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顿说话时,约翰喝光了杯里的威士忌。
“我希望你的思想不会太保守。”她开始讲,“因为一旦你怀疑我的话的真实性,就一定会认为我脑子有问题。”她干掉了那杯伏特加,深吸一口气说:“好吧,我们开始吧。我有个双胞胎姐姐,我很幸运,出生时身体很健康,但姐姐却不是,刚一降生,她就由于心力衰竭而夭折了。我稍大一些的时候,印象中自己总是有一个玩伴,那是个女孩儿,任何人都看不到她,但对我而言,她就像你一样真实。每到晚上,当我一个人感到害怕时,她就会顺着窗户进到我的房间,悬浮在我床头的天花板一角。她一出现,我就不再怕了。有时,她会来陪我聊天,直到我进入梦乡。我们几乎每天都一起玩,我曾经把有关她的事告诉爸爸妈妈,妈妈根本听不进去我的话,爸爸有时为了逗我开心。说他相信我。但实际上,没人把我的话当真。那女孩告诉我,她就是我的双胞胎姐姐,我叫她蒙蒂丝,虽然姐姐并不叫那个名字。我们之间也许存在着传说中的双胞胎心灵感应吧。”
考顿看了看约翰的脸,见他很认真地听着,便继续讲下去。
“蒙蒂丝和我之间用一种特殊的语言交谈,我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我好像从一开始就会那种语言,像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妈妈只说那是小孩子学说话时的胡言乱语,见我一再说蒙蒂丝是我姐姐,她就开玩笑说那是我们姊妹间的心灵感应。事实上,她一直很吃惊我竟然知道自己有双胞胎姐姐,因为她从来没对我提起过这件事,认为我年纪太小,不会理解姐姐为什么会死。我读过一些有关心灵感应的文章,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双胞胎在学会说话之前,会用自己的一套语言相互交流。你听说过这种现象吗?”
“听说过。有很多这方面的文章。”
“我大约四岁时,得了一场病。开始只是耳朵疼,是感冒引起的,妈妈给我吃了一片阿斯匹林。感冒好了不到两个星期,我又病了。病得很重。医生发现我的肝和脾都已经肿大了,医生问妈妈,我感冒时是不是给我吃过阿斯匹林。妈妈说是。医生怀疑我得了雷伊氏综合症,他要妈妈马上把我送去医院的儿科特护中心。后来我才知道,雷伊氏综合症是急性脑炎,发病非常快。我到了医院之后,他们给我抽了血,打上静脉点滴,送进了特护病房。几个小时后,化验结果显示我得的不是雷伊氏综合症,可以回家静养了。随后的几个月中,我一直卧病在床,脾脏一直肿大,但医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一天下午,我骑着儿童三轮车和妈妈一起去信箱取信。妈妈拿信时,我把车子骑到了马路上,差点被一辆垃圾车撞到。妈妈听到了急刹车的声音,急忙跑过来,把我拎起来,往我腿上狠狠地打了一巴掌。妈妈吓坏了,告诉我以后永远也不能往马路上跑。那天晚上睡觉时,妈妈帮我脱衣服,见我腿上肿起了血泡,肿胀的部位呈手掌形,皮肤表面渗出血来。
“第二天一早,她又带我去看医生,医生问妈妈用了多大力打我。妈妈说她只是想让我记住以后别往街上跑,绝不至于打成这个样子。医生为我做了检查,他明显是在看妈妈有没有虐待我,但发现我没有被虐待的迹象。大约过了一周,妈妈在给我洗澡时发现我的腋下又起了血泡,从腋下一直起到后背上。她马上叫爸爸来看。爸爸说他下午陪我玩时,托着我的胳肢窝抱着我转圈。腋下的血泡是他的手印,爸爸看到我身上的伤。心疼得都哭了。”
考顿清清嗓子,理了理思路接着说。
“第二天,我们又进城去看医生,医生带我们去了保灵格林医院,让专家看看我是不是得了淋巴瘤或白血病。专家为我安排了淋巴腺化验和骨髓化验。幸运的是,那时我还很小,还不知道多严重的病人才要做这种化验。在化验前的那天夜里,外面刮起了大风暴。妈妈在我病床边的椅子里睡着了,蒙蒂丝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她小声对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的病会自动好转。她告诉我,这是她最后一次来看我了。
“第二天,我接受了化验,结果显示我没得任何病。什么病也没有,我是个非常健康的小姑娘。”
“一个很圆满的故事。”约翰说。
