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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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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潮——海洋的灾难
赤潮,又名“红潮”,也有人称它“有害藻华”。近年来,随着它发生次数的增加,范围的扩大和危害的加重,人们对这位不速之客已不那么陌生。赤潮是一些浮游生物在一定的条件下爆发性繁殖和密度过大引起海水变色的自然现象。多在近岸、内海、河口、港湾、或有上升流的水域,特别是暖流海湾水域发生,一般晚春和早秋季节为多发期。目前赤潮已是一种全球性的海洋灾害。
如果只从颜色上称它为赤潮,其实并不确切。赤潮颜色是由占优势的浮游生物种类的色素决定的。蓝藻类束毛藻、液光藻等生成的赤潮呈红色,因为这些藻类体内含有丰富的红色胡萝卜素;腰鞭毛虫类、硅藻等产生的赤潮为褐色;涡鞭毛藻和绿色毛藻引发的赤潮则是绿色。其它还有白色、黄色,甚至无色。赤潮只是各种色潮的统称,统称的由来可能与赤潮多为红色或近于红色有关。发生赤潮的海水常常有粘性和腥臭味,赤潮因此又称“厄水”,渔民则直呼为“臭水”。
人们发现赤潮由来已久,在我国古书和西方《圣经》中均有记载。《圣经》中这样描述赤潮:“河里的水都变成了血了,鱼都死光了,河里出现了一股腥臭,埃及人也不能喝水了。”732年日本记录了相模湾和伊豆内海发生的赤潮现象。1831~1836年,达尔文在“贝格尔”号航海记录中记述了智利海面由蓝藻类束毛藻引发的赤潮:“‘贝格尔’号有一天经过一片泥浆一样的海水,很像一条膨胀的河流。”
赤潮是海洋污染的信号。在一些工业化国家的沿海海域,由于大量污水排入海洋中,尤其是含氮、磷较为丰富的污水,会导致海水养分过剩,从而促使一些浮游生物爆发性繁殖,以致引起海水变色,形成赤潮。
1982年,美国东海岸的赤潮导致在3200公里的沿岸海域禁止对贝类进行商业性捕捞。1987~1988年从新泽西州到佛罗里达州沿岸,有700头海豚死亡,科学家经过一年的调查,发现是赤潮毒素造成的。在美国,赤潮对海洋生态造成的影响要数1987年夏天在纽约萨福克一处海湾发生的最严重。该湾是有名的扇贝养殖区,这次赤潮造成的养殖损失高达18亿美元。而且由于赤潮生物大量繁殖,阻挡了光线,整个海底海草会全部死亡,通常每年春、秋两季来湾内觅食的鳕鱼、鲭鱼,数量会大大减少。
我国近年来赤潮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地区也越来越广。
例如 1977年天津大沽口一次原甲藻赤潮波及范围达560平方公里,持续20天之久,导致大量死鱼漂浮海面;1983年4月,广东大亚湾发生的赤潮就使附近的惠阳县渔业损失75吨,网箱养鱼死亡一吨。
1988年12月23日至26日,广东省大鹏湾盐田至南澳镇沿岸一带二十多公里长、2~3公里宽的海面上发生赤潮,海水变成了粉红色。沙渔涌码头附近,水面几乎全被赤潮生物覆盖。入夜,海面荧光闪烁,不时有死鱼漂浮海面,发出腥臭味。这次赤潮从23日开始,24日最严重,25日开始减弱,海水白粉红色逐渐变成乳白色胶质纤维团状, 26日基本恢复正常。
赤潮的危害很大,尤其是对海洋渔业生产,因为赤潮会导致鱼、虾、贝、蟹类的大量死亡。以前人们认为鱼类死亡的原因是赤潮藻类大量繁殖和死亡分解时造成缺氧引起的。现在人们弄清楚了,赤潮藻类产生的毒素是鱼类致死的主要原因。
赤潮对人类也会造成很大的危害。这往往是因为人们误食了以赤潮藻类为食物的动物,如蛤蜊、扇贝等造成的。赤潮藻类产生的毒素是一种内毒素,当鱼或有壳水生物吃了这些藻类之后,并不对它们自己产生毒害,而是把毒素积累、储存起来,储存期可达几个月,而且毒性并不减弱。当人们吃了这些动物并积累了足够的毒素之后就会中毒。受害者会感到唇舌和手指麻木,不久就会侵袭到隔膜,死亡率达1%。
赤潮这一海洋污染的危险信号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我国沿海城市,工业的高速发展,一定要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努力做好污水的处理工作,以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好海洋水质,保护好海洋渔业资源。
