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中国测谎神探武伯欣

作者:苏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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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响处,一位看上去大约年过七旬的老翁,从一个小杂货店里走出来。老翁叫张福虎,是当地人。他在滨河桥边开店已经十几年了。每天晚上11点,他准时关店。这工夫他出来准备收拾门前门后的七零八碎,关店歇息。忽见武教授一行数人跨步过来,满以为“财神”关照,关门前还能赚点儿小钱,没想到是警察,向他了解那个可怕的夜晚发生的怪案——
  那天大约也是这么个时辰,我这小铺里还有俩熟人聊扯。忽然听到有个女人尖叫,接着又听到一个男人狂笑,像是个女的碰上坏人了,我们就跑过去。大伙儿看见一个女孩子倒在自行车旁,裤子上有血往外洇,以为是个孕妇半路上早产。这工夫前头一辆摩托车的车灯亮了,一个坏玩艺儿尖门尖嗓地笑着骑上一辆摩托,像只兔子似的逃跑了!
  武伯欣的疑云渐渐从心头飘远。他心灵中像出现了一条感应电波,把他的心境引向逝去的时空。
  那是几年前,他应湖北襄樊市公安局的紧急邀约,赶去破解一个久侦不破的疑案:一个恶徒屡杀女性对象,杀前杀后都不抢不掠、不奸不淫,只是咧嘴傻笑,似乎杀人对他来说是一种游戏。武伯欣在该诡异案件进行有关犯罪心理测试中获得一种畸型心理作案特征的隐秘:这是一种变态人由于对方痛苦而产生的快感;受害人挣扎、痛苦、流血,使之得到刺激性的满足;受害方越是痛苦,侵害方越是快乐。
  联想到廖晓辉臀部被刺极其痛苦,狂徒不抢不奸,反而仰天大笑,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他从张福虎老人那里不但获得了对现场比较全面的认知,而且解决了心头之惑:根据张福虎的陈述,该暴徒刺击廖晓辉不像强奸案中的那个嫌犯早有心理准备,而是与廖晓辉同向前进,贴近廖晓辉时猛刺一刀。这是一种没有心理准备的随机行为……
  警车鸣笛声,把武伯欣从回忆中唤醒。省高院的夜间值班人忙将光纤电栏门启开。警车在院内正门台阶下停住。武伯欣推开车门,便接到苏州市公安局打来手机,催他赶紧过去。那里有一件好几年没攻下来的大案,急等他前去解疑。武伯欣向魏局长等人建议马不停蹄,马上研究一下案情。
  可是,没想到大家刚往桌前一坐,就开始争论不休。
  民警坚持摩托车是给黄一彪定性的铁证。武伯欣当即摇头表示否定。他说:“这个证据不牢固,恐怕站不住脚,最多,只能是一种设想,或者说是一个侦查角度。我是说,红颜色的幸福牌摩托车,在你们这里怕不止一辆两辆吧?”
  “多了。”民警老张答,“登记这种颜色、这个型号的少说有几百辆,甚至上千辆。”
  “有特定鉴别吗,比如车轮的磨损度等等?”武伯欣探询案中的细节。
  “没有。”警方异口同声。
  “没有特定鉴别,凭什么判断黄一彪骑的摩托车就是数案中同一作案工具呢?”武伯欣又深入一层质疑,“凭当事人和证人肉眼所看见车身没有什么显著或特殊标识,仅看到众多车辆中的普普通通的一辆,怎么就断定它就是黄一彪骑的呢?另外,照片被指认的只有那个杨小帆,廖晓辉等受害人却没有指认黄一彪。因此,光依据摩托车就肯定黄一彪连作数案实在不妥!”
  民警却认为自从抓住黄一彪就再也没发生女子被劫被奸案,而且这几起案子都是黄一彪亲口撂(交待、供认)的,所以即使抛开摩托车,抓黄一彪也应该说没有错。
  “我看不是。”陈一公却反驳说,“我提审过黄一彪两次,他两次都否认他刺伤过廖晓辉的屁股,发誓称他那夜根本没到那个作案的地方去。”
  “那不是天方夜谭吗?”民警不理解地反驳道,“我们没有逼诱,他自己顺顺溜溜承认的嘛!”
  武伯欣道:“案子里是不是有逼供、诱供之虞,不是现在研究的事。大家各抒己见,我也从现场勘查角度分析一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供大家参考。”接着,武伯欣指出了案中的部分症结——
  这几起伤害案中的某些成份,与常态伤害案迥然不同。这就是刺击廖晓辉的作案人出现一些非常态的异常举动,比如作完案大声狂笑。笑是满足刺激、享受刺激的心理反应,原因是他刺中了廖晓辉的臀部。强奸杨小帆的作案人心理就完全不是这样了。那是一种实施强奸的暴徒的正常心理反应:捂嘴、掐颈、扒裤子,这些都属一般施暴者的正常行为……这场丑剧结尾也大不相同:前者驻足尖笑,后者仓皇逃离……这也是两个犯罪色彩悬殊的镜头!
  武伯欣接着说——
  强奸案里的凶手没拿凶器,和伤害案里凶手手持利刃作案反差很大,反映出两者之间案前心理准备差异悬殊。击刺廖晓辉的凶手在击中廖晓辉,致其倒地失去反抗能力的时候,依照强奸杨小帆凶手的心理、行为逻辑推析,应该马上趁火打劫,过去实施强奸,但其不但没有发泄淫欲,且不抢不掠,厉声狂笑,这不是变态狂人心理反应,又是什么呢?
  壁钟的指针“嗒嗒”作响,像在随着节奏跳舞。陈一公看着时钟,对武伯欣钦佩地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神探细释
  
