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战争过后的硝烟

作者:王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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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第四,签订无爆炸物品保证书和责任书;第五,强制收缴和打击处理;第六,建章立制与加强管理。经多项措施并举,达到了标本皆治的目的。
  经过反复宣传,有许多人在开始一段时间比较积极,发现爆炸物品后积极主动上缴,仅5月22日这天,小坪茬村村民就主动向工作队交出手榴弹31枚,火箭筒19具,各种炮弹11发,炮弹引信23枚,各种枪弹62发。然而,由于村民忙于生产,加以收捡爆炸物品费工、费力、危险性大,因此,主动上交、无私奉献的精神难以坚持,参与收缴的积极性渐渐降低。针对这一状况,经党委、政府同意,公安机关采取给予适当补助的办法激励村民的积极性。每上缴一发子弹补助1角5分钱,每上缴一枚炮弹引信补助2角钱,每上缴一枚手榴弹补助2元钱,每上缴一枚地雷补助2元钱,每上缴一枚炮弹补助2至4元钱。村民参与收缴的积极性大大增强,有的人像找“菌子”一样上山寻找,自家有的背来交,别人有的转告并劝他背来交,甚至出现偷别人的爆炸物品来上交的现象。
  历经5至12月的工作,共收缴手榴弹16066枚、地雷9162枚、炮弹引信38555枚、炮弹7525枚、各种军用枪弹167005发、军用枪18支等物品。这是历次专项行动中收缴最多的一次。2003年,麻栗坡县公安局因在为期两年的全国性“严打”斗争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据文山州公安机关统计,近几年因手榴弹等军用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件和案件已实现年度零发案。爆炸这一文山社会治安的特色,已成为过去。
  
  除爆
  
  收缴来的爆炸物品堆积如山,公安机关有限的仓库放不下,堆集在民间又不具备安全条件,一旦发生爆炸,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必须设法销毁。
  公安机关集中销毁爆炸物品,一次是1996年6月,公安机关出动警力720人次,车辆230辆次,投入经费3万元,销毁手榴弹3.9万枚,地雷1725枚,军用枪弹26万发。另一次是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公安销毁爆炸物品小分队历经4个月,转战2000多公里,将2001年至2002年“严打”治爆期间收缴的10多万枚手榴弹、地雷、炮弹等爆炸物品全部销毁。
  在销毁工作中,公安民警不惧危险,为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消除爆炸隐患、维护人民利益的重任,他们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涌现出了一批治爆英雄。他们当中以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麻栗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文兴最为突出。
  现年40岁的王文兴从警24年,一直摸爬滚打在治安战线上,其中有一半以上时间是在同恶魔般的爆炸物品打交道。他从事销毁工作上百次,经他销毁的手榴弹、炮弹、地雷、枪支弹药等爆炸物品数十万计,在全州、全省公安机关堪称第一。因他一次性销毁的爆炸物品数量多,引爆彻底,被民警们誉为“云南第一爆”。多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被评为云南省优秀人民警察1次。2005年8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销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十分危险。经常被任命为销毁工作总指挥或小组长的王文兴,既要求民警胆大,又要求民警心细,做到一丝不苟。有时为选择一个安全的销毁地点,他和民警们要经过多次勘查和往返跑许多的山路。2001年1月,为销毁一批爆炸物品。王文兴等民警跑了方圆10多公里的地方。终于选定了茨竹坝作为销毁地点,顺利销毁了手榴弹166枚、地雷61枚、炮弹36发、各种子弹14600发、火箭弹62发。
  装箱和运输是销毁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每次装箱,王文兴等民警都要认真清理每一件爆炸物品,仔细检查是否有危险,并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然后分类装箱,搬运上车拉去销毁。虽说民警们处处小心。但因工作量大、环节多,难免有疏忽之时,曾有几次王文兴等民警与死神擦肩而过,险些造成流血事件和付出生命的代价。
  2001年11月11日下午,一满车的爆炸物品已基本卸下车。王文兴和民警郑光强正在堆放爆炸物品,当郑光强去车上搬下一袋胶壳地雷准备堆放时,袋里突然发出一爆炸声,当时大家都吓呆了,回过神儿来发现没事,经检查,方知是3枚胶壳地雷受挤压,把起动冒弄响,幸好起爆雷管在清理装箱时取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又一次,在运输爆炸物品的过程中,由于从山上往山下运,公路不平发生颠簸,从车上滚下来3枚胶壳雷。看着滚向车轮下的胶壳雷,王文兴等4位民警当时紧闭双眼,咬紧牙齿,心想“完了!”驾驶员在惊恐中猛踩一脚刹车,车停住了,但未发生爆炸,民警们欣慰地下车检查发现,差5公分,胶壳雷即被前车轮压着,车上4位民警九死一生。
  在麻栗坡,人们称王文兴、秦朝富、韦觉富等从事销毁爆炸物品工作的10多位民警为“敢死队”!
  正是有了这样一批敢于为党为人民献身的公安战士,才换来了爆炸物品在边陲基本禁绝的战绩,才换来了边疆人民的安宁!
  十年鏖战,战绩累累。
  
  枪患
  
  改革开放以后,境外大量枪支以走私等方式流入,致使边境地区枪患严重,对边疆和内地的治安稳定造成很大的威胁。据统计,仅1990至1992年6月,文山州查获的299支军用枪,就有287支是从境外流入,占95%。
  1996年3月3日夜里,云南省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余东升和马黎明驾驶65次大客车,由老山脚下的麻栗坡县开往昆明。行至长岭沟时,车上两名歹徒头戴面具,掏出“五四”手枪对准马黎明头部,威逼驾驶员将车停下,打开车灯。另一歹徒挥舞着“五四”手枪威逼乘客把随身带的钱交出来。驾驶员余东升沉着应付,看准时机,趁歹徒搜寻钱财时,奋不顾身,扑向歹徒,在广大乘客的协助下,夺下歹徒手中之枪,制服抓获了两名歹徒。余东升因此被国家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系统先进个人”。
  1990年5月10日下午4时许,文山城区沙坝地县糖业烟酒公司突然闯进一名身份不明的人,见门市上只有一名中年女服务员,即凶相毕露地掏出军用手枪威逼,将门市内仅有的220元现金抢走。文山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立即出动4名民警兵分两路进行围追堵截,根据指认,在县物资局附近追上歹徒。歹徒见势不妙,掏枪向民警射击。4名民警一边躲闪,一边同时向歹徒开枪,将歹徒逼进一个行不通的巷道内,歹徒见敌不过民警,举枪投降,束手就擒。
  在枪患突出的时期,类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在边境地区。常常是枪(支)和毒(品)相伴,增加了公安民警开展缉毒工作的危险性。
  1990年8月18日,砚山县公安局缉毒队队长罗某接到情况,有毒犯在一家旅店内进行毒品交易,立即组织民警实施抓捕行动。罗某在战友们的掩护下,只身摸进旅店内接近目标,等援警到来,一同冲进屋内,将身材高大的毒犯按倒,毒犯挣脱控制,拔出“五四”手枪反抗。毒犯被公安民警开枪击中,当场缴获海洛因3755克,“五四”手枪1支,子弹16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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