调此事关系重大,可能直接涉及政府的某些显要人物,要贝拿选派最得力的人手负责这次行动。所以,贝拿斟酌了一个晚上也没有拿定主意,再说这位小姐又是如此单纯可爱,就更得慎之又慎了。
  贝拿已经初步决定在约翰和狄克两人当中择其一而用之。但是到底用谁呢?约翰年富力强,身手不凡,又是个智勇双全的全才。但他毕竟年轻气盛,有时不免毛躁一些。狄克的身手和约翰不相上下,论智谋还略胜约翰一筹。只是,他的心思太重了,有时候连贝拿也搞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而且他往往出人意料,让你猜不透他下一步要干什么。贝拿总觉得他身上有一股捉摸不定的气息,到底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约翰和狄克各有短长,势均力敌,到底选谁呢?约翰?狄克?狄克?约翰?“亲爱的,早上好啊,起这么早一个人坐在这儿想什么?”
  正当贝拿脑子里乱糟糟纠缠不清的时候,他的夫人玛丽一边跟他打着招呼,一边走进了大厅。
  “哦,没想什么,只是坐坐。”
  “不会吧。坦白地说吧,是想初恋情人呢,还是想那个刚调到你办公室的女秘书?嗯?”
  玛丽眨着顽皮的眼睛和他开着玩笑。女人啊,总归是女人,永远也忘不了吃醋。
  自己都这么一把年纪了,玛丽还在和他开这种玩笑。女人啊!女人?对,那名证人不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小姐吗?如果让狄克去保护她,他老婆会不会吃醋?那女人可不是好惹的。贝拿对上一次狄克的老婆大闹办公室一事记忆犹新。为了少惹麻烦,还是派单身的约翰去比较合适,就算真的发生了什么情感故事,也不会有女人来找他的麻烦。对,就这么定了。苦苦思索一整夜而没有结果的问题原来这么容易就解决了,这还得感谢玛丽,贝拿情深意长地看了一眼在厨房里忙碌的玛丽。
  贝拿手中拿着一份绝密文件,推门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约翰早已在此等候多时了。
  “约翰,坐。给你,先看看这个。”
  贝拿把手中的文件递给了约翰。
  “个人档案”
  “卡伦·李,女性,28岁,西厉公司高级行政人员。”
  “约翰,你知道,迄今为止,已有一万七千六百多人受到‘证人安全保护计划’的保护,却从没有这样背景的人。”
  “有什么不好吗?”
  “不,很好,对我们来说很好,但对她就不一样了。这位卡伦小姐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
  “那为什么要保护她?”
  “她是西厉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
  “西厉公司,那个主要的国防武器承造机构?”
  “是的,不仅承造武器,它的经营范围还包括高度机密武器的研究。最近的一些反常举动使联邦调查局认为公司内有人在捣鬼,似乎有人出卖国家,联邦特工要这位小姐帮助澄清是否确有其事。”
  “什么时候行动?”
  “明天,事成之后安排由你保护她的安全。听着,约翰,可能政府中有些要员将因此事而受到牵连。我希望你做事要小心谨慎,明白吗?关于她的新身份的资料只给你一个人,只有你和我才知道她的身份和地址。”
  约翰看看手中的档案文件,一张秀美的脸庞,旁边是几个大红色的字母“准备删除!”又有一滴露珠将被蒸发。删除,是的,她将被删除,她的新身份是什么呢?约翰打开了另一个密封的文件袋。



《蒸发密令》作者:[美] 托尼·普瑞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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