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追查使贪者

作者:戴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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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凡贪官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有的贪官收受贿赂,谋取私利,而在背后又被更大的贪官利用、使唤,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达到既升官又发财的目的,贪官们趋炎附势,任意让使贪者使用,向使贪者大肆纳贡,而一旦丑恶行为暴露,他们又守口如瓶,不愿揭发使贪者。
  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般大权在握的贪官.都充当两面角色,既是贪官污吏,又是使贪者。使贪者也属于贪的行列,他们同贪官一样,都是为了攫取非法的权、名、利、钱、物、色。贪官之所以甘愿让使贪者使用,不仅在于贪的欲望,还在于他们通过投其所好、同流合污和达到既升官又发财又有人庇护的目的。使贪者之所以能使贪,不仅在于他们手里有用人权、资金支配权、工程项目投资权,还有司法裁定权、惩处权。各种权力得不到限制、约束,可以让使贪者的贪欲、色欲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一般来说,只要有贪官存在,背后就有使贪者存在。贪官职位越高,使贪者职位就更高。从近几年查处的科级和县处级以上贪官情况来看,他们有着这几方面的共同点:一是他们都“朝中有人”,红得发紫,官职在几年中皆是不断升迁。二是他们所在单位的各职能部门皆公开为他们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一路放行。他们既是贪官。又是使贪者,在他们的上面还有职位更高的使贪者。
  苏北有一个企业老总,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为名,先后获得农业银行贷款2亿多元,在企业基建、产品销售、原辅材料购进中大肆贪污受贿,鲸吞集体资产,成为腰缠百万贯的大款,而企业却处于困境,亏损上亿元。他花去70多万元,送独生子去加拿大读书,公众举报信不断。然而,由于他深受使贪者宠爱,竞不断升官,先被提拔为镇长,没有几天又被提拔为镇委书记,没有几天又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他的贪污受贿行为暴露后,宁死不交出使贪者。败家子为什么能连续升官?他的官职显然是买来的,根在市里一把手,而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却就事论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去追查卖官受贿的使贪者,听任使贪者逍遥法外。
  使贪一词出自哪里?毛泽东在读二十四史《南史列传第六王镇恶》时,对南朝时代刘宋短命王朝皇帝刘裕提拔重用贪官王镇恶一事写了“使贪”的批语。其内容是:刘裕知道他部下大将玉镇恶在攻城占地之后总要收敛大量的美女和玉器丝帛,甚至把原“关中王”姚泓乘辇上的金锦饰物也剔下来归己,但他仍被任命为征虏将军和西安司马、太守之职。事情很明了,因为王镇恶虽然贪迹斑斑,但他是一员能征善战的猛将,刘裕为了自己能打败政敌一统江山,所以才使贪,对王镇恶委以重任,说明他用人重才偏德。不过,后来刘裕可能是害怕王镇恶会从贪图金银财宝发展到觊觎王位,还是煽动另一个大将沈田子设计下毒手杀死了他。刘裕从使贪到杀贪,其目的不是惩贪,而是怕王镇恶篡夺王位。
  现在的使贪者,并非像刘裕那样青睐贪官能征善战的本领,看中的是贪官贪污的能耐和他手中的钱财。当然,当今不是所有的当权者都可以当一把使贪者。能充当使贪者的官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使贪者手中握有对贪官发挥包庇、重用和提拔的权力,能让贪官腐而不败,继续做官甚至升官而听其使唤;二是使贪者手中握有可满足贪官私欲的权、财、物支配权,让贪官有机会收受贿赂。使贪者为了得到想得到的东西,可以随意任用、提拔贪官:三是使贪者手中握有可对贪官起威慑力量的证据,可以迫使贪官由于惧怕惩罚而听其使唤;四是使贪者手中握有可让贪官就范的黑白两道的关系,让贪官迫于压力而听其指挥。在一般情况下,不具备上述这些条件,即使你是贪官的亲朋好友,你要让贪官为你所用,让你使唤,那要比登天还难。如果你不留神,还会被贪官以清官的面孔反咬一口。因此,使贪者绝不是平常人,无权无势者是不能成为使贪者的。安徽省宿州市灵壁县交警大队有个人人皆知的“食物链”:交警明目张胆地“吃”司机,县公安局有人肆无忌惮地“吃”交警,交警内部层层“吃”。高踞在这个“食物链”顶端的是县公安局局长王建华。就是这个王建华,一时成了这个县的巨富。他既往里搂,也往外送,出手大,路子广,不仅胆大妄为,还骗到手级别相当高的荣誉。去年底,王建华终于被司法机关逮捕了。灵壁人民纷纷放鞭炮庆祝。
