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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是随着环境改变的。
看《中国婚姻史》(苏冰、魏林著),藏族因为溺杀女婴,造成男女比例失调,结果男人讨不到老婆,不得不形成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
浙江温州的某些村落,以前也有兄弟共娶一个太太的习俗。没兄弟的人,还不容易讨到老婆,因为女家怕一个男人太孤立,养不起老婆,或早死,让老婆守寡。
书里形容得真妙——“共妻”的哥哥和弟弟以手巾做记号,挂个毛巾在门上,另外一个人就不能进去“打扰”。
至于云南的摩梭人,更有所谓“阿注婚”,男女自愿结为“阿注”,男孩子夜里住在女家,白天回自己家工作。有些漂亮的女孩子,一生能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男阿注”。
看世界各国奇异的婚俗,看我们周遭人的分分合合,真让人摸不清,婚姻与爱情,有没有一个共同的准则。
大概这“准则”就如同“选择”,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吧!
我们最大的错误,是以自己的准则去衡量别人。
人生最高的智慧,是认同每个人的选择。
以下这些文字,就呈现了“你怎么看都不对,又怎么看都对”的多样的选择。爱,何必问许多?问得太多,只怕就不爱了。成熟的人不问过去,聪明的人不问现在,豁达的人不问未来。
◎爱,就不要多问
太太的眼睛动个小手术,由我和儿子陪伴。
等待手术的房间里还有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大概害怕,女孩子不断搓手,喊着妈咪。
旁边一个中年妇人,坐在椅子的把手上,女孩一喊,就弯腰搂搂。另一个光头的男人,也隔一下就过去亲亲女孩的额头。
“一对宠孩子的父母。”儿子用中文对我说。
话才完,又走进一对夫妻,先跟女孩的父母握手,再蹲下来哄那女孩。令人不解的是,女孩居然叫后来的男人“爹地”。
儿子好奇,竖着耳朵听,盯着他们看。隔了一下,笑笑,用中文说:
“原来是一对离婚的夫妻,先来的一对是女孩的妈妈和改嫁的丈夫,后来的一对是女孩的爸爸和再娶的太太。”
“他们看起来跟朋友似的嘛!”我说,“还握手、贴脸呢!”
儿子把身子向后一倾,看着我,瞪大了眼睛:
“这有什么稀奇?他们嫁的嫁、娶的娶,过去的都过去了,谁会去问这些?”
二十多年前,有位同事,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
但是他才带女朋友在公司出现两次,就听到风言风语,说那漂亮女人是“鸡”。
同事终于听说了,而且查出是谁放的话。冲到那人面前,厉声问:“你凭什么这么说?”
那人先不答,隔了一下,淡淡地说了四个字:
“我睡过她。”
同事怔住了,接着一拳过去,转身就走,回到自己桌子收拾东西,当天就辞职了。
他去了另一个公司,而且不久就结了婚,法院公证,没请几个人,娶的还是那个女朋友。
事隔多年,有一天,几位老友在他家聚会,有人不知怎的说漏了嘴,讲到他以前“给过某混蛋一拳”。
“什么?他还会打人?”那同事的太太吓了一跳,问丈夫,“你打了谁?原来你是因为打人才离开那家公司的啊!”
同事居然很冷静,双手一挥:
“不谈过去!”
想起另一位老朋友,以风流闻名。
有一天大家聚餐,他抢着付账,掏西装口袋,掉下一张跟女人亲昵的照片。
“天哪!”大家都叫起来,“你可得小心呀!别忘了,带回家,被你老婆抓到。”
他的脸一红,又一白,慢慢把照片放回口袋,又脱下西装看了看,喃喃地说:
“大概已经被看到了。”
“为什么?”
“因为我太太昨天帮我换成这套西装,原来那件拿去洗了。口袋里的东西是她换过来的,照片本来放在旧西装里。”
大家都吓一跳:“她没修理你?”
