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寻找爱情



  我有一个小盒子,里面装了初中时女朋友写给我的信和高中时女生骂我的文章。我常想我老婆是不是也有这么一个小盒子,偷偷藏在屋子的某个角落。

  就算没这么一个小盒子,我相信每个人心里,也都会有个小小的角落,用来藏他们年轻时的浪漫与遐想。

  我们都是踏着这样的浪漫与遐想过来的,也幸亏有这些多滋味的情趣,使我们能经历那许多考试、恶补,还生机活泼地长大。

  浪漫与遐想如同睡眠与梦,让我们艰苦的白日获得舒缓。

  从小到大,我往我的小盒子里塞进不少东西,它们都像我夹在书里的花瓣,在数十年后的某一天翻阅时,不经意地飘落,捡起来,看看是什么花,想想是怎么夹的,且重新小心地放回书页中,等待另一个偶然。

  那些信的主人,都是我永远的朋友,没有七情六欲,却有着一种“凄清”与“流韵”。我相信她们都在这地球的某个角落,她们可能在看到我的文章时,猜想“那”是她的影子。她们也可能某日打开自己的小盒子,读我少年的文字,骂一句:“呸!这信写得多烂,没想到你会成为作家!”

  爱情就是这样,它可能光华耀眼地来,无声无息地去。它无所谓美与丑、甜与苦,更无所谓对与错。它只是生活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我把这些感觉写出来,成为下面五篇以“寻找爱情”为主题的文章。

  ◎当你心碎的时候

  中学二年级,当我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认识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她长什么样子,读哪个学校,我早忘了。却一直记得她那一手娟秀的字。因为在比赛时我们交换了地址,成为了笔友。

  在那之前,我几乎不曾写过信,所以给她的每一封信,都是精雕细琢、咬文嚼字写成的。倒是她的信,像行云流水,那么自然。一直到今天,我成为了所谓的作家,在记忆中,还觉得她的文笔比我强。

  也记得“等信”的滋味。每天放学先跑去开信箱,见不到信,就用奇怪的眼光看我娘,猜是不是被她藏了起来。

  通了一阵信,那女生给我电话,要我打去。可是当我怦怦心跳地拨通,传来的却是个凶巴巴的“男声”。没等我把话说完,就挂了。

  从此,没再接到她的信,每天盼望,每天失望。虽然三十多年过去,我仍然能感到那种苦涩的、酸酸的感觉。

  但是,当我回顾过去的半生,却发觉那位只见过一面的小女生,居然扮演着一个关键的角色。

  因为,从那“失落”的一刻,我开始有了吟风弄月的感触。虽然因为脸皮嫩,没再写信给她,但是,我开始自己写给自己。如果问我文学创作从何时开始,我应该说:

  “从我失恋的那一刻!”

  我绝对相信失恋是可以激发潜能的。因我不但从自己身上,更由后来教的学生身上,一一证明这件事。

  在美国教画的时候,我发现,如果一个日常表现平凡的学生,作品中突然显现特别的“光彩”,一下子色彩加重了、笔触变豪放了,多半都是新谈了恋爱。

  然后,教室门外开始有口哨声,有女生的高跟鞋橐橐橐,一下子停止,却听不见人进来的声音。

  然后,里面就有个坐立不安的女生或男生,在打铃时,飞快地冲出去。

  然后,有了特别爱溜课的人。

  然后。

  突然,那学生又出现了,且画得更久、更细、更有力、更深入。

  我知道——他(她)又失恋了。

  如果说“金钱”是伤害艺术家的毒药,那么“失恋”绝对是伟大作品的“催化剂”。如果恋爱是甜蜜的葡萄,失恋很可能是使那甜蜜“发酵”的细菌。

  甜蜜被破坏了,甘醇被酝酿了。

  柴可夫斯基最著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是在未婚妻黛利希·阿朵离他而去,且嫁给另一个男人,他最痛苦时写成的。

  歌德的不朽之作《少年维特的烦恼》,是在他的恋人夏绿蒂跟别人订婚之后写成的。

  连乐圣贝多芬的遗物中,都出现一封充满激情、愤懑与痴心的“未寄出的信”。

  我常想,那位被贝多芬称为“永恒的恋人”的女子,会不会正是他一生创作的“原动力”?如果他们真结合了,还会有那许多“蕴藏着说不出的情思”的作品产生吗?

