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慈善狂人为何发誓不再直接捐款?

作者:智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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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了。
  还有一次,有个人来到邵建波的办公室。说正在准备举行一个残疾人运动会,请求他赞助。邵建波一听,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是个好事,就给了他5000元,谁知,此人骗走5000元之后音讯全无。
  2006年7月,邵建波相继在南京、常州等地创办服饰广场时,在媒体上发布消息,表示愿拿出十间商铺免一年租金提供给lO名下岗职工与残疾人士,并有专人指导创业。广场里定的上班时间是早十点到晚七点,可几个免费进来的人,都是十二点多才到。来了就坐下来打麻将,打到四点钟就回家。铺子里也不进货。也不想办法搞经营。其中一个残疾业主还借了他5千块钱说要进货。结果他嫌卖衣服赚钱太慢,货没进。而把钱拿去买彩票了。
  
  骗子寡廉鲜耻
  
  今年4月,南京一家展报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共同推出“春暖2007爱心志愿者大行动”。再次报道了邵建波的先进事迹。
  4月24日见报当天,邵建波的手机被找他帮助、捐款的人打爆了,直接找他的有60多个人。报社陆续也接到请求资助的75个电话。有人开口就索要捐款40万、60万,甚至100万。一个22岁的南京工人小王给邵建波写了一封长信。希望邵建波能捐助他60万元开一家网吧。小王承诺有钱之后一定会向邵建波学习,“如果你愿意投资60万元给我,我可以向您保证两年之后把本钱还给你,而且我也能向你保证。有钱以后每年都会拿出20万元来回报社会,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安徽一个姓李的农民找到邵建波,扑通一下就给他跪了下来,表示自己的女儿得了白血病,急需20万元医疗费。邵建波表示可以捐给他1000元钱。再帮他找份工作。邵建波说:“做慈善献爱心是长期的事业,并不是凡是来找我的人都可以捐。不然我几个小时不到。就会和你一样成为穷人了。”
  5月8日上午。又有一批人来到邵建波办公室索捐。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无奈之下邵建波选择了躲避。
  然而躲避的结果却并不理想——当天上午。有10余人找不到他。就找到了他的家里,向他正在家养病的69岁母亲黄爱华讨说法。他们把求助的失落与对邵建波的不满发泄到了老人身上。他们有的说急需医药费,有的说家里困难,开口都是几万元钱。黄老太耐心劝说他们,可他们却当场大骂老人:“你儿子沽名钓誉。我特地跑到南京来找他帮忙,他躲起来不见。这不是在耍我们嘛。”黄老太竭力与他们论理,可这些人根本不听,仍然骂骂咧咧。黄老太一时急火攻心,到下午4点,“哇”地一口鲜血吐出来,昏迷过去。
  黄老太在南京市第一医院接受医生抢救后,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送母亲入院后,邵建波流着泪给一家报社记者打电话:“他们把我妈逼成这样了。能不能帮我报道一下这个事。我没别的目的。就是希望我这些年帮过的人当中,能有那么三两个来看看我妈。给老人一点安慰吧!”
  第二天,看到报纸后,不少人纷纷来医院探望。一位与他素不相识的女士。从丹阳赶往南京市第一医院,给老人送上一束鲜花和一件T恤衫。鲜花的贺卡上,留了个假名。邵建波没想到感动自己的。竟是一位素昧平生的女士。
  令邵建波感叹的是,他在南京曾经帮过的一两千个人,却没有一人真心来医院看望他的母亲,除了丹阳这位妇女外,来的人全是找他要钱的。邵母入院第三天,一个陌生的盲人按摩师在员工引领下来到病房,开口就喊黄妈妈:“您是一个英雄母亲!我看到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来骚扰邵总,甚至伤害了黄妈妈您,我非常痛苦!如果邵总不嫌弃的话,我希望能和他以兄弟相称!”他坐在病床边声情并茂地表达对邵建波的景仰。随后给老人做起了按摩。一个多小时后,这个盲人摸着邵建波的手说:“邵大哥。我孩子想学钢琴。我经济太紧张,你能不能先借给我三千块钱?”病床上的黄老太听到这话。笑脸立即僵住。次日,邵建波来到盲人的家,发现他开个诊所,日子过得不错。但邵建波的造访却让盲人捕捉了一个错误信号,他再找邵借钱,就变成了两万。有两个妇女来看黄老太时。邵建波把她俩叫出来,问除了慰问外还有什么事。她俩一个劲地哭穷,说家里多可怜,可邵建波一转头,其中一个人就跑去接电话,说股票涨了多少多少。“有钱炒股还没钱过日子吗?”邵建波气得脸色铁青。
  躺在病床上。看儿子曾经帮过的人们纷纷来探望她,黄老太的心情一度好了很多。但一看到这么多人以看望为名,强行索捐,老人的心情又沉重到了极点。5月23日上午9点半。黄老太终于没能挺过这一劫,撒手人寰。临别,这位老太还交待邵建波把给她买的那些没来得及穿的新衣服不要丢掉,送给贫困地区的人。亲眼看着母亲吐出最后一口血辞世的邵建波哽咽地说:“我妈到死都还在想着别人!”
  由于屡被骗子骗捐、被无赖索捐。邵建波表示,“不能因为遇到无赖就不做好事了,也不能老让这些骗子来考验我的智商!”今后他不再直接捐款,而是打算用自己的名义筹备成立一个基金会,他自己是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有专门的监理人员。对所有被捐助者都要进行审核。不再随随便便帮人。
  
  刑法学专家认为,骗捐、索捐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骗子以虚假的资料骗取好心人的善款,无赖以谩骂、恐吓方式强行索捐。许多人从道德层次上对此行为加以谴责,鲜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南京大学刑法专家认为,这些恶劣的行径其实已经触发了我国刑律,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远远不够,必须予以刑事惩罚。
  专家说。以虚假的资料骗取好心人的捐款,这种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二百条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那些以虚假的父母病重、孩子上学等事骗取邵建波钱款的行为,明显涉嫌构成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专家强调说,根据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专家说,以谩骂、恐吓方式强行索捐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家说,敲诈勒索罪不属于结果犯。也就是说不以敲诈勒索即遂为要件,只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可以依法定罪。犯罪未遂,只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专家说,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法》,用于规范类似希望工程募捐之类的公益事业类募捐。但直到目前为止。规范非公益性社会募捐行为的法律还没有出台。捐助者和被捐助者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捐款的使用如何被监管,这些全都没有相关法律做出规范。一方面是人们对捐助者有着过高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却是捐助者无力面对无底洞一样的索捐。缺乏法律规范已经对社会捐赠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影响人们捐款的积极性。应该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基础的系统的社会募捐法,消除立法盲点。规范社会募捐行为,用法律保护好人们的“一片爱心”,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我们在指责索捐者扰乱慈善狂人生活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之中不乏那些真的需要帮助。却求告无门的人。正是由于找不到其他寻求帮助的途径,他们才会在无奈之下。上门索捐。因此。想要终结索捐闹剧,建立完善的慈善救济制度是治本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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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曾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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