看他摇摇头。大家又松口气:“八成赶时间,她没看到,算你走狗屎运。”
他却摇摇头,笑道:“八成看到了,装没看到。”
读法国作家安德烈·莫洛亚(Andr Maurois)的短篇小说《 凯蒂 》。
一位深爱妻子,为她一天工作十四小时、一次买三十件衣服的丈夫,陪着美貌的太太游完巴黎,回美国。
在邮轮上,他们遇见那妻子的老情人,三个人一起赌博、聊天、喝酒。水性杨花的女人知道丈夫不懂法文,居然用法文跟老情人调情。
“多笨的丈夫!”我把故事说给朋友听。
朋友一笑:“她丈夫说不定听得懂,装不懂。”
“何必呢?”我说。
“看不惯,就分手。既然不想分手,就别问,装不知道算了。”
在重庆机场等着飞香港。
候机室里一群老人家,想必都是由台湾来探亲的。
同样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有些穿着时髦的衣服,硬生生地挺着腰板儿,踱着步子。有些则穿着破旧的衣服,弓着腰,缩在椅子里。
一个老人直咳嗽,看他咳不止,距离他三个座位之外的一个年轻女人过去拍了拍他的背,又塞了张纸在他手里。
“老人家大概太累了。”我对那女人笑笑,“你真好心。”
“应该的。”她答,听得出是四川口音。
“你跟老人家认识吗?”我问。
“认识!”
“你是他的……”我的话停住了,不知该说“女儿”还是“孙女”。
她把话打断,用一种不耐烦的语气说:“算是……照你们台湾人的话,算是老婆吧!”我一怔。正好老人要喝水,叫她去倒。
看她走远了,老人对我挤了一个苦笑。
“我要人照顾,她想去台湾,就凑上了。”又回头看看,小声说,“对我不怎么样,但过一天是一天,眼前总有个人端茶倒水。”
美国名歌手比利乔果然和他的模特儿太太克莉丝汀离婚了。
当年他们结婚,大家就不看好,认为比利乔不可能跟这美女好一辈子。妙的是,才离婚,比利乔又和另一个名模特儿艾拉坠入情网。
于是“两个人不配,不会久”的预言,又传开了。
比利乔倒是不以为意,笑道:
“她太年轻,我太老;她太高,我太矮;她太美,我太丑;不过,和她谈恋爱的时候,太棒了,何必想得太远呢?”
夫妻的结合,起先需要爱情,其次需要理智,再接下来,则需要一种对人生的智慧。
看来愈不配的夫妻,他们相处的境界一定愈高,如同怎么看都不配的花样,只有在高妙的艺术家手上,才能和谐地成为一体。
爱,何必问许多。
问得太多,只怕就不爱了。
成熟的人不问过去,聪明的人不问现在,豁达的人不问未来。下班,我们糊涂了,不知该回自己的宿舍,还是去恋人那儿?宿舍里什么东西都是自己的,却好孤独,不像家。
◎一生能有几个家
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的女儿将到纽约来巡回演唱,因为车上装了很多贵重的器材,不方便住旅馆,能不能在我家住几天。
“那个跟我玩过飞盘的小丫头?”我问,“已经巡回演唱了?”
“是啊!二十七了,唱乡村民谣,还有点小名气呢!”
女孩子来了,请她在餐馆吃饭。
“这次一共安排了十七站,由南到北一路演出,还有四场就结束了。”女孩兴奋地说,“就可以回家了,好高兴!”
“你爸爸妈妈一定也会好高兴。”我说。
“噢!不!”她笑着摇摇头,“不是回我爸爸妈妈的家,是回西雅图的家。”
我怔了一下,问:“你结婚了?”
“没有!”她缩缩脖子,摊摊手,又一笑,“但是我有个男朋友,在西雅图。”
当天晚上,我睡得很晚,因为儿子也正好结束马来西亚的巡回演讲,回到纽约,我们得为他等门。
飞机十点半才降落,算来到家总要一点多了。
“儿子跑了那么大一圈,没病,演讲又成功,我很高兴。”我对妻说,“相信他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电视里正播出克林顿总统到中国访问结束,回到美国的画面。我指着电视说:
“你看,连克林顿都表现了那种‘回家真好’的感觉。”
“回家当然好,有吃有住,又能睡大觉,什么都不用操心。”妻淡淡地说。
我却心一惊,想到正在家做客的女孩子,对妻说:
“可是,在儿子的心里,会不会觉得这里是家呢,还是他在波士顿的家是家。他在那儿有女朋友,是不是那里就成为家了呢?”想想,又说:
“当他旅行的时候,会不会想家?他又是想哪个家呢?”