  我也常想,宋代才女李清照,要不是丈夫赵明诚早早死了,再嫁的丈夫张汝舟又伤了她的心,李清照恐怕大不了写出“人比黄花瘦”之类的闺秀之作,岂能有后来“蓬舟吹取三山去”的波澜壮阔?

  记得我儿子在纽约朱丽叶音乐院学钢琴的时候,我老觉得他的琴音中似乎少了点什么。

  有一天,他拍着钢琴瞪着我说:“你知道吗?我的老师艾司纳讲了,我现在怎么弹也不可能弹得深入,因为我还没失恋过!”

  不久之后,他果然交了要好的女朋友。每次半夜醒来,试着拿起电话,都可以听见他们的声音。

  他的钢琴却弹得更差了,因为急着约会、急着打电话。他对父母的态度也时好时坏,因为他的情绪得看对方的反应。

  我跟太太开始担心,不是怕他恋爱,而是怕他失恋。

  倒是我的同事说得好:

  “失恋就像出水痘,宁可早出,病情轻。可别晚出,愈大愈心碎。”

  最近看报,一个二十一岁的男生跳楼死了,他那二十八岁的女朋友也追随而逝。我就想,会不会这“失恋的水痘”,出得嫌晚,而心碎得厉害呢?

  只是,歌德、柴可夫斯基、贝多芬。这世上有多少男女,不但没被失恋击垮,反而能把那种“椎心的痛”,变作“幽幽的伤”,最后化作“美丽的哀愁”和不朽的作品。为什么这些年轻人,却那么看不开?

  人若不能学着咀嚼失恋的痛,并在悲苦中升华,就很难触及情感中最深的层次。

  人若不能欣赏悲剧的美,就很难承受沉重的生命。

  人生本来就以“生的喜剧”开始,“死的悲剧”结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所学的,就是在悲剧前面演喜剧,甚至把悲剧看成喜剧。

  如果每个“心碎的人”,都能想想这个,想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想想世界多么大、天多么宽。如果每个失恋想死的人,都能停一停、想一想、忍一忍,这世界说不定会多几个贝多芬和歌德。

  自从我的儿子进大学,我就很少听他弹琴了。

  最近有一天,他跟我冲突了两句。我正坐着生气,却听他开始弹琴,弹的是歌剧《猫》的主题曲《MEMORY》。

  “你是因为知道我喜欢这首曲子,想让我高兴,还是想借音乐吐吐闷气?”我问他。

  “我只是想到艾司纳老师生前的话。”他说。

  许久没听他弹了,看得出,这首曲子他也好久没练了。

  只是,他让我有了从没有的感动。

  不知这段时间,他是不是失恋了。

  ◎美女爱野兽

  这年头,我真搞不懂耶!香的、甜的都不要,非要挑个烂的,烂的有味儿啊!

  “我最近头大极了。”一位老朋友对我说,“有个小混混追我女儿,总在门外站岗。”

  “你女儿不是早有要好的男朋友吗?”

  “是啊!有时候男孩子送她回家,还碰上那小混混。”

  “打起来了?”

  “怎么会?我女儿的男朋友是何等学历、何等家世?”他居然面露得色,“他才不会跟那小混混一般见识呢!还很有风度地过去,跟那小混混握握手!只是那小混混愈来愈不像话了,明明知道我女儿跟男朋友在家,还在外面唱歌、吹口哨,吹到男孩子走,都不停。”

  “哪天叫你女儿的男朋友留下来过一夜,看他还吹不吹!”我促狭地说。

  “这不可能,那男孩子的家教严得很,别说过夜了,我看哪!两年了,他们到现在都还是君子之交。”他笑笑,“我就佩服他这一点,尊重我们家的丫头,绝不乱来。”

  隔几个月,又碰到这位老朋友。

  “小混混走了吗?”我问。

  “没走,进家了!”

  “进家了?”我一惊。

  “我女儿爱上小混混,原来的男朋友走了。”他叹口气,“这年头,我真搞不懂耶!香的、甜的都不要,非要挑个烂的。”

  我没说话,旁边别的朋友答腔了:

  “烂的有味儿啊!”