“海鲜”不鲜
在我国北方沿海,有一处美丽的海湾——大连湾。这里湾阔海深,山青水秀。海面上塑料浮子成排成行,整齐排列,养殖着海带、贻贝、扇贝等海产品。海底天然生长着海参、鲍鱼、牡蛎和各种贝、藻类,尤其是湾里的牡蛎,个大、体肥、味美。挖出来的肉有的足有一个乒乓球大小,是其他地方生长的牡蛎不能相比的。当地老百姓喜欢生吃,在筵席上也可以做成一道名菜“炸蛎黄”,外酥里嫩,表黄内白,没有吃到嘴里已经使你垂涎了。生物学家特地用当地的地名把这种牡蛎命名为“大连湾牡蛎”,以防其他种类的冒名顶替,败坏了它的声誉。大连人对它们更是倍加青睐:干脆把自己的乡音也叫做“海蛎子味”。
也不知从何年何月开始,反正时间不太长,大连湾里的牡蛎吃起来有一股异味,说确切一点是有些油味。起初油味不浓,后来越来越重了。煮熟后一开锅臭气刺鼻,谁还敢吃呢?!只好扔掉。继而这里捕捞到的鱼、贝、蛤、蟹等等都陆续带上了同样的味道。难怪如今在市场上,只要听说是从大连湾捞上来的海货,买主就摇头走开了。
大连湾牡蛎到底是怎样传染上这种油臭呢?用精密仪器对牡蛎肉进行分析表明,其中含有石油的成分。这就奇怪了,牡蛎生活在海中,又不是浸泡在石油里,它们体内的石油究竟来自何方呢?人们慢慢发现,今天的大连湾不比往昔了。四周岸边到处是工厂,黑的、红的、黄的污水咕嘟咕嘟一个劲地排到湾里。海面上巨轮、渔船百舸争流,往日清澈的海水现在到处是一片片彩虹般的油膜,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在海水和海底泥沙中都化验出了石油。
实验证明,每升海水中即使含有0.01毫克的石油,生活在其中的鱼、贝体24小时就可沾上油味。我们把这一浓度称作鱼、贝体产生臭味的“临界浓度”。当水中油浓度比“临界浓度”高十倍时,鱼、贝类在2~3小时就发臭了。
进一步研究发现,石油中含有一些发臭的成分,它们可以通过体表渗透和鳃粘膜侵入鱼、贝体内,随后由血液或体液迅速扩展到全身。
至此,我们可以明白了:大连湾牡蛎的油味是附近工厂和船只排出的污油污染了湾里的海水和海底泥沙,进而危及牡蛎和其他海洋生物的结果。
牡蛎和其他海产品有油臭味,人们很容易发觉和识别,大不了忍痛割爱,扔掉就是了。可是如果这些美味的“海鲜”被细菌和病毒侵入或附着,那问题就严重得多了,因为它们不会向人类发出油臭味那样的暗示和警告。1988年元旦前,我国最大的城市上海爆发的那场轰动国内外的甲肝事件就是因为毛蚶被病毒污染引起的。它严重毁坏了“海鲜”的声誉,以致很长一段时间,江南许多地方的居民只要一提起“海鲜”就头痛,真有“谈虎色变”的气氛。
根据我国卫生部防疫司宣布:截止3月18日,上海市累计有近30万人患上甲型肝炎,死亡31人。经流行病学家调查、临床诊断和实验室研究多方证实,这起甲肝爆发与生食江苏启东产的毛蚶有关。
毛蚶是一种生活在海底的贝类,是我国沿海人民喜欢食用的海鲜产品之一。它们在海底以滤食海水中的腐殖质和微生物为主。每只毛蚶一天能够过滤120升海水。如果海水中有甲肝病毒、沙门氏菌、痢疾杆菌、嗜盐菌等致病微生物,就会被毛蚶等贝类滤入并在体内积累。
人们食用这类海鲜品一般不愿煮得太熟,有的时候甚至生食,因为这样味道更鲜。然而这样一来,隐藏在毛蚶体内的病毒就逃避了高温的惩罚,甚至因为温度合适进而促进病菌更加大量滋生繁殖。最后这些病毒随海鲜品一起被吃入人体,在体内兴妖作怪,严重危害了人类的健康。
类似上面那样的因为食用海鲜品而中毒的事件,在国内外曾多次发生过。
1959年,山东烟台某厂因食用蛤蚶导致一千多人嗜盐菌中毒,成为建国后我国第一次食用海鲜产品大规模中毒事件;1977年,浙江省宁波市也发生了食用毛蚶引起肝炎爆发的事件。该市1984年以来又连续发生了10起因食用海产品中毒的事件。
据统计,从1987年底到1988年初,因生食江苏启东地区的毛蚶共引起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三省一市42.3万人患上甲肝。
国外这方面的例子也不少。早在 1942年,日本某地就流行过一次食用蛤仔中毒的事件。中毒者一周后出现呕吐、头痛、倦怠、皮下出血和黄疸等症状,严重者脑中毒死亡。在334名中毒者中有114人丧生。
1955年,瑞典发生了因生食牡蛎引起肝炎流行的事件,自那以后的几十年间,美、英、意、日和新加坡都相继发生过生食牡蛎和乌蛤等贝类引起的甲型肝炎和非甲非乙型肝炎的发生。
瞧!因海洋被污染,给人类带来了多大的危害呀!