我住的地区,有不少“空中飞人”。
虽然那些男人号称“家长”,但是一年见不到他们几天。
他们的事业都做得很大,常在世界各地跑。像我的一位近邻,就总是到中国大陆去买丝,拿到意大利织染,再送到法国剪裁,然后运回美国卖。
由于他在每个国家都有工厂,所以跟他聊天,只听他不断说“我回中国”、“我回意大利”、“我回法国”、“我回美国”。
有一天,我好奇地问:
“你每个地方都是‘回’,请问,哪里是你真正的家?”
“当然是这里。”他指了指脚下。
“但是你一年只怕留在家里不超过三个月呢!”我说。
他歪着头,想了想,笑起来。
“可不是吗!但是家就不一样。你不能用待的时间长短来衡量对家的感觉。你看,那些在曼哈顿上班的人,有时候早出夜归,在外面比在家的时间长多了,家还是家啊!你的心在哪里,情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九十一岁的老母突然对我说:
“我想回台湾,我想家了!”
我吓一跳,问她:“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是我的家!”老母幽幽地说,“可是弟弟妹妹都在台湾,那里也是我的家。我想他们,我想回那个家了。”
“你还有一个妹妹在上海,上海也是你的家喽?”我又问。
“对!如果身体好,我也想去看你二姨。上海我住过好多年,那里也是我的家。”
我在老母身边坐下来,忧心忡忡地看着她,说:
“但你已经九十一岁了,前年去佛罗里达,才飞三个钟头,就累病了。如果再飞十六个小时,只怕得抬下飞机……”
老人一笑:
“抬下来也好,我就真回家,回老家、回天家了!”
有个学生的父亲,七十了,还如同年轻时,是个“老花花公子”。
“你爸爸还常不回家吗?”有一天我问学生。
“您应该问‘他还常回家吗’,”学生笑笑,“他偶尔回来。一进门就要吃要喝,吃喝完了,就去睡大觉。”学生露出鄙夷的表情。“那不是回家,是回旅馆!睡饱了,又跑了!”
不久前,那男人病了,回到家就病倒在床,躺了三个多月。
总听学生说带父亲去看病,母亲不但白天喂饭,夜里还要扶父亲上厕所这些辛苦事。
起初学生还露出鄙视的表情,瞧不起这个不负责任的爸爸。但是渐渐,她的态度改了。
有一天,她慢慢沉沉地对我说:
“我发现,爸爸还是把家当家的。他就像是一艘船,扬着帆到四海游历,每个港,他都停泊,但是,当有一天,他的船坏了,要沉了,他会拼着命赶回‘自己的海港’,只有那个港,才是他心中真正的家。”
“他为什么非赶回那个港呢?”
“因为只有他家乡海港的人,才会收留他这艘破船;只有他家乡的人,才清楚那条船,可以为他修理。”
这世界上什么地方是我们真正的家?
小时候回家,是回爸爸妈妈的家。
渐渐,我们大了,出去念了书、做了事,有了自己的宿舍。我们每天回一个家,逢年过节回另一个家。
两个家都是家。
再过些年,我们有了恋人,有时候不住在自己的家里,睡进了恋人的家。
下班,我们糊涂了,不知该回自己的宿舍,还是去恋人那儿?宿舍里什么东西都是自己的,却好孤独,不像家。
想想远处的父母,那里不孤独,应该像家。却又不如恋人的那扇小门,那么吸引我们。
然后,两个人把东西凑在一块儿,创造了共有的天地,创造了共有的娃娃,世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这个家。
我们可以做“七海游侠”,可以登上圣母峰,可以下到吐鲁番盆地,可以进入亚马孙雨林,可以横过撒哈拉沙漠,但是,在多么酒酣耳热、声色犬马之际,我们总明白自己有个“真正的家”。
只是,家中的孩子,迟早会有他们自己的家。不再把儿时的家当作“真正的家”,如同我们年轻时一样。
家里的另一半,也可能先离开家。
剩下那个单身的老人,踽踽独行,心中说:
“我要回家!”
