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泄露信息 操纵市场 股市无情 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

作者: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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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杭萧钢构(600477)案终于尘埃落定。3月26日,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丽水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罗高峰、陈玉兴、王向东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2月4日,丽水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杭萧钢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追缴陈玉兴和王向东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并分别处以4037万元罚金。
  一年前,名不见经传的杭萧钢构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它在2007年3月公告称拿到一份中国国际基金公司在非洲安哥拉的工程合同,价值约344亿元人民币。在正式披露前后,其股价猛涨,截至4月3日已拉12个涨停,一时在股市上掀起轩然大波,也引起监管层的注视。
  
  内幕交易
  
  2007年初,杭萧钢构接到了一个飞来的大单,来自香港的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打算把安哥拉的一部分安居房项目交由这家上市公司去做。包括施工和材料合同在内总价是344亿元。在谈判这笔大单的时候,杭萧钢构股价出现了异常波动。2月12日涨停:2月13日,杭萧钢构继续涨停。上海证券交易所询问杭萧钢构是否有经营异常现象,杭萧钢构回答说没有。2月14日杭萧钢构仍然涨停。2月15日杭萧钢构公告其正在洽谈约300亿元的境外大项目。而杭萧钢构2006年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只是18.78亿元。可想而知。这笔大单对于杭萧钢构的业绩是爆炸性的。
  当杭萧钢构股票突然爆发并连续拉出涨停板的时候,有媒体一针见血地指出,杭萧钢构股票的异动先于信息发布,说明公司正式披露信息之前已经有人先行知晓并大量建仓。紧接着,又有媒体对其公告的那份安哥拉大单提出质疑,认为存在不合情理之处。在这种步步紧逼的社会舆论监督下,终使杭萧钢构被放到了聚光灯下,也促使监管部门开始对其进行调查。
  从2007年2月12日至6月11日。杭萧钢构股价有600%的涨幅。证监会联手公安部以及浙江省公安机关对二级市场的股价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调查。4月30日,因违反了《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单银木等高管以及杭萧钢构公司因实施了误导性陈述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行为而被证监会下达了总计110万元的罚款通知书。
  调查结果显示,杭萧钢构前任证券事务代表陈玉兴在离任前即与杭州一家娱乐城老板王向东合伙炒股。离任后,陈又通过与杭萧钢构相关人士接触,获得了公司将与中基公司签订344亿元大单的消息,随即告知王,并介绍后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与王认识,随后罗又几次向王提供买入卖出消息,致使王在2007年2月12日至3月16日期间通过买卖杭萧钢构股票非法获利4037万元。2007年6月11日。浙江省公安机关对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罗高峰、涉嫌内幕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向东、陈玉兴执行逮捕。
  尽管如此,6月12日杭萧钢构股价出人意料地创出了历史高位31.58元。内幕交易案的结果并不影响杭萧钢构顺利履行344亿元大单,这是当时市场投资者的一致看法,并有投资者此后持续买入。7月9日,有报道说,中基公司遭遇信任危机,其安哥拉部分合同被取消,证监会当天立即要求杭萧钢构停牌,令其解释中基公司履约能力问题。杭萧钢构停牌一周后发布澄清公告称工程正常进行。8月4日,杭萧钢构发布公告承认与中基公司的安哥拉项目遇到了麻烦。杭萧钢构承认,原定7月初前往安哥拉的外派人员未能按计划出发,迄今还滞留待发,而且“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计外派人员的出行日期。使得实施中的工程能否按照原计划履行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至此,杭萧钢构股价一路狂跌,目前较去年6月12日创下的31.58元最高价已下跌至今年3月27日的9.41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1月,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开始接触洽谈安哥拉公房项目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事宜。2007年2月17日。经过多轮谈判,双方签订了相关合同,该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300多亿元人民币。2007年1月底至2月,时任杭萧钢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罗高峰在工作中,获悉公司与中基正在洽谈安哥拉项目的有关信息。2007年2月份,罗高峰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向原杭萧钢构证券办主任陈玉兴透露了自己知悉的相关信息。陈玉兴指令合作炒股票的王向东分多次买入杭萧钢构股票共计6961896股,并在3月15日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余元。
  丽水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及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告人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遂于今年2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玉兴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不开庭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理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尽管自杭萧钢构承认安哥拉项目遇到滞留后至今,其股价下跌近八成,且一直维持下跌趋势,但杭萧钢构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为虚假陈述向投资者赔偿一案,提交浙江省杭州中级法院已长达9个月之久,迄今仍未被立案受理。
  
  股民维权艰难
  
  杭萧钢构(600477)这家在中国A股市场原先并不起眼的上市公司,在2007年间,突然成为轰动中国乃至世界投资界的焦点:一份来自西南非洲的344亿元大单、十余个凶猛的涨停板、股价异动后引发的调查和争议,至今仍让股民们心有余悸、噤若寒蝉。现在号称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的杭萧钢构案黑幕。随着政法机关的侦结、审理和终审判决渐渐清晰、明朗。
  杭萧钢构内幕交易案尘埃落定对股民来说或许是个好消息。法律界人士称,此案审结后,股民可以依此提起民事诉讼。问题是目前关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诉讼法院受不受理。2007年5月30日,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民商审判工作会议上,对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作出了重要指示,指出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因此,投资人对侵权行为人提起的相关民事诉讼,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参照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受理。这次讲话无疑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案件立案审理扫清了道路。2007年7月23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其实对小股民来说,最关心的还是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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