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武疯子杀人由谁负责?

作者:尹祖光 王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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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武疯子伤人甚至杀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面对这飞来横祸。受害者及其家属一般都是倍感无奈自认倒霉。很少会想到拿起法律武器去讨说法。然而。南昌市一对下岗夫妇在自己的儿子被“武疯子”乱棒打死后。强忍悲痛毅然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据了解。因武疯子杀人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在我国还尚无先例,因而此案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七龄童惨死武疯子的乱棒之下
  
  今年38岁的张建平是一位普通的南昌市民。2001年。他跟妻子周花平同时下岗。为了维持生计,夫妻俩只好起早贪黑地给别人打工。虽然打工很辛苦,而且收入也不高,但他俩很知足。再苦再累他们都无怨无悔。他俩都认为,应该趁年轻多挣点钱。因为他俩心里很清楚。儿子将来上大学要钱,自己以后养老也需要钱。
  让他们夫妻俩感到欣慰的是。他们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儿子。张建平跟周花平都是晚婚。结婚那一年。张建平已经29岁了,妻子周花平比他小1岁。结婚的第二年。他们的儿子张周永出生了。张建平说,给儿子取名为张周永。有“张”和“周”永远幸福、平安的蕴意。夫妻俩大龄得子,自然喜不自胜,平时对儿子疼爱有加。
  张周永长得虎头虎脑,很是惹人喜爱,两岁那年,一个生产大米的厂家见张周永长得活泼可爱。主动找上门来要张周永为其产品做广告。一时间,张周永成了街坊邻里眼中的小明星。
  由于张建平夫妇长年要为生计奔波,所以张周永一直由奶奶照料,但张建平夫妇工作再忙也会抽时间陪儿子聊天,为儿子讲故事,张周永一天天健康快乐地成长着。小家伙跟同龄孩子相比,显得懂事和乖巧得多,从来不会在外面惹事生非。即使在外受到别人的欺负。他都能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他说,我是男子汉。应该处处让着别人,不应该跟别人吵架打架。
  2004年秋天,张周永成了南昌市船山路小学的一名学生。他知道爸爸妈妈工作忙,主动提出不要爸妈接送。每天都自己步行上下学。放学回家后,便埋头写作业,写完作业才会去找邻居的小朋友玩耍一会儿。
  时间在一天天流逝,张建平一家日复一日地过着平静而幸福的日子。然而,张建平一家的生活在2005年4月28日发生了彻底逆转。那天下午放学后。张周永向奶奶要了1元钱,然后直奔附近的商店买零食去了。以往,他买完东西就会回家。如果没有作业。他就会在楼下跟小伙伴们一块玩耍。那天,张周永买完东西正要回家,突然碰到班上的两个同学。由于那天没有家庭作业,三个人便结伴来到附近的抚河公园。这是张周永第一次去抚河公园玩,没想到一场灭顶之灾在等着他。
  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张建平下班回家没见到儿子,当下心生纳闷,便问母亲儿子哪儿去了。母亲告。诉他买东西去了。张建平还是放心不下,因为儿子从来不会这么晚不回家。儿子会不会出什么意外啊?张建平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急得团团转的他赶紧到附近寻找,一直到天黑。依然不见儿子的踪影;这下他真的急了。连忙发动20多位亲朋好友帮忙寻找。直到晚上10时许。还是没有儿子的消息。无奈之下。他报了警。110民警告诉他,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当日傍晚接了警,一名小男孩在抚河公园被一个精神病患者活活打死了!张建平一听。顿觉天旋地转,但他依然侥幸地认为,被打死的小男孩可能不是自己的儿子,因为他从来不会去抚河公园玩的。看到儿子的尸体后,他才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现实。
  据目击者称,受害者与另外两个孩子在抚河公园玩耍时,忽然,一个神态怪异的男子从旁边冲了上来,操起手中那根一米多长的铁棍就朝其中一个孩子的头部不停地击打。直到那个孩子动弹不得。当时,附近的几位老人跑过来欲制止那名男子的行为,但已为时过晚。小孩已被打得脑浆进裂,并当场死亡,而那名男子则在现场发呆。好像杀死人的不是他。
  几个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儿子转眼间就死于非命,而且死得这么惨!张建平及其家人肝肠寸断。办案民警告诉张建平家人。打死他儿子的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江西省高安市人。名叫刘合意,现年28岁。
  
  悲情父母怒上法庭讨说法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建平夫妇及其家人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可是,打死自己儿子的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按照法律规定,他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儿子无事死亡。连个讨说法的地方都没有。难道就让儿子这样死得不明不白?他俩越想越感到别扭。
  后来他们了解到。武疯子刘合意已流落抚河公园一个多月。案发前几天他就一直手操铁棍在公园内游荡,对游客安全随时构成威胁,而且已发生过毁物事件。他俩想不明白,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及时加以监管和控制,以防悲剧的发生呢?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的张建平夫妇并不知道哪些部门对精神病患者特别是武疯子负有监管的职责和义务。也不知道能否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经过咨询,张建平夫妇得知,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公园管理处对武疯子刘合意负有法定的监管职责。经过一番准备后,张建平夫妇于2006年1月初。以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状告高安市公安局、高安市人民政府、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公安分局、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及南昌市抚河公园管理处。请求法院依法判定五被告赔偿因其不作为而导致张周永死亡的各项费用总计320480元。
  张建平夫妇诉称。《人民警察法》第14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另外,《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综治办、江西省财政厅五单位联合下发的赣公字[2001]132号通知第一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武疯子的监管工作。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同志要督促落实监管职责。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武疯子建档立卡。并落实日常管控措施。公安派出所要以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为基础。摸清辖区武疯子的基本情况,督促武疯子所在单位及家属认真履行对武疯子的监管义务和监管职责。做到掌握得了。管制得住。对家庭管不了。或被家庭遗弃、游荡街头、车站、码头、国道等场所的武疯子要一律收容送当地精神病院进行救治。并严加看管。防止其危害社会。该文件同时还规定,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特别是乡、镇、街道综治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摸底排查、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制。务必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坚决仿止精神病人。特别是武疯子危害社会。
  武疯子刘合意是高安市黄沙岗镇村民,属高安市公安局黄沙岗派出所和高安市人民政府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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