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装的来历

 




  在满清政府统治末期,由于孙中山领导反满清革命运动,遭清朝政府通缉,被迫长期在国外流亡。他在国外看到人们穿着生活劳动都很方便而又美观的服装,而当时中国社会上还流行长袍马褂,头上加上一顶不伦不类的瓜皮帽。这不仅样子难看,而且生产和生活都不方便。因此,孙中山早就下决心,一旦革命成功,一定要对中国服装也来一番改革。

  1911年武昌起义一声炮响,革命军一举推翻了满清王朝,孙中山被推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这样一来,孙大总统有条件实现他对服装改革的夙愿了。

  此时,孙大总统想起了上海南京路西藏路口荣昌西服店的裁缝师傅王财荣。

  王财荣是浙江省奉化县江口镇王淑浦村人。自小便跟人来上海学裁缝当学徒。他聪明、勤奋而且好学,几十年的磨练,学得一手好手艺,而且积蓄起一笔钱。他在当时还很偏僻的南京路西藏路口开了一爿荣昌呢绒西服店,生意也颇为兴隆。由于他和蒋介石是同乡,关系较熟,经蒋介绍,孙中山也常到荣昌西服店做衣服。孙中山知道王财荣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在服装设计和制作方面有相当的造诣,因此,就带着如何改革服装这个问题来找王财荣。见面后,两人就热烈地讨论开了。

  开始王财荣从自己的生意考虑,提出不穿长袍马褂改穿西装。孙中山先生认为西服固然有优点,但在中国难以推广。因为这时中国人还很穷,绝大多数人只能穿布料做的衣服,如果普及西装的话,服装改革一定会失败。必须创造出一种适合中国人穿着的新式服装。后来,孙中山想起在日本看到日本军校学生穿的士官服。它单立领,上下左右都有口袋,前门襟上有9个排扣。青年人穿上它,又方便又精神。王财荣希望孙中山的先生拿一套来作参考,孙中山欣然同意,并表示尽快送来。

  几天后,孙中山让人找到一套从日本带回来的士官服,并派人送到荣昌西服店,请王财荣以这套服装为基样,设计出一套符合中国人穿着的新服装。

  王财荣根据孙中山意见,立即和店里伙计们反复商讨,最后决定把领子改成直翻领,胸、腹前做有两大两小有袋盖的4个贴袋。前胸两个小袋的袋盖做成山形笔架式,叫做笔架盖,寓意是革命要重知识。

  衣服设计好了,王财荣便根据孙中山的身材做了一套。他带着新衣服,登门请教孙中山,并请他试穿。孙中山先生一穿,果然样式庄重大方,穿着舒适方便。他对王财荣设计的笔架盖尤其欣赏,称赞不已。

  于是,孙中山首先穿上王财荣亲手制做的新式服装,穿着它出席各种会议。以后,只要是出席大型群众集会,孙中山必定穿着它去和群众见面,去演讲。

  大家敬重孙中山的为人,加上看到他的新服装的确十分舒适美观,也就纷纷模仿制作,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穿着它。于是,这衣服首先在南京、上海等地流行起来,以后在全国各地也普及开了。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在服装上的改革精神,人们把这种服装叫做“中山装”。

  话说比基尼

  游泳是男女老少都喜爱的一项活动。西方女子开展游泳活动比我国要早得多,但早年女子游泳时的装束,却极大地限制了她们在水中的活动。早年西方女子的游泳衣叫做女子标准游泳服,上身是一种紧身衬衫,下面是条灯笼裤。穿上它在水里游泳,如同裹着一大堆湿衣服在水里浮。难看不说,还累赘得让人难以前进,非常不舒服。但是,有关当局硬性规定女性必须穿标准游泳装才能游泳,否则便是有伤风化,要课以罚款。著名女游泳家布雷布特雷回忆录中就有这么一段故事:

  “1919年我在纽约长岛的曼哈顿海滨练习游泳,对穿标准衣实有受不了,就穿了一件背心游泳。不料被警察发现了,硬说我犯了有伤风化罪,把我拘留了,最后罚了款才出来。”

  时光运行到40年代,法国服装设计师里阿德首先感到再也不能容忍女子游泳标准装存在下去了。他首先在报上写文章,抨击女子标准装的坏处:那种宽衣肥裤一下子就兜满空气,游起来十分不便。他提出要真正提高女子游泳成绩,就必须先革新女子游泳服装。

  在取得体育界和社会支持后,里阿德就进一步设计新的女子游泳服装。他十分大胆,用一块布和四根带子设计出一种形式最简便、用料最省的三点式游泳衣,既得体又轻便。

  设计完成后,为了吸引顾客,里阿德为它起名为“比基尼”。比基尼是太平洋马绍尔群岛中的一个珊瑚岛,新泳衣问世前4天,美国在这里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轰动了世界。里阿德以它命名新泳衣,更增加了新泳衣的时代色彩。

