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老妪获判意外之财

作者:雪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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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密苏里州堪萨斯城,一位80多岁的老年妇女不久前在与联邦反毒品执行局的法律诉讼中获胜。根据联邦地区法官的判决。这位老太太可以取回被该执法机构没收的82000美元,而这笔钱是毒品走私者藏在她购买的一部轿车里的。
  早在2005年9月,密苏里州的高速公路巡警在巡逻时扣押了一辆超速行驶,并有贩毒嫌疑的大众牌轿车。在对车身进行检查时,警员们发现蓄电池盒中藏有24000美元,但是,没有发现毒品。于是来自墨西哥的两名开车者被释放。密苏里警方随后将没收的钱和轿车转交给联邦反毒品执行局。该部门于2006年8月份将轿车进行了拍卖。
  居住在堪萨斯城的一位名叫海伦·查帕尔的退休妇女以5400美元买到该车后,发现油量表读数不正常。便将车送到修车站检查。一名修理工随即在油箱中发现了总计达82000美元的现钞。这笔钱转而被闻讯赶来的反毒品执行局特工没收。
  海伦·查帕尔为此聘请律师与反毒品执行局打起了官司。代表政府方面的律师认为,这笔钱是非法贩卖毒品所获的利润,在钱被发现之前,联邦政府就对该款项具有优先权,就是它的拥有者,所以它现在应该属于政府。
  可是联邦的一位地区法官在审理了此案后指出:联邦政府如果在车子拍卖之前发现了这笔钱的话,当然应该拥有它。然而在该轿车被拍卖之时,无论是政府当局还是查帕尔本人都不知道油箱里有钱。因此最先发现钱的人应该是依法有正当所有权的拥有者。尽管第一个发现钱的是修车的一名机械工,但由于车主是海伦·查帕尔,机械工只是为车主工作,所以这笔钱应属于查帕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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