谁是杀手
在欧洲的北海岸,从 1988年春季以来成为一块令人恐怖的海豹“墓地”。据海洋生物学家不完全统计,从该年春季开始的大约半年时间便有18,000头海豹抛尸海岸。那么,杀手是谁呢?
生物学家们不忍目睹这种悲剧继续导演下去,他们决心深入沿海地区,找到那凶残的杀手。在荷兰有许多内海浅滩和沙洲,是斑纹海豹的理想繁衍地。但从1953年大洪水之后,人类为了防洪而在沿岸西部泽兰特州修筑了一条长长的海堤,使海豹的生活环境大大缩小。特别是近些年来,人类活动使海岸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无数条污水河源源不断地将各种有毒物质和致病微生物排入海豹的生活环境中,使本来就衰退的海豹家族更如雪上加霜。
一所海豹医院在瓦丁海滨建立了,这里成为研究海豹的重要基地。令人惊讶的是,这座医院已有九十多年的历史了,据说当时主要是由当地家庭主妇们自动组织筹建的。这些妇女们不忍心看到可爱的小海豹身残病死,将无力生存的小海豹收养治病,让它们痊愈长大后再回归海洋,精神实在可贵。
1988年以来,医院十分繁忙。迄今常年住院海豹有30~40头,每年平均有20头左右的康复海豹被送回大海,投入海洋的怀抱。据医院院长介绍,需要救治的海豹患者主要来自因吃母奶而吸入了有毒物质,致使抵抗疾病的能力下降的体弱海豹,或在大风暴中与妈妈失散而无生活能力的小海豹。
荷兰国立免疫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奥斯塔夫是海豹医院的“客座教授”。每当出院海豹不明死亡时,他马上对死亡海豹的血液进行取样、镜检、化验,结果不是细菌,而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病毒——疱疹病毒。1988年海豹大惨案发生以后,海豹医院专门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研究人员断言,除了海洋污染和疱疹病毒之外,必定还有更险恶的凶手。研究小组经过深入海岸现场并结合实验室的多年研究,终于又发现了三种恶性病毒——犬热病病毒、爱滋病病毒、疱疹病毒,现已研制出了用于犬热病病毒的疫苗,给海豹注射治疗后,成功地挽救了许多海豹的生命。医院正在抓紧研制其他两种病毒疫苗,前景看好。令人不安的是,上述三种病毒也是对人类危害严重的病毒,但为何感染海豹,是怎样感染的,这些问题都还有待研究,然而如任其蔓延,对人类及所有海上、陆上的哺乳动物造成的恶果实难预卜。
实质上,不论是海洋污染,还是病毒感染,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可能是多种因素协同造成的恶果。例如,假设对环境有毒的重金属铬、镍、水银、镉、铅以及有机氯、有机汞等剧毒农药流入海洋,进入海豹体内,便可能在雌海豹子宫内累积而阻碍卵子与精子结合,大大降低海豹的生育率。同时,这些有毒物质聚积于海豹体内,必然使海豹对细菌、病毒等病原的抵抗力减弱,结果就会出现与人类类似的许多极普通的外伤也不易治愈的情况。此外,在海豹体弱的情况下,其它病原如寄生虫也会乘虚而入。近几年,奥斯塔夫收到的来自地中海、夏威夷等地的消息,都证实在海洋污染和病毒感染的严重威胁下,许多大型海洋动物都难逃厄运。这回我们该知道了真正的凶手还是人类。
21世纪的海洋不是“垃圾桶”
1967年3月18日,美国一艘超级油轮满载12万吨原油从波斯湾驶往英国的米耳福特港。当日夜晚,油轮驶入英吉利海峡中的塞文—斯托文思暗礁群,撞礁船沉。原油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入大海,污油随波漂上海岸,拍打着英国美丽的海滨——肯福尔群岛160公里长的海岸。三个星期后,漂油又出现在法国北部海滨疗养区。
1970年4月间,“平静的大洋号”油船在南非附近海面失事着火,大量石油倾泻入海。
除了倾泻进海洋的石油外,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渣也被人们直接排入海洋。据不完全统计,至今海洋里已经积累了70万吨农药。日本一年排到海里的污水就达一百三十多亿吨。美国更多,达二百多亿吨。工业废渣的入海量更是大得惊人,美国每年排入大海的废渣多达七千多万吨。苏联每天有300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波罗的海。据粗略统计,我国沿海地区每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总量也有200亿吨,其中进入海洋的约80亿吨以上。30年来大连湾沿岸十多个单位向湾内排渣,不仅使250万平方米的海域变成了陆地,还造成航道淤塞、海水污染,海洋生物大量减少等后果。由于五百多家工厂的污水和各种污物排入湾内,原有的七处海参养殖场、两处扇贝养殖场和海带养殖场全部关闭。