  雨衣出世

  下雨打伞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打着伞走路还可以,可干活却不方便。我国古代早就有了用棕丝编织的蓑衣。这可能是最早的雨衣。至于用橡胶制作雨衣,这还是近代的事,它得益于橡胶的发明。

  自从哥伦布在南美现橡胶,并把它带回欧洲后,100多年来人们还不知它有什么用处,只能让它在博物馆里睡大觉。1770年,英国化学家普利斯特列发现它能擦去铅笔字迹,就给它起名为“擦子”(Rubber),这是如今英文中橡胶还叫Rub-ber的原因。

  又过了45年,一个叫马辛托斯的英国工人偶然发现橡胶的另一个用处——做防雨衣服。

  马辛托斯生于苏格兰的一个工人家庭,贫穷的家境使他在少年时代就进工厂做工了。他很聪明,也很爱学习,虽然工作十分繁重,但他稍有闲暇便跑到图书馆“啃”起书本来。马辛托斯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一个科学家。

  1823年,马辛托斯到一家制橡皮擦的工厂做工。当时,生产橡皮擦的工序非常简单:把从南美运来的生橡胶,倒在大锅里熬煮,等熔化后再加入一些漂白剂漂白,然后倒在制橡皮擦的模型中,等它冷却下来就凝结成一块块橡皮擦了。

  有一天,马辛托斯正端起一大盆熔化的橡胶汁,往一大排模型里浇灌,一不小心,脚底下绊了一下。他急忙稳住身子,好在胶汁没打翻,虽然侥幸没被烫伤,但衣服前胸洒满了橡胶浆。这一天工作特别忙,便没有去换衣服。下班时天色已晚,他也就不换衣服,匆匆地走了。

  就在马辛托斯回家的路上,忽然下起大雨来。倾盆大雨将马辛托斯淋成了一个“落汤鸡”。回到家,他赶紧更换衣服。就在这时他发现,被橡胶汁浇过的前襟,竟然没有被雨水湿透。这真是一个意外的发现。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机会垂青有准备的人”,善于捕捉灵感的马辛托斯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即想到如果在衣服上有意浇上一层橡胶液,不是可以“滴水不入”吗?

  他马上动手试制。可是在衣服上涂橡胶很难涂匀,将胶液徐在布上,再做衣服。这样做也还是不行,橡胶很容易被蹭掉。经过一番研究,马辛托斯想出了一个办法。他用两层布,先在一层布上浇一层橡胶液,再把另一层布覆盖上去。这样,布面上看不到橡胶了。他用这种夹橡胶的双层布料做成大衣,先在自己身上试穿,觉得相当的舒适。下雨天,他特地穿着它到旷野里转了一圈,回到家里脱下来一看,里面的衣服一点也没湿。他高兴极了,于是立即跑到专利局去申请专利。

  接着,马辛托斯便筹措资金,想办厂生产自已发明的防雨衣。一个精明的资本家看中了这个有利可图的新发明,便出资支持了他。这样,世界上第一家雨衣工厂在苏格兰诞生了。

  橡胶雨衣投放市场后十分受人欢迎。马辛托斯成了雨衣的发明人,直到今天,英语中雨衣这个名字就叫“马辛托斯”。

  不过还应指出,由于当时橡胶技术没有过关,马辛托斯发明的雨衣和当时其他橡胶制品一样,也存在着夏天粘手,冬天变硬的毛病,不能经久耐用。直到1839年发明硫化橡胶后,更新的橡胶雨衣才克服这些缺点,真正成为方便、实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虽然在今天已产生了许多新颖的雨衣,像塑料雨衣、尼龙涂塑雨衣等,但马辛托斯发明橡胶雨衣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风衣的发明

  在今天,风衣已经成了服装中举足轻重的一大门类。可你知道吗?风衣的问世,才不过100来年时间。

  在大约100年前,英国有个年轻的衣料商人托马斯·巴尔巴尼。巴尔巴尼自小在父亲的衣料商店里帮忙,长大以后从事经营服装和布料生意。巴尔巴尼并不满足于纺织厂提供的衣料,他渴望着革新、开发新品种。

  1886年,巴尔巴尼出了个新点子,他要研制一种看上去和普通布料一样,但又不像普通衣料那样容易被水淋湿的布料。在朋友和同行们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反复试验,他终于试制成一种特别紧密的防水“加别丁”。它是一种带斜纹的棉织品。纱支细而密,再加上用很稀薄的橡胶溶液浸渍处理过,所以能防水。雨淋在上面就像荷叶上的露珠那样,不会湿透衣料。