家在哪里?是那个满藏记忆,却冷冷清清的房子,还是尚在人间的“手足的家”、“子女的家”?
一生,我们换过多少家?
恐怕只有到那么一天——
世间再没有一个能修我们这条破船的家时,这“换家”的游戏才会结束。
我们到达最后的一个家——天家!
那一定是个非常温馨的家吧!因为再没见过哪个浪荡子“离家出走”。
于是,我想:
当我们敲天家的大门,打开来,必定正有一群亲友等在那里,给我们欢迎的拥抱,并为我们缝缀破了的帆、伤了的心、沉了的船和死了的爱……生命禁不起长久的思想,因为死亡总横在思想的尽头。英雄禁不起时间的考验,因为许多英雄都是老来失节。童话禁不起往下猜想,因为王子与美女常是两个世界的人。
◎爱死那个人
深夜搭计程车,司机居然是个中年女人。
“这么晚,女人开车,不危险吗?”我问。
“为了吃饭,有什么办法?”她从反光镜里笑笑,“以前是我先生开。”
我没再说话,心想她一定离了婚。大概看出我的疑惑,她又笑笑:“我先生现在开白天,早上先送孩子上学,送我去工厂上班,下班再来接我们。然后,我烧饭,吃完,再开车出来,开到十二点回去。”
“那你先生呢?”
“他留在家啊!”
“为什么晚上不叫他出来呢?”我很不解,“他是男人哪!”
她又笑笑,拍着方向盘说:
“男人哪,晚上出来更麻烦。有时候搞到天亮才回去,第二天起不来,而且没拿回几块钱,也不知道去干什么了。”她从反光镜里盯着我。“你知道吗?在桥下,他们用象棋也能赌博呢!”
“你真辛苦。”我感叹地说。
“是辛苦,回家,丈夫孩子都睡了。”她居然转过脸看我一下,“你知道吗?看先生在家,睡得像个孩子,觉得好安心。比起以前,他在外面,我一夜没法睡,好多了。”
突然之间,好像全世界都在谈论“Viagra”,先翻译成“伟哥”,又改叫“威而钢”。
有个本来自命风流,四十五岁突然出了“毛病”的朋友,也立刻托人从美国带回一瓶。
“真管用呢!”他在电话里对我小声说,“原来以为‘无望再举’,现在又能‘抬头挺胸’了。”
岂知他的悄悄话,居然被一旁的老婆听到,一把抢过电话:
“喂!你知道吗?我宁愿他‘永垂不朽’一辈子,他那祸根死掉了,还让我放心些。”
“是啊!”朋友又抢回电话,“她好一阵子不管我了,现在又开始算我下班的时间。真麻烦哪!”
被誉为“南部脑外科权威”的孙桢民医生,因为车祸去世了。
《 联合晚报 》上报道,孙医师的遗孀谢秀峰,不但把两百万奠仪捐给高雄医学院,还将遗体送给学校做教学解剖之用。
孙医师在生前,把全副精神和时间都放在济世活人的事业上,所以谢秀峰代先生捐出一切,就是将孙医师的心愿延续下去。
报道的结尾,引述了孙太太一段耐人寻味的话——
“生前出门就像丢了一样,死后他却二十四小时陪在我身边。”
戴安娜王妃去世好一阵子,我那曾为崇拜她而哀伤不已的邻居老太太,也渐渐冷却下来。
“你屋里还摆满戴安娜的照片吗?”有一天我问她。
“还放一张。”老太太摊摊手,“已经死了,伤心也没用。”
“可惜没能和她后来的男朋友多迪埋在一块儿。他们原来不是都要结婚了吗?”我说,“听说戴安娜死的时候,还怀了多迪的小孩,一家人,埋在一起才对呀!”