  使贪者和贪官虽然狼狈为奸共同为非作歹,但他们的贪婪欲望必然会引发由互相猜疑变为相互残杀。使贪者若发现贪官被查,将不择手段采取种种措施,或不遗余力包庇,让贪官逃脱惩处。或设法恐吓逼其畏罪自杀,或买通黑帮对其下毒手,杀人灭口。使贪者使用贪官和贪官被使贪者使唤都是为了满足个人非法的所需所求,当两者的利益一致时,他们会相互勾结,当两者的欲望发生冲突时,他们就相互残杀,其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因为这些贪官污吏是以贪为核心去度量人和事的,由此决定他们只能相互利用而不可能有坚固的相互依存关系。当然,为了报恩,有相当一部分贪官是不愿招出使贪者的。
  使贪者和贪官是一丘之貉,没有使贪者,贪官们不能以贪为业。没有贪官。使贪者就无从显示其能量,就少了一条发财之路。他们一起构成权力社会结构的腐败链。腐败分子之所以前“腐”后继,层出不穷,就是因为使贪者和贪官结成了帮,抱成了团。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不仅要严查严惩贪官,而且要严查严惩使贪者。严惩使贪者。纯洁干部队伍,追回经济损失,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必然是公众拍手称快的大好事。
  长期以来。一些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坐等公众举报办案,查案不主动,甚至公众举报了也不查案。一些官员家庭财产收入明显来源不明,建一幢小洋楼花掉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公众认为“官楼就是举报信”,这样的“举报信”因未被社会重视,结果贪官越来越多,胆子也越来越大。近年来,一些官员子女纷纷自费出国留学,已引起社会的关注。通常来说,出国自费留学,每人少则需要花费三四十万元,多则七八十万元甚至更多,然而有的干部每月收入也就一两千元,却有钱把孩子送到发达国家求学,明显入不敷出。他们子女留学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疑问已在社会上议论多年,就是没有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现在人们又认为“子女出国自费留学就是一封举报信”。一些官员吃喝嫖赌,五毒俱全,却能不断升官,公众又认为“腐而不败就是一封举报信”。对这些很明显的“举报信”,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为何不主动出击?为何不主动侦查?
  贪官和使贪者是侵吞人民利益的蛀虫,都是人民的敌人。贪污腐败,是违纪违法,是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应该积极主动侦破。但是,多年以来多数贪官的败露,有的是由偶发事件引发,有的是由他人多次举报才被立案查处,直接由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主动发现查处的案件所占比例不大。这表明,我国反贪机关的社会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反腐仍处于一种被动状态。这恐怕是贪官和使贪者有恃无恐的一个重要原因。
  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公器,承担着反腐败的第一责任,应该成为惩治腐败的锐器。所以,反贪机关需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积极地开展侦查腐败官员活动,不放过任何可疑点。对于贪官和使贪者已暴露的疑点,不妨盯住不放,一查到底,不让每一个贪官和使贪者逍遥法外。如果对一个又一个明显疑点不管不问,却坐等人们举报反腐败,这样的反腐败恐怕不会有多大效果。假如有一天,反贪机关积极出击主动查处的腐败案件占全部腐败案件的绝大多数,任何腐败疑点都逃不过检察机关的火眼金睛,才可能对贪官和使贪者真正产生强烈震慑,才可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责编: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