  无巧不巧,另一位朋友的儿子,居然也演出了这么一出好戏——

  “我原来都打算娶儿媳妇了,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老同学说,“你永远搞不清年轻人在想什么。他(指他儿子)原来那个女朋友,又漂亮,又文静,总陪着他一块儿看书、看电视,已经变成我们一家人了。怎么想到,我儿子有一天夜里开车,正下大雨,看见个女孩子躺在路边,把女孩子送去了医院。”

  “然后两个人好了。”我说,“小说题材!”

  “是啊!”朋友一瞪眼,“要是好人家的女孩,也罢了,偏偏,唉!甭提了,我真气呀!也真为我儿子原来的女朋友伤心,我跟她说:不要哭!我儿子不是东西,不要也罢,你做我干女儿,将来他要是敢娶那个屁货,我就不认他,认你这个女儿。”

  接着我出了国,有一天越洋接到那朋友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去,又支支吾吾一下,说要请我喝喜酒,还请我当介绍人。

  “介绍人,介绍谁?”我问。

  电话那边安静了好几秒钟。又干咳两声:

  “不瞒你说,我儿子还是跟那个他救的女孩子好了。其实那女孩子也不错,挺大方,还抢着洗碗、收拾房间。这年头,父母只有点头的份,他看上,他喜欢,就成了。”

  记得大学时代,有个家世好,又非常有才气的女生对我说:

  “你知道吗?我最欣赏的是《国王与我》当中国王那种男人。突然,冷不防,把女孩子狠狠搂过来,吻下去。”

  记得卜少夫在回忆新闻界的名人魏景蒙的时候,曾经写过:

  魏景蒙一生来往的女人,除掉他最早正式结婚的那一位外,其他,差不多我都熟识或知道。我很奇怪,她们大多数来自风尘,或复杂环境中具有多样性格的女英雄。三爷(指魏)书香世家出身,幼年教育也很完整,深受儒家思想浸润,何以在男女关系上,却不受传统礼教束缚,而不恤人言作多次突破?研究他的性格,便知道他天生有同情弱女子的宿根,他的恋爱以怜爱的成分为多。(见《魏景蒙的小鬼》文)

  记得我儿子,在我和妻子一致赞美某家的女儿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说:

  “我也认为她很好,可是就因为你们说,我反而不约她了。我交朋友,为什么还要听你们的?”

  也记得在生物电影上看到——

  圣地亚哥外海的一个小岛上,六十年前放养了一批猴子,最近发现,岛上原有的母猴子,居然宁愿跟这批外来的“社会阶层”低的公猴交配。连基因检验,都证实了受孕的多半是“外来者”的后代。

  更记得有一回,应企业界朋友的邀请,在某大饭店的贵宾厅,跟他的一批老朋友聚餐。

  “都是身价最少十亿的。”主人介绍,又笑笑,“也都是以前曾经穷得没裤子穿的人物。”

  那些企业家,有的风度翩翩、十分儒雅,也有些不改当年的“粗口”。

  他们的妻子,都不错。

  我细细看,听朋友小声地在耳边为我一一介绍她们的出身。“这个是医生的女儿,弹一手好钢琴,当年叛变离家,跟了她老公。”“那个是某酒家的小姐,看不出吧!大概世面见得广,应对得体,还挺能做生意。”“那边那个,不用我介绍,你就该认识了。”

  我后来常想:

  自古美人爱英雄,而英雄常出身草莽。是不是英雄具有的那种侵犯力、爆发力、创造力、叛逆性、爽朗性和特殊的领导气质,往往能吸引女性?

  也是否正因为英雄有了美人,在美人的激励下,更能打出一片江山?

  我也常想:

  蔡文姬、鱼玄机、武则天,哪个没有奇特的遭遇和个性?是因为她们的特殊,吸引了男人,抑或因为男人的青睐,创造了她们的不凡?