“不对!不对!”老太太挥手打断我的话,“幸亏死的是时候,要是再晚几个月,肚子大了,和多迪结了婚,再出车祸,情况就全不一样了。”
我怔了一下,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她却接了下去:“说来,她死的时间也真对。死了!死在最美的时候,反而让大家安心了。”
到北京大学演讲,提到正热门的“泰坦尼克号”。
演讲结束,站在外面等车,一群学生就围着我说对“泰坦尼克号”的感动。
“如果男主角没淹死,和那女主角都获救了,他们会不会结婚?结婚之后会不会过得好?”我问学生,“你们怎么想?”
有人喊“会结婚”,有人说“不会结婚”,也有人叫“结婚再离婚”,居然没一个人认为他们会幸福地过一辈子。
“为什么不能过一辈子?”我问。
“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碰到面包就完了,所以……”一个学生说。
“所以怎么样?”我追问。
“所以男主角死得真是时候,留下最美的回忆。”那学生笑道。
美禁不起长久的凝视,因为美常在凝视中凋零。
生命禁不起长久的思想,因为死亡总横在思想的尽头。
英雄禁不起时间的考验,因为许多英雄都是老来失节。
童话禁不起往下猜想,因为王子与公主常是两个世界的人。
反倒是——
有时候故事突然结束了,主角突然死去了。或像那位女司机说的“进家门,看丈夫睡在那儿,像个孩子”能够更完满,更安心。
心在这家里,她怎么打,也会任她打,跑不掉;要是真变心了,别说打,她就算搂着亲,也留不住啊。
◎爱不爱,只有自己知道
女儿在学校摔跤,把膝盖擦破了,医务室为她搽了点红药水,又绑了一圈纱布。
晚上洗澡前,听她尖叫,跑过去,原来纱布黏住伤口,揭不下来。妈妈一要帮忙,她就喊痛。
赶紧去药橱里拿了双氧水,又到书柜里找来剪刀和小镊子,蹲在女儿身边安慰她:“爹地很小心,帮你揭,绝对不把你弄痛。”
可是才伸手,还没碰到她,小丫头就又尖叫起来。
“只是擦伤一点表皮,没什么。”太太居然躺到沙发上去看报纸,留我一个人跪在小丫头的脚边。
女儿非要自己动手,用两根手指提着纱布的一角,一扯就尖叫,搞了十分钟都没进展,又坚持不要我帮忙。
“我就算搞到一点钟,也要自己搞。”小丫头嘟着嘴说,“我不相信别人,只信自己……”
话还没说完,太太从沙发上跳起来,走到女儿身边,突然伸手,抓住小鬼的手。
小丫头一惊,手一抖,纱布就揭起来了。
“根本没什么,神经兮兮在作怪。”太太一笑,下令,“快去洗澡了!”
小鬼一溜烟,跑了。剩下我一个人,手上拿一堆工具,发怔。心里怨太太:
“你何必来管闲事呢?我也知道她在耍小姐脾气,但这真是难得的机会,再过几年,要这样哄她、伺候她,只怕也没机会了。”
经过公园,看见以前邻居的一对老夫妇。老太太好像不高兴,老先生一个劲儿地劝。
“还不是为了儿子。”老太太说,“这儿子白养了,没出息,根本不像个男人。”
她才开口,我就明白了,一定是为了儿媳妇。这两年总听老太太骂,儿子把老婆捧上了天。又说那媳妇怎么懒惰,成天睡觉,不上班还把孩子托出去,家里脏得要死,婆婆一去就帮着收拾,住不上三天,就气得待不下去了。
“儿子刚跟媳妇吵架,回来了,跟我这娘诉苦。”老太太拉着我的袖子说。
“你说他多没出息,我才给他烧了几道他爱吃的菜,还没端上桌呢!接到他老婆电话,居然就说要回去了。”
我不知道怎么表示,耸耸肩,老先生却笑嘻嘻地过来,把我拉到一边。
“我媳妇来电话,我正好在卧室,也接了,所以偷听到他们说话。”扮了个鬼脸。“电话里,那丫头全不是我们看到的样子,温柔极了,嗲声嗲气地说做了饭,等他回去,开车小心,别不高兴了。”拍一下我肩膀,“换你,你回不回去?”