  加别丁试制成功以后,巴尔巴尼又用它来试制衣服。制什么衣服好呢?当然是外套。因为万一下雨的话,人身上首先淋湿的不就是外套吗?经过和朋友们的讨论和研究,巴尔巴尼用加别丁制作了一批新的大衣。可惜,新大衣性能虽好,但没有呢大衣挺括,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20多年过去了,“加别丁”还没多大的起色,是1914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了它大显身手的机会。

  1916年冬天,英国远征军和法国军在法国的伊普尔地区与德国军队相持不下。部队要守在战壕里,忍受着雨水和风雪的折磨,非常困难。消息传到国内,托马斯·巴尔巴尼觉得“加别丁”报效祖国、真正走向市场的机会到了。

  经过仔细调查后,托马斯·巴尔巴尼为适应士兵生活和作战的需要,设计了一种堑壕用防水大衣。它的款式是对开门襟双排钮扣,领子能开能合,有根腰带,插肩袖,肩部有副肩章,在胸部两侧和背部各有一块遮盖布,下部比较宽大。

  堑壕用的防水大衣做好以后,巴尔巴尼马上选了一批亲自送到前线去,给士兵们穿着,再听取士兵们的意见。士兵们都认为很好。能开能合的领子竖起来可以挡风雨,放下来能开阔视线,腰带一收,可使腰部以上不再受冻;遮盖布有两层,而且都在身体的上部,对于加强防雨水的效果非常好;宽大的下摆便于行动,不会妨碍作战时的动作。士兵们非常满意地认为这种堑壕大衣很适合在雨中作战穿用。于是在1918年,英军统师部正式决定,采用它为英军的制式服装。一下子,巴尔巴尼接到了大量订货。

  战争结束了,士兵们带着堑壕大衣从前线回来了。碰到下雨天,他们不由自主地就穿着它走上了大街,走到了工厂和商店里。他们是凯旋的勇士,他们的服装自然成了不少人争相模仿的对象。于是,当年军人们穿着的堑壕大衣逐渐地成了人们的生活服装。当然,这后来被大家称作“风衣”的服装与堑壕大衣有所不同。它成了时装,但它的款式还是以堑壕大衣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70多年又过去了。托马斯·巴尔巴尼当年发明的风衣始终没有被淘汰,而且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了。在门襟设计上,由原先单一的双排扣发展到有双排扣、有单排扣、有单排门襟暗扣、还有斜开门襟扣等;在衣领设计上,现在有大“驳”开领、小“驳”开领、西装领、立领等很多样式;现代风衣的袖子也变得多种多样了,有插肩袖、有装袖、有蝙蝠袖、还有收口袖等等;最重要的是,风衣不再是男士的专利品了,女士们也穿起了风衣。随着风衣的时装化,面料也从单一的棉质加别丁发展到棉卡其、毛华达呢、哔叽、皮革等等,装饰物更是层出不穷。

  近年来,风衣在我国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成了我国人民衣着中的主要品种之一。

  耐磨结实的牛仔裤

  1850年,美国西部出现了淘金热。这时,远在德国的利维·施特劳斯的两位哥哥也想到美国去发财。大哥临走时对利维说:“我发了财,就来接你。”二哥动身时则劝利维不要着急:“我去美国碰碰运气,你等着。”就这样,两位哥哥先后离开了家,淘金去了。

  利维在家等待,一直等了5年,还不见两位哥哥回来。他心想:“我已长成大人了,还是自己去闯天下吧!”于是,他凑足了路费,也到美国去淘金。

  在美国纽约,他碰巧遇到了两位哥哥,可是,他们并没有当上百万富翁,还只是个小商贩。利维失望极了。他没有依靠了,只好四处寻找工作。由于他没有一技之长,又只会讲几句简单的英语,没有老板肯雇佣他。做生意吧,自己没有本钱,也没有人和他合伙。这样,他也成了个小商贩。

  但是,利维和两个哥哥不同,人挺机灵,很快就积蓄了一笔钱,他听说旧金山附近发现了金矿,就准备贩货到那儿去做买卖。他对两位哥哥说:“金矿可是个淘金的好地方,那儿矿工多,做生意准能赚大钱。”

  两位哥哥谨小慎微,又劝利维说:“算了吧,别异想天开了,到哪儿都一样。”

  利维只好独自一人去了。他把积蓄的钱买了日用品和衣服等,装一帆船,运到了旧金山。果然不出所料,那儿的金矿区物品缺乏,他船上装的货物很快就售完了,赚了不少钱。

  货卖完了,他就到矿区了解矿工们还需要什么货。他看见矿工们的衣服都撕得开裂破碎,就和矿工聊天问情况。一位矿工抱怨说:“跑遍旧金山,买不到一条结实的裤子。”原来,矿工们在矿上采矿,经常会被那些楞角尖锐的石头划破和磨损,他们需要结实的裤子。

