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抢偷来的东西算不算犯罪?等两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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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偷来的东西算不算犯罪
  
  编辑同志:
  2006年3月4日晚,王某偷得一辆新摩托车后,由于没有钥匙,只好推车前行。高某下夜班回家时,见王某鬼鬼祟祟,便明白该摩托车来路不正,遂产生抢劫的念头,认为这种黑吃黑,一方面更容易得手,另一方面即使出现问题,王某也不敢多事。遂取出随身携带的工作用钢钎,威胁王某将车交出,王某拒绝,高某即用钢钎击打王某双手,王某毕竟心中有鬼,只好丢下摩托车逃走。许多人认为,高某所侵犯的不是合法的公私财产。而是非法财物,非法财物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因而这种行为就没有侵犯财产所有权,只要未造成对方人身伤亡的,就不能认为是犯罪,但鉴于其对社会秩序有所扰乱,可作为一般违法予以治安行政处罚。对吗?
  读者 林衷
  
  林衷读者:
  尽管高某所抢摩托车系赃物,但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实施劫取财物的行为,也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它有如下主要特征: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对公私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问题的关键在于该摩托车属于赃物。实际上,被抢劫财物的性质并不影响该罪的构成。因为,就这类案件中的赃物说,不是赃物本身非法,而是盗窃者对这些赃物的占有和持有是非法的。这些赃物并不是无主物而可以任意处置,而是有的本来就属于公私合法所有而被盗窃者非法占有的。对这些赃物,应当依法由国家职能部门加以剥夺,然后归还合法所有人。高某违法侵占摩托车的行为,是将王某对财物的非法占有转为自己对财物的非法占有,其行为性质仍然是对财物合法所有权的非法侵犯,该行为当然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时,虽然王某的盗窃行为违法,但其仍具有合法的人身权利。高某使用胁迫、暴力手段,已经侵犯了王某的人身权。
  江西省兴国县法院 方圆 钟修平
  
  对老年人可以行政拘留吗?
  
  编辑同志:
  我父亲年逾七旬,闲来无事时,常与几个同伴一起打麻将,并以少量的金钱论输赢。我多次规劝他也不见效,便吓唬他说:再去赌博,当心公安局把你抓起去拘留哟。谁料,他听了大发雷霆,说这么大年纪了,公安局不可能因为玩牌赌钱而拘留他。请问,父亲的说法正确吗?
  读者 韩平
  
  韩平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规定对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行为人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公安部又同时规定对老年人应宽厚仁爱,给予相应的人文关怀。如公安部2006年8月2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0条即明确规定:违法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公安部规定不得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并不是纵容他们去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是针对他们年老体弱、身体机能严重衰退的实际,给予的特殊照顾。至于你父亲他们是否赌博还要根据具体数额来判定。如果涉及到赌博,公安局一般不会拘留他倒是被他说中了。但并不代表他参与赌博是正确的行为。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袁仕友
  (责编: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