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法律问答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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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同事蒋红莹与三代单传的王刚结为夫妻,婚后不久即领取准生证并怀了孕。不幸的是,丈夫却因车祸去世;考虑到孤儿寡母的艰难,蒋红莹决定堕胎。年迈的公婆却以她堕胎侵犯其儿子的生育权为由出面阻止。请问:儿媳拒生遗腹子,公婆不依咋办?
  
  读者燕欣
  
  燕欣读者:
  生育权的享有没有夫妻之分,男女之别,公民均享有生育权。《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门对公民的生育权作了明确规定,因而,对夫妻来说,生育权是双方共同享有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一般而言,夫妻之间的生育权应当包括以下内涵:夫妻双方均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当夫妻一方要求生育,另一方拒绝生育,无法协商一致而又互不让步时,双方就只有通过离婚来化解矛盾,而不是将一方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来消除分歧。因为,无论支持要求生育的一方,还是拒绝生育的一方,都会侵犯另一方的权利。蒋红莹与丈夫婚后怀孕,可认为她与丈夫在生育问题上协商一致,均同意怀胎孕子。但是,是否生育是可以变更的。蒋红莹在丈夫不幸去世后,考虑到孤儿寡母的艰难,不愿生下遗腹子,那是她的权利。公婆以侵犯其儿子的生育权为由阻止她堕胎,理由并不充分。当然,考虑到她丈夫家三代单传,公婆盼孙心切,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总之,是否堕胎由蒋红莹自己选择,她既可以生下孩子给年迈的公婆以心灵慰藉,也可以不要孩子,以更轻松的姿态去迎接新生活。
  江苏省连云港市天翔集团律师所 王同翠
  
  老伴去世后,我能否变更我和老伴共同订立的遗嘱?
  
  编辑同志:
  我和老伴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有了一点家产。为了防止4个儿女在我们去世后因分家产而产生矛盾,2002年5月,在老伴的提议下,我俩共同订立了一份书面遗嘱。遗嘱明确:如有一方先去世,不发生继承问题。直到我和老伴都去世,家产才由儿女们继承,遗嘱同时对如何继承家产进行了说明。遗嘱订立后,我们向儿女们公布了遗嘱的内容。但自从订立遗嘱后,大儿子对我们不理不问,特别是2003年7月份,老伴因病去世后至今,大儿子和大儿媳未回来着过我一次。我越想越生气,想变更遗嘱,死后不给大儿子任何家产。请问,我能否变更我和老伴共同订立的遗嘱?
  读者 沈桂香
  
  沈桂香读者: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只有遗嘱人死亡时遗嘱才生效。《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也就是说订立遗嘱后至遗嘱人死亡这段时间内,遗嘱人可因其主观因素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变更或撤销遗嘱,变更或撤销遗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夫妻共同遗嘱是夫妻二人共同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协议一致的结果。共同遗嘱人中的一人死亡,遗嘱一般不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只能部分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当共同遗嘱人全部死亡时,遗嘱才能全部生效。共同遗嘱的一方变更或撤销遗嘱时势必影响到另一方的遗嘱内容,但这并不能限制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中指出:“财产共有人如立遗嘱处分财产,仅限于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若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则无效。”因此,共同遗嘱生效前,一方欲撤销或变更共同遗嘱时,仅限于其本人有权处分的遗嘱部分,而无权撤销或变更另一共同遗嘱人的遗嘱内容。
  沈桂香读者,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和老伴所立的遗嘱,虽然以你俩均去世作为生效条件,但遗嘱中未指定夫妻继承关系,不存在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问题。在共同遗嘱生效前,你可以变更遗嘱,对自己的财产作出重新安排。但你在重新安排自己的财产时,要先对老伴的遗产进行分割。在分割完老伴的遗产后,你可以重新立一个新的遗嘱。重新订立遗嘱时必须注意遗嘱的形式,保证新遗嘱的效力。另外还要提醒你,对遗产继承问题要慎重处理,不要意气用事,影响了家庭的安定团结。
  江苏省东台市台南律师事务所 单国胜
  现在对于婚假如何规定?
  
  编辑同志:
  我们是在基层工作的,老领导退休后年轻的领导对劳保待遇一些规定不是很熟悉,今去信,希望得到比较详尽的咨询答复,谢谢!我的问题是:1.现在对于婚假的时间如何规定?男女是否一样?2.探望居住异地的父母假期如何规定?已婚和未婚有区别吗?不同地方(县内县外,省内省外)以及男女有区别吗?规定里是否包括车旅费的报销?
  安徽寿县读者 李延庚
  
  李延庚读者:
  1.关于婚假的规定,只在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有过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具体婚假的期限并未明确,其他行政法规未见相关规定。一般说来,婚丧嫁娶的假期通常在一个部门规章中规定,比较通常的规定是婚假三天,男女一样,晚婚有奖励。例如文化部《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考勤办法》第六条:“婚假,公务员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三天。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登记的,为晚婚。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各增加奖励假七天。”这个规定仅限于文化部公务员。对于其他行业和部门遵从各部门规章规定。但基本原则同上述文化部的规定大体一致。
  2.关于探亲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般为每年20天左右,婚后探望父母一般为四年一次,每次20天左右。探望配偶一般每年一次,每次30天左右。探亲假来回路费可以按规定报销,但一般限定标准,如长途限定火车硬座、短途限定长途客车票或有些单位有具体报销比例的规定。例如文化部《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考勤办法》第八条规定:“探亲假公务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或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并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请探亲假。(一)公务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三十天。(二)未婚公务员(包括丧偶或离婚已满一年的)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其长大,现仍与本人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下同),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司局当年不能给假或本人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五天。(三)已婚公务员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其他部门规定大同小异。
  3.关于假期的计算,通常计算方法是探亲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在内,婚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在内。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5年1月1日实施)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一般说来,探亲假期间,年终奖金不受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规定是通常做法和规定,各部门各行业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天津市禾源律师事务所 杨涤球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有限制吗?
  
  编辑同志:
  在三个月前,我通过考试领到了机动车驾驶证。前些天,我按照客户要求用货车运送一批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时却被执勤的交警拦下,在查验了我的驾驶证后,交警说我还是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机动车运送这些物品。对此,我感到难以理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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