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罪犯漏网 警察落网

作者:范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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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3月23日,中共江西宜春市委政法委员会对2003年以来该市政法系统查处的十起违法违纪案件予以通报。其中,该市公安局袁州区分局飞剑潭派出所前后两任所长及两名民警的案件被列为榜首。
  2004年10月中旬,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先后接到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封《关于移送有关犯罪线索的函》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渎检处一封《关于移送有关犯罪线索的交办函》。这两封公涵的内容基本一致,称:1998年冬,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区分局飞剑潭派出所在查办一起抢劫作案致人死亡的重大案件(即“96.8.20”潮州抢劫杀人案)中,有关民警涉嫌渎职犯罪。经初步查明:1998年和2000年,飞剑潭派出所先后抓捕处理过本辖区内两名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刘建云和刘小平。该派出所在明知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以没收犯罪嫌疑人的赃款为名。分别将上述两名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放走。情节特别严重,有关民警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收到两封来函的次日。袁州区检察院检察长立马调来了四名涉案警察的档案材料。档案记载他们的历史有过辉煌:帅军,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三级警督,在飞剑潭派出所任所长已有几年时间。个人和所里多次受表彰,案发前平调至下浦派出所任正职;阮晓。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三级警督,原在新坊派出所任副所长。以后因业绩突出被提拔为飞剑潭派出所所长,不久复调回新坊派出所任正职:杜坚旗,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一级警司,21世纪初。深圳市公安局从全国公安系统内部招纳贤才。宜春市有多人参与招考。他以优异成绩和良好业绩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选中后调往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局塘尾派出所任治安队副队长;钟春林,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一级警司,他为人朴实。做事干练,在飞剑潭派出所当普通民警多年,被人称为“老黄牛”,后来被提拔为副所长。若不是来函举报。人们实在难以把这几个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警官与徇私枉法、蝇营狗苟的败类划等号。
  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专案小组经过长达近一年时间的侦查。终于查证了帅军、阮晓等四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日历倒翻至1996年。这年的8月20日,广东省潮州市金信皮塑有限公司突发一起特大恶性案件。该日凌晨,宜春市袁州区飞剑潭乡下坪村村民彭灿新、刘小平(又名刘绍平)及该区辽市乡村民刘建云等10人,趁夜深人静之际,窜入金信公司二楼办公室作案。当他们撬保险柜时,被值班人员陈英昌发现。几个歹徒将陈英昌的手脚捆绑。用胶带纸封住嘴巴。致其窒息而亡。嗣后,这伙劫贼撬保险柜得逞。劫走柜内现金21万元,10人就地分赃,旋即逃离现场,大案一时震惊南粤大地。
  劫案发生后,广东潮州警方全力以赴投警侦破,通过内查外调,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跟踪追击,翌年5月在浙江温州将首犯彭灿新抓获归案。发案的第三个年头即1998年2月,归案的彭灿新被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同年的12月9日,主犯刘建云潜回宜春家中,被帅军率杜坚旗、钟春林等民着力围捕。逮个正着。落网后的刘建云关押于原宜春市公安局(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区分局、)飞剑潭派出所。当时,帅这飞剑潭派出所所长,杜坚旗为该所副政治指导员,钟春林为该所民警。
  刘建云归案后,帅军等民警对他就地审讯。刘建云对参与“8.20”抢劫杀人案供认不讳。并交待了10名罪犯中的3名宜春籍罪犯分得赃款的数目,坦陈自己分得赃款4.8万元。
  帅军眼见刘建云承认分得赃款4.8万元。便着意揣摸刘建云的心理。按照以往警方办案的惯例。犯罪嫌疑人一旦落网,自知罪孽深重,急于求得从轻处理,便会主动退出赃款。帅军与刘建云对话。探知他的想法果然如此。接着。身为所长的帅军趁热打铁。不动声色地伙同杜坚旗、钟春林对前来探视刘建云的亲属发话,要他们先筹集4.8万元赃款上缴飞剑潭派出所。再考虑从轻处置。否则。将遣送至宜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再移交给广东警方。这样刘建云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对于帅军的如此安排。刘建云及其亲属求之不得,甚至感恩戴德。其亲属立马回家筹钱。由于刘建云不务正业,吃喝嫖赌,当年分得的赃款业已挥霍殆尽。此刻为了救人,这窟窿只得由家人来填,他们将自家的存款悉数取出再向亲友告借,东拼西凑聚拢了3.6万元钱,距4.8万元还差1.2万元。刘建云的家人将已筹借来的3.6万元上交给飞剑潭派出所,再写下1.2万元的欠条,签上了担保人的名字。帅军收下现金与欠条。果不食言,对刘建云从轻处理——给予释放。就这样,一名参与抢劫杀人的重要案犯被轻描淡写地处理了。刘建云一躲就是6年,直到2004年,才被紧追不舍的广东潮州警方再次抓获,终于被绳之以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后话。
  却说帅军主政的飞剑潭派出所当年收下了刘建云家人上缴的3.6万元赃款,既未出具任何凭证。又没有按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入账及上缴国库。刘建云的家人知道警察们收了钱不开票是违规的。也曾想过这是权钱交易。他们搞的是徇私枉法;转而又想他们头顶国徽,是按照规定公事公办,会将收缴的赃款上交国库的;甚至认为他们除了没收赃款没有再加罚款已是给了面子,是挽救失足、法外施恩的举动。这样一想,哪敢向他们讨要收款手续和过问赃款去处。过后。他们还幻想着:帅军们会体谅其家经济困难。不再追讨那1.2万元欠款哩!
  帅军主持收缴了刘建云家属3.6万元赃款。在短时间内神不知鬼不觉地进行了消化,随即奉命调离飞剑潭至下浦派出所任所长。临走之前,他还对未来得及收取刘建云家那1.2万元“欠款”心存遗憾。耿耿于怀。因为1.2万元毕竟不是个小数目。够他们全所干警吃喝好一阵子哩!
   阮晓是1998年12月底接替帅军任飞剑潭派出所所长的。在所内工作交接时。帅军并未挑明收取了“8.20”劫案犯罪嫌疑人刘建云家属上交的3.6万元赃款之事,更没提起尚有“外债”待收。但是,阮晓对前任所长帅军善于为所里集体谋福利,创收有方还是早有耳闻了的。或许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抑或是留在原职的副指导员杜坚旗露了底,他到任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抓经济“清欠”。见刘健云的亲属那1.2万元“欠款”逾期未交。便动用权力的魔杖,伙同杜坚旗、钟春林。将刘的那个亲属——当年写欠款条的担保人“请”到派出所拘羁起来作为人质。直至其家里如数交清“欠款”才将其释放。这回。他们照样未办理任何收款手续。
  阮晓收罢刘建云家的1.2万元“欠款”(实际为赃款),犹嫌不足,又开始打起“8.20”案的另一主犯刘小平的主意,当时他在逃。阮晓不急不躁。安排“线人”作内应。张网以待。他张开的法网不是为了案犯归案而是为了攫钱。
  机会终于来了。2000年2月6日。时值龙年农历正月初二,阮晓接到“线人”密报:“逃犯刘小平潜回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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