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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以来,文艺写家和有志于文艺习作的,鉴于文艺之须入伍下乡,颇注意于固有的民间文艺作品,而加以研究。同时,在作品上,有的以旧瓶新酒的方法,改造旧有的民间戏剧诗歌,有的取精去粕的另制新瓶新酒,供给军民以可以接受的读物。方法虽殊,而求作品之通俗,期使新文艺深入民间,则一也。 文艺通俗化不是个简单的问题,我们不能详细的提列各点,在这里一一加以讨论。让我们单说罗先生这部小书与通俗文艺习作的关系吧。 一,民间的活文艺,不用诗人或诗匠所遵守的死韵脚,是件行之已久的事实。以辙代韵,由来已久,且日见普遍,广被民间;十三辙的形成是其明证。但十三辙是什么呢?请看此书——这里有活的例证,与其变化发展的史迹。例证足供写作之参考,因为今日的文艺语言,大半以国语为标准,以一个不深知国语的人,去写或欣赏以国语为工具的文艺作品,也许不易找到或认识合适正确的韵脚,看了此书,自有把握。至于十三辙发展的轨迹,更使我们相信活语言自有活韵脚,不管守旧的诗人如何要遵古用韵,可是民间自有自己的胆量与自由,有无可阻止者。就是今日新诗与“改良旧诗”的押韵也须舍旧取新,以辙代韵。罗先生对辙与韵变迁的考证,足以使我们理足气壮的去革新。 二,十三辙是有了固定的组织,但是由罗先生所提出的例子来看,辙口的运用在民间文艺中还是千变万化的。这些变化大概有几种不同的原因,象是:(1)在上句无韵,下句有韵,一气到底的形式中,一般的说,理应用平韵就都押平韵,用仄韵,就都押仄韵。可是,也许是因为民间文艺作家的技巧不够,而平仄夹搀,出了规矩。(2)平仄乱押,有的也许是因为音乐的关系,应用平声者而用了仄声,使在歌唱或朗读的时候更为悦耳。(3)民间文艺中的辙口用字,随地方的读音而增加了字汇,一地方所用的辙,不完全适用于另一地方。因此,十三辙虽然在北方有了固定的组织,可是仍不能强迫任何人“谨遵钦此”! 由上列的三个原因,我们看出来,辙数虽已固定,而运用尚有自由,稍微出了规矩,不能算作大毛病。因地方语的差别,因韵文的音乐性的需要,我们还可以审情度势的随便一些,以求其“活”。这本书在一方面使我们看见了十三辙,足为参考;在另一方面也使我们看到其中的变化,教我们既辙有所依,而还能各善其用——活文艺绝不是语言音韵的奴隶,而是它们的主人。 老舍三十,九,一 昆明龙泉镇宝台出 载罗常培著《北京俗曲百种摘韵》, 一九四二年重庆国民图书出版社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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