  利维听到矿工们诉说后,灵机一动,就把原来准备做帐篷用的留在船上的几卷粗帆布搬出来,并很快找来一个裁缝,用这些既结实又厚的帆布缝制成各种不同尺码的裤子。几百条裤子做好了,矿工们很喜欢,一天工夫裤子就全部卖完了。

  他当然很高兴,很快又运来了许多粗帆布制做裤子。矿工们除了说出这种裤子的优点外,还提出了不足之处。他们对利维说:“这裤子好是好,就是裤子口袋不牢”。利维一了解,原来矿工们在口袋里装金砂和矿石,沉甸甸的东西常将口袋撕落下来。于是,利维就和裁缝商量,在口袋的四个角用铜铆钉将口袋固定住,这样口袋就不易撕落了。另外,还用皮革为口袋镶上边,又采用结实的线来缝制,使裤子结实耐穿。

  利维很有心计,经常听取人们对这种裤子的意见。如果发现青年矿工喜欢的新式样,就请裁缝学习仿制。这样,最初的裤子就改进成低腰身、兜紧臂部的样式,穿上看去显得精悍、粗犷、有精神,立即受到矿工们的欢迎。

  这种本来专门为矿工设计的劳动裤子,渐渐地在美国西部被普遍接受,并流行起来,成为大众的新装,而且特别受到西部放牧青年的喜爱。此后,这种裤子便获得了一个新名字,人们都叫它“牛仔裤”。

  1871年,利维·斯特劳斯为自己的牛仔裤申请了专利,并成立了“利维·斯特劳斯公司”,专门制作销售牛仔裤。后来,这个牛仔裤公司发展成为国际性公司,产品遍及世界各地。

  超短裙的问世

  发明常常有偶然性。发明的构想并非人人都有,而发明的机会则更是可遇不可求。要紧的是抓住发明瞬间的火花,点燃,让它光芒四射,把温暖和喜悦送给人间。

  30多年前,巴黎有家时装店的女老板玛丽,经常发愁。她的资金不够,货物不多,铺面不大。上门的顾客廖若晨星,有的人进店瞧一眼就匆匆离去。因为货架上的服装,引不起购物者的兴趣,所以生意冷清。

  有一天,玛丽拿出一块布料,她想设计一件新式的服装。用尺量了一下,苦于布料不够,没法下剪刀了:“唉,这怎么办?”玛丽叹了一口气,两眼直愣地望向店外。这时,恰恰天空中飘起了阵阵细雨,她看见行人中有一个年轻的姑娘提起长裙、露出大腿,奔跑而过,玛丽的眼睛一亮,脑子里顿时闪出一个火花:少女,短裙,真美!

  玛丽迅速地拿起了剪刀,按照当时所见的情景,咔嚓、咔嚓,剪出了最初的短裙式样。然后用缝纫机很快地做成了。一试穿,居然十分好看。她一阵欣喜,似乎有一种晕眩的感觉。用如此少的布料,可以做成新的时装,这可是赚钱的活计!几乎陷入困境的玛丽,由“山穷水复疑无路”进入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地了。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从样品到商品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距离哩,玛丽设计的样式虽好,如何投入批量生产?采用什么面料?成本与售价的比例,如何等等,她都难以很快解决。玛丽的发明,只限在她的时装店里,做几件样品供人观赏。

  1968年英国著名的女服装师匡特,来到法国与玛丽见面。匡特帮她改进了尺寸比例并将裙长延到大腿的中部,联系工厂订货。不久,一批五颜六色的短裙投放市场。

  有趣的是,直到订货时才弄明白还没有给这种短裙取一个正名。玛丽后来回忆时说道“当初我裁剪这种裙子的时候,还联想到跟我童年的一次经历有关。大约在几十年前,我七八岁参加过一个舞蹈训练班。那时,见到一个同龄的女孩子,她妈妈给她缝了一身很别致的装束:紧身的黑毛衣、非常短的百褶裙、黑袜裤,再加上白短袜和黑皮鞋,一边跳踢踏舞,一边频频微笑。那个场面简直使我看呆了!几十年后,印象依然清晰如前。我想:这一定是很受欢迎的衣装。在一次意外的机会,我把布料不够和这种小短裙联系上了。因此,叫它mini裙。 (译成中文音译为迷你裙)”

  根据匡特的建议:迷你裙的正式衣装名称是超短裙。玛丽后来也被人誉为迷你裙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