她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对约翰讲。她咬着下嘴唇说:“我身上的所有病一下子都不见了,医生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知道。蒙蒂丝把我的病带走了,我从此再没见过她。”
考顿沉默了一会儿,她马上就要说出问题的关键了。她坐直身子。“约翰,这个事实也许是你最难以置信的。蒙蒂丝和我之间的密语,与阿彻和女祭司告诉我,我是唯一人选时用的语言是完全一样的。”
他们坐在绿地酒店的梯式包间里,约翰说:“你所说的你和姐姐之间的密语。很可能是一种天堂的语言。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很多,他们管它叫以诺派语。有些人说,它是天使的语言。蒙蒂丝应该是个天使。”
“你知道我是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狱的。但有时死者的灵魂确实会回到亲人身边。也许,我的双胞胎姐姐是我的一部分;也许,像妈妈说的那样,我是个爱梦想的女孩子,蒙蒂丝是我想象出来的。”她屏住呼吸,又回到了那个话题,“约翰,我们抛开这些都不管。阿彻和那女祭司为什么会用这种语言和我说话?我为什么还记得这种语言?”
“我也不知道。”
“你不认为我脑子出了问题吧?”
他对她笑笑,说:“还不至于。”
“那太谢谢了。”她的声音有些激动,“我马上就要崩溃了,但现在还没有。”
“考顿,你是个很聪明,也很务实的女孩子。你的脑子不可能有问题。你是个充满好奇心的女孩子。别和自己过不去,相信自己。”
她低垂着眼眸。“有时,相信自己是很困难的。”
约翰向后靠了靠。“每天,都有一些无法解释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发生。有人把这些事情叫做奇迹或幻想,有人则用命运来解释它们,随你怎么看。你不用劝我相信你的姐姐是个天使,因为我和天使是一伙儿的。”约翰顿了顿,冲考顿笑笑。
“和你是一伙儿的,和我可不是。”她说。
“这你可就想错了,别这么固执。考顿,上帝想通过阿彻和那女祭司向你传达信息,没准儿,他也可能用一块中国甜点向你传达信息。别那么犟,顺其自然。你真的相信事情会无缘无故地发生吗?你以为我们今晚坐在这儿是纯属偶然吗?我无法想象这一切都是无缘无故的,虽然这一切看起来很疯狂,但一定是事出有因的。看起来很混乱的事,其实是有条理的。我们只要用心扮演自己的角色就好,上帝会在合适的时候,给我们一个明确的交待。相信我,好吗?”
考顿把头转向窗外。“如果我说我不信上帝,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上帝也不会。但你不要对上帝有敌意。”
“你是信仰专家。”考顿想相信约翰的话和他的信仰,但她还是担心她会对自己失去控制。是上帝在给她传达信息,还是她自己要发疯了呢?她看着约翰,努力要忘记这些讨厌的想法。
“我们聊点别的吧。”
他们讨论了几件天下大事,包括中东地区的政治时势,以及考顿在那边的所见所闻。约翰想把话题变得轻松些。
“给你简单介绍一下绿地酒店的历史怎么样?”他问。
“当然。”考顿说。
“看看你四周,想象一下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这里会是什么样子。那时,这里还是个羊圈,圈在里面的二百头绵羊看着对面的中央公园。”他看着她的脸,在水晶灯的照耀下,她显得格外漂亮。这个美丽的女人有自己的守护天使,尽管她自己并不相信。他心里清楚,有人让她放弃信仰,目的是为防止她受到伤害。促成这一切的人,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人都离上帝更近。他正在和一个会讲天使语,而且与天使对过话的人谈论绵羊。尽管她没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重要的事,但正是她找到了世界上最宝贵的宗教圣物——圣杯。他打心眼儿里仰慕她,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如果听到那些奉承话,她一定会不好意思的。
“你一定是在瞎掰。”她说。
侍者走了过来,约翰点了一杯比诺格里乔葡萄酒。
“给我讲讲你在罗马的经历。”她说,“他们最后证实那真的是圣杯了吗?”
