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案中案:见钱眼开的法官接受地头蛇收买

作者:晋 言 吴 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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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山西省晋城市。人们都知道的周腊成是个人物。1984年8月是周腊成人生的一个转折点。29岁的他从部队复员回乡后,因为是党员。被选为巴公二村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周腊成上任后。凭借着巴公二村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建立了春城、润城两个年产30万吨的大煤矿。很快使村里富裕了起来。村民们对周腊成也是感激不尽……周腊成因政绩显赫,造福一方,先后获得省市劳动模范、人民公仆等众多荣誉称号。
  随着村子的繁荣和各种褒奖的纷至沓来,周腊成逐渐有了一种错觉。私欲开始膨胀,他变成了一个唯我独尊、一手遮天的人。他认为,巴公二村的腾飞,完全是他个人的功劳,他就是一方的皇帝。于是,他斥资千万元。在巴公村打造了一座在整个泽州县都独一无二的村委办公楼,从外到内。各种设施一应俱全,置身其中,宛如进入一座豪华宫殿。
  1992年4月,周腊成兼任巴公镇分管工业的党委副书记之后,这种膨胀心理愈演愈烈。他对村干部、村民,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村民无不对他诚惶诚恐,百依百顺。
  1993年,巴公镇政府派工作组解决某村群众上访问题。周腊成任组长,杨堆山和另外几名检察官被泽州县检察院安排查有关经济问题。期间,杨堆山因为私自到村里一熟人家吃饭,令周腊成大动肝火。杨回来后,周腊成骂了几句,不解恨。上前又是两拳。杨堆山的检察官帽当即飞落到地上。
  1993年夏天,时任省委书记的王茂林到巴公视察工作。张太生当时是巴公镇党委书记,由于没有安排周腊成参加王茂林书记的座谈会,王茂林走后。周腊成冲到张太生的办公室。一拳打得他口角流血,还威胁说要拉砖堵他办公室的门。张太生至此再不敢上班。
  满怀屈辱的张太生向县委某领导反映周腊成的问题,那个与周腊成私交甚好的领导人竟然说:“谁能证明他打了你?周腊成是有贡献的人。应该满足他的要求!”最后。反而是张太生被调离了巴公镇。
  2001年4月,一位叫李春花的妇女因为找周书记要拆房子的补助款,刚好周腊成正在喝酒。被扫了酒兴的他抓住李春花的头发一把摔到门外。李春花坐到地上痛哭。周腊成又下令村治安队的人。将她抬出村委院外。周腊成对她破口大骂:“不怕我管不了你!二村就是我说了算。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你告到省里、中央我也不怕!”
  周腊成动辄打人骂人,毫无顾忌,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几年来,被周腊成修理过的人。既有70多岁的老人,也有十几岁的小学生;有身强力壮的男人,也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女……在巴公这片土地上,几乎没有周腊成不敢教训的人。
  一些人慑于周腊成的权势,忍气吞声。暗自哭泣。另一些人却不甘如此受辱,暗地里把一封封控诉周腊成恶行的举报信寄到了国务院、公安部等。公安部高度熏视。随即批示山西省公安厅立案侦查。并将周腊成案作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2002年6月25日,周腊成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晋城市公安局刑拘。7月5日被逮捕。
  周腊成被拘当晚,整个巴公二村灯火通明。村民们扬眉吐气。有的人兴奋地放起了鞭炮。
  尽管周腊成没什么文化。无显赫的背景。但他知道,要想在巴公当地一手遮天,一定要用钱开道,打点各路神仙。他深谙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奥妙。
  周腊成被捕后,陆续咬出一批受过他恩惠的党员干部。据晋城市委联合调查组最后查实。共有108名涉及党政、土地、税务、电力等部门的党员干部被牵扯出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其中最具含金量的重量级人物便是泽州县原县委书记、后升任晋城市人大副主任的王某。其余被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县处级干部30余人,乡科级干部60人,移交司法机关被逮捕或判刑的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0人。
  
  二
  
  2003年6N 24日。周腊成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偷税罪、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此判决,晋城市检察院曾因量刑过轻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但随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更令晋城各界始料未及。
  一审判决后,周腊成一边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边让家人开始托人找关系。因为周腊成心里有谱。在他的手里,不吃鱼的猫儿还没遇到过。果然。没几天。家里传来信,已经疏通了省高院刑=庭审判长郭文明。此人拍着胸脯承诺一定会给周腊成一个满意的答案。
  与此同时。晋城市检察院也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周腊成案件再次成为晋城市万众瞩目的焦点,牢牢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2004年3月2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曾经轰动全国的晋城第一案。周腊成案件引发的又一轮余波再次将人们淹没。无论是在安静的办公室。还是在喧哗的酒楼,各种传闻被晋城各界人士反复咀嚼。人们拭目以待,期待判决结果。
  2004年4月2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腊成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以周腊成犯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000元,因周腊成被羁押时间已满三年,故而当庭释放。判决结果的天壤之别让晋城各界为之震惊……
  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一审中晋城市检察院指控的周腊成因行贿24万元,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周腊成有期徒刑5年,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正好相反;认定周腊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周腊成给领导人送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罪行累累、五毒俱全的周腊成一审被宣判后,绝大多数村民暗自庆幸。但是,当二审将周腊成20年刑期改判成3年后,人们不由瞪大眼睛。曾经深受周腊成皮肉之苦的人更是毛骨悚然,一时间家家关门闭户,不敢上街。
  这个判决结果不仅让当地人民惊慌。更让晋城市有关部门进退两难。如果周腊成行贿无罪。那些或被判刑、或遭处分的官员又作何处置?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喊冤之声。晋城市有关部门陷入了难言的尴尬和无奈。而担任该案终审审判长的。正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审判长郭文明。
  同为国家审判机关,对同一案件的判决却如此悬殊,一些法学专家指出。省高院的判决存在瑕疵。
  2005年山西“两会”期间,巴公二村村民将此情况反映到山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引起重视。“两会”之后,省人大很快组成调查组,深入案发当地进行调查。
  2005年5月,在省人大的多次过问和监督下,周腊成一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立案。进入再审程序。2005年6月27臼。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晋城土霸王周腊成案进行再审。审监庭庭长孟来贵担任该案审判长。
  6月27日晚,周腊成接到了刑二庭庭长郭文明的电话。郭文明在电话中意味深长地说:“老周啊,你的案子社会各界反响太大。要进行再次审理。”周腊成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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