渤海湾,由于工业废水排入,使湾内原来盛产的带鱼、小黄鱼、鲳鱼、鲈鱼和梭鱼现已基本绝迹。
大海在呻吟:海洋成了“垃圾桶”。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上只有几片大海。大海是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保护环境、防止大海污染、减轻大海污染,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球的重视。人类在呼喊:大海不能再是“垃圾箱!”
然而问题在于:污染大海的有害废物如何处置。
科学家们认为,转变观念,变“废”为宝是防治污染的重要途径。手段之一就是综合利用。以排放量最大的一种工业废渣粉煤灰为例,我国粉煤灰年排量达3700万吨,占世界总排放量的1/10,可是我国目前的利用率低于10%,大量粉煤灰流失到海洋里。其实,粉煤灰的用途相当广泛,除了用来制砖外,还可以用作水泥掺合料、粘土配料,作肥料和改良土壤,制作陶瓷、铺路等等。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前景十分广阔。山东莱州湾沿岸的招远化工厂,以往把有害的废物倾入大海,污染严重。如今,在生产中把每一种废物都变成了新产品,解决了污染问题,由“废”变宝的产品品种发展到12个,产值增加了2274万元,真是一举多得。手段之二是回收利用。据估计,目前社会需要的最终产品仅用投入原料的20~30%,有时甚至只用1~2%,其余的部分全当废物抛弃而成污染源。全世界每年就有几十亿吨这样的污染物倾入海洋。其实,许多“废物”可以回收再利用。1970年,我国塑料总产量为239万吨,用过的塑料有62.6万吨被烧掉。大量用过的塑料被埋入地下或倾入大海,变成污染物,只有7.5万吨被回收再利用。如果我国将这些用过的塑料全部回收利用,不仅可以减少“废物”对海洋的污染,而且从经济角度来看也很合算。以上海为例,1972年,全市共回收黄金180千克,白银22吨,铁10万余吨,废纸近万吨,收回“废品”,变“废”为宝,减少了污染破坏。
此外,利用海洋自己的“消毒”能力。大海不仅是水体流动、混合等物理作用,还有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及生物作用。它们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使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变成低毒或无毒无害,从而减轻或消除污染物可能造成的种种危害,利用海洋自净能力的最好办法是用管道将污水输送到离海岸一定距离的海底,然后用多孔扩散器排放。这样,既达到了污水有出路,又保护了沿岸风景旅游区和水产养殖的双重目的。
为了防止、减少、控制海洋污染和保护海洋环境,科学家建议对此要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
1983年3月1日,我国有了一部综合性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不久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分别就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船舶、倾废、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造成的污染作出了具体规定。与此相适应,我国还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海洋环境标准和法律实施细则,为进行海洋环境监测,搞好海洋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大海不再是“垃圾桶”有了可靠的法律保证。上海合成洗涤剂厂由于管理混乱,厂长被就地免职;胜利油田大量落地原油排入渤海,被依法罚款63万元。
当然,我们知道在当今科学技术和人口状况等条件下,完全停止对海洋的污染是不可能的,但是,人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防止海洋污染,减轻海洋污染,不能再使海洋成为“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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