约翰把餐巾铺在大腿上。“如果有一丝疑点的话,他们都不会对外公布的。他们做了一系列科学考证。金属材质、细部特征、阿彻的金盘子、盘子上的镌文、盒子里的布和印章等等,多种迹象都表明它真的是圣杯。但没人会打百分之百的保票。”
“杯里的东西呢?封在蜂蜡里的东西是什么?是血吗?耶稣的血?”
约翰把交叉的双手放在桌上。“不打开蜂蜡,做抽样检查,我们是永远不会知道的。也许是血,也许是别的东西。我要求他们做采样分析,但他们不肯。”
“为什么?他们难道不想知道吗?”
“要做抽样分析就得损失一定量的血,如果那真是耶稣的血,这在梵蒂冈眼里可是大逆不道的渎神行为。”
“噢,上帝呀,原谅我的不敬,难道你的基督教众们还活在万恶的黑暗时代吗?”
“我也和他们争辩这个问题,但我的话没你那么难听。我对他们说,上帝让我们找到这个东西,那一定是想让我们好好利用它。试想一下,如果通过抽样检查,我们得知杯里面的残留物是男性的血液,0型的。那么,这样的发现会给基督教界带来多么大的冲击啊?那血,上帝的血会是什么样的呢?他的血一定很重要,所以有人才用蜂蜡把它封住。我们通过这血能得到上帝的DNA,从而可能找到上帝的遗传标记,并找到他的后代。基于血样展开的每项调研,都会引起轰动。”
“听你这么说,他们还是不肯吗?”考顿说。
“如果圣杯里封的真是耶稣的血,那么这将是他在人间的唯一遗物。对教会来说,哪怕破坏一个血细胞,都是无法想象的罪行。在这样的问题上,教会一般采取保守的态度,并寻求其他解决办法。正是因为这个道理,科学和宗教有时候是矛盾的。”
考顿叹了一口气。“这和干细胞研究和计划生育所面临的局面一样。不仅是基督教,原教徒们也天天和人类发展唱反调。”
她顿了顿。“我记得有一种灯,只要用它一照,哪怕是擦掉的血也能显现出来。我在一些犯罪纪录片里见过这种灯,用它来检测一下不行吗?”
“用这种灯取证之前,得先在证物上喷上发光氨。这就意味着,我们得先取掉蜂蜡。他们是不会同意的。”
侍者把酒拿了过来,约翰尝了一口,品出了浓烈的果香味。
他赞赏地点了点头。
“看。”考顿看着窗外的夜景说,“真美呀。”
“知道吗,每次看见好看的东西时,你的眼睛都会放光。看到罗马竞技场时,你的脸色都变了。”
“也许是因为我从小到大一直渴望看外面的世界吧。所有人都叫我梦想家,连妈妈都这么叫我。只有爸爸一直很支持我,说我以后会有大出息。我总是迫不及待地想出去闯世界。毕业后,我找到了第一份工作,终于可以满世界跑了。我很想把妈妈带在身边,但她对外面不感兴趣。她坚持让自己生活在一个半径只有五十英里的小圈子里,认为外面的世界没什么好看的。我不理解她的想法,她没见过的东西太多了。”
“有些人就喜欢呆在一个地方,永远呆在那儿。”
“出去看看大海和沙漠不好吗?为什么要在一个小圈子里度过一生呢?”
约翰笑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圈子都很小的。我的生活圈子的半径还不到五十英里,这教士服的白领子就是我的生活圈子。”
圣殿骑士团慢慢成为西方世界最有权有势的团体,他们的地位可谓空前绝后。他们的财富不断累积,直到现在,他们的后代依旧继承并掌握着祖先的大部分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