认识一对犹太夫妇。
两人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但是太太教书,先生当卡车司机。
聚会时总见那太太穿着名牌的礼服,在人群里穿梭,先生则穿着牛仔裤和磨得发白的皮鞋,像跟班似的站在太太后面。
“你别看他开大卡车,那收入可比做老师的高好几倍。”朋友常偷偷议论。
“他太太的衣服,哪件不上千(美金)。穿那么好,总也不能忘掉丈夫,应该给老公添几件衣服啊!”
倒是有一天,那丈夫喝了酒,自己笑呵呵地说了:
“别看我太太穿那么漂亮、戴那么多首饰,我的穿戴可更值钱,你们猜,是什么?是我太太啊!有时候,我进高级餐馆,人家看我这样子,不来招呼我。可是等我太太一露面,就都对我鞠躬了。”得意地拍拍胸膛:“太太体面,是先生的荣耀,不是吗?”
一对老同学来访,聊天聊到五点多,我就邀他们一起出去吃晚饭。
“不成,女儿在家,得回去。”那太太推辞。
“这有什么问题?住得又不远,把孩子接来,一起去!”我说,跟着催那丈夫回去接孩子。
男人才走,那太太就抱怨起丈夫,说他总跟女儿吵架,当初是两个人一起要求养狗,现在则老是为照顾狗、给狗洗澡的事,推来推去吵,不高兴。
聊了半天,她都说父女处得不好,渐渐,天黑了,做丈夫的却迟迟没回来。
打电话过去,又没人接。
“只怕又吵架了。”大家异口同声地猜。
正说着,那丈夫回来了,满身大汗,一边喘,一边致歉:“女儿说不要出来吃,我就陪着她拉着狗,先去买了汉堡,又到公园跑了一圈。”四十多岁的老男生脸上发出特别的光亮。
“跟女儿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把狗一放,两个人追。”
我一怔,转头问那太太:
“他们常这么玩吗?”
她点点头。
打网球,球友站在对面,每一挥拍,就见他运动衫袖子下面露出一片奇怪的颜色。
中场休息时,我指指他的袖子:“下面胳臂怎么了?”
他不好意思把袖口掩着,又想想,将袖口拉开,露出一大片又青又紫还带着齿痕的手臂。
“我有女人,被老婆发现了,先砸了碟子,又摔了花瓶。”球友摊摊手,“我抓着她,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她就又拧又咬,把我搞成这样子。”
“天哪!都快可以去做验伤报告了。”我说。
“可见,我虽然不老实,心还是在她身上。”球友笑笑。大概看我不懂的样子,又叹口气,“心在这家里,她怎么打,也会任她打,跑不掉;要是真变心了,别说打,她就算搂着亲,也留不住啊!”
突然想起王洛宾到台湾,接受电视访问,当主持人问到他写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时,所答的一段话——
“那时候年轻,认识个边疆少数民族的女孩子。她爸爸是百户长,女孩子长得漂亮,马骑得特好,长长的辫子,大大的眼睛,坐在马背上,美极了!我就逗她,有一次,她气了,一鞭子抽过来,打在我的肩膀上。”王洛宾笑出一脸皱纹,好像又回到了少年时。
“我一点儿都没觉得疼,只觉得舒服到心坎上。所以,写了那首歌,写了‘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这世上,最搞不清的,是情。
许多外人看来怎么都不搭调,怎么都不相配,怎么都会相克的夫妻、亲子、恋人,打打闹闹,分分合合,总是把离婚、分居挂在嘴边,总是噙着泪,带着伤,却几十年下来,依旧是一家人。
外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你看到多少?你知道多少?你怎么知道他们床头的争吵与床尾的欢愉?爱不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我的球友说得真好——
“要是真变心了,别说打,就算搂着亲,也留不住啊!”
有位朋友说,当年他移民美国,飞机落地,通过海关,没走向门外迎接他的朋友,先去旁边的饮水机狠狠喝了几口水。
“从喝水的那一刻,我就告诉自己,这水是‘忘川之水’,从此,我要忘了从前。在新的国家,过新的一生。”他说。
“为什么讲得那么绝呢?”我问。
“因为怀乡是件太累的事,当你怀乡的时候,你就成为了异乡人,你就在流浪。”他笑笑,“流浪,多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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