  但是,出乎陈一公的意料,翌日一早,他提出趁热打铁,对黄一彪口供中可疑的地方赶快编题,对黄一彪进行测试时,再次被武伯欣一口回绝。
  武伯欣一针见血地指出:“光测口供,过分依赖对口供真伪的测试,这是美国测谎家们的做法。它既不科学,也容易造成冤案错案,具体到我国刑事案情也不适用。这已为众多失败案例所证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就公布了《关于E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测谎结果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只能作为检验手段。因此,心理测试只能检验证据,不能作为证据,更不能依此确定或否定作案人。”
  见陈一公无语,武伯欣知道他心中对测供还没有彻解彻悟,便进一步剥落他心头的疑惑。武伯欣谈起了他对近年来参与查办的千余起案件中有关口供的一些变异性和特殊性。他说:“当前口供的来源非常复杂,鱼龙混杂,真假杂糅,有的甚至是用违法手段取得的灰色口供,诸如刑讯逼供、指供骗供、以利诱供等等,结果导致口供里真假并存,黑白混淆,对心理测试造成巨大干扰。有的口供里,可能藏有阴谋,暗伏陷阱,设有奸诈;还有的可能是故布疑阵,声东击西,甚至有的可能是受人唆使,虚晃一招……PGA仪器再先进,再科学,也决不可能在应急的氛围中检测出这些形形色色错综复杂的幻式成份。”
  陈一公额头紧锁的暗云消散,脸上渐渐泛出笑意,他不是单纯地理解了测谎神探的过人、独创性见解,更进一步理解了最高检关于口供测试律令的深刻内涵,理解了当前刑事侦查和法院审判中有关口供的新发展、新动向、新变化、新对策……
  末了,武伯欣非常谦逊地征询陈一公和魏敏之还有什么意见,并说他马上就准备编拟对黄一彪的心理测试题了,题目包括常态行为与变态行为,以及其他与案子有内在联系的心理动态分析方面的测试。时间定在转天上午8时30分,地点就在公安局刑侦队。
  人们多么渴望那惊心动魄的关键一刻。
  
  心理测试
  
  阳光下,黄一彪被带进刑侦队2号室。他眼珠儿左右扫视,呈现出一个正常人进入新环境时的正常心态。为给他减压,武伯欣让助手给他端上一杯热腾腾的奶茶。
  “喝吧,喝了我跟你谈谈解决你诉求的事儿。”武伯欣像一个和蔼的长者。
  黄一彪端起奶茶,想起了早晨监管人员给他准备的那顿饭:一份油豆腐、一碟拼盘小菜、一个鸡蛋……不用说,都是这个说话稳重、和气可亲的官给安排的。
  他猜对了。为了获得百分之百测试效性——一次性测试成功,武伯欣特别让人给黄一彪补充了早餐的营养,以求在测试前合理满足黄一彪的生理所需。
  “你因为涉案,被关了一段时间。一审判决后,你提出上诉。你的上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上级法院很重视。一审指控你涉及两种案件:一是强奸,二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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