  以前,我很不了解我的邻居,太太是小学校长,丈夫是卡车司机,是怎样的因缘,使他们结合。

  现在,当我太太对我说:

  “你知道吗?女儿钢琴老师是金发碧眼的模特儿,更是皇后学院音乐系毕业的高材生。她先生却是个做粗工的。”

  我只是笑笑,说:

  “这世间一切的结合,都有他们的道理,都有上天的美意。”

  ◎筷子拿得远的人

  看!明天,他会站起身,甩甩头发,在一群亲友的注视下,走向机舱,走向他向往的世界。

  三小姨子夫妇到家里做客,吃饭的时候,母亲盯着她的手说:

  “筷子拿这么远,怪不得要嫁到那么远去。”

  我那荷兰人的连襟,也跟着一笑,用流利的中文打趣:“我的筷子也拿这么远,怪不得会娶到中国太太。”

  从我记事起,就常见母亲对那些拿筷子位置很高的女孩子说“将来准会嫁得远远的”这类话。似乎一方面说给女孩的父母听:“你们这女儿不中留,养大就飞了,而且飞得很远。”一方面说给女孩听:“将来嫁出去,只怕难得再见父母几面,能孝顺,赶快好好孝顺父母。”

  母亲倒也有她的道理:

  “女孩筷子拿得远,表示从小就喜欢夹远处的菜,而且,拿得那么后面,手一定有力气,这种个性和力量,就让她能高飞。这年头,能高飞的没有不飞的。翅膀一硬,就非飞不可。”

  大概受母亲影响,我也总是注意女生拿筷子的方法。记得有一次去韩国采访亚洲影展,跟一群女明星一起吃饭,我开玩笑地对其中一位说:“你拿筷子拿得这么远,将来一定嫁得远。”

  同桌另一位女明星居然很不平地说:

  “我才会嫁得远呢!算命的说我将来不是嫁到地球的另一边,就是嫁给离婚的男人。”

  我一直搞不懂,“嫁得很远”和“嫁给离婚的男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更想不通,她说话的神情,为什么是十分得意的样子,表示她叛逆,还是表示她的翅膀硬,能高飞?

  只知道,那女生果然书读到一半,就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地嫁去了美国。

  想起三毛,也是这样。文化大学念一半,突然想出去,而且要跑得愈远愈好。说是为了自己的个性,不希望把男朋友缠死,所以躲开。出去之后,却跟爱得死去活来的男朋友断了消息,而且立刻有了新世界、新朋友。

  读三毛的《闹学记》中陈伯父写的序言,说三毛出去时,大家去送,三毛居然直直地走向机舱,不曾回头。我吓一跳,心想:“将来我女儿大了,会不会也这样,突然想飞,就飞了?”

  儿子最近已经让我有了这种感受——

  暑假前,我打电话去哈佛,对儿子说:

  “在学校好好练网球,回来可以做我的对手。”

  他停了两秒钟,居然淡淡地说:

  “爸爸!今年暑假我想在曼哈顿租间房,住在外面。”

  我愣住了,告诉妻,她也愣住了。告诉全家,全家都愣住了。

  结果,在全家无声的抗议下,他没去曼哈顿住,去了更远的北极圈。

  我常想,每个人心中会不会有种与生俱来的力量,推着我们离开家,而且离得愈远愈好。

  也记得自己在少年时代,读六朝“乐府”名家鲍照的传略,说他幼年时就有大志,认为大丈夫志在四方,岂能死守乡里,蕴藏了自己的智能,“使兰艾莫辨,终自碌碌无闻,与燕雀相随乎”?

  从那时,我就常想:什么叫鸿鹄之志?岂可与燕子和麻雀相随一生?我甚至曾经自己告诉自己,男人可以“爱家”,但不能“恋家”,恋家的难有大成就。

  如此说来,我又怎能怪自己的儿子想要远走高飞呢?

  曾看过一部报导北极狼群的影片。

  小狼诞生了,寸步不离地跟着母狼。长大些,则扑来咬去地跟妈妈玩耍。一家狼,温馨极了!

  渐渐地,小狼长成了大狼。

  有一天,突然在妈妈身边跑着跑着,跑离了家,跑不见了影子。

  母狼站在高处,看了看,转身,低着头回家。

  又过些时,那“孩子”回来了,身边带了一群小狼,在“娘家”不远处,左边撒泡尿,右边撒泡尿,且有母狼走入它撒尿范围时,它便龇着牙,发出奇怪的吼声——

  表示,那是它的地盘、它的家。

  曾在植物学的书上读过,许多花朵虽然是雌雄同花,但当雄蕊成熟时,雌蕊还没成熟。而当雌蕊开始分泌黏液,可以接受雄蕊花粉时,旁边的雄蕊却已经凋零了。

  于是每朵花的花粉,必须到别的花或更远的树上“圆房”。

  据研究,只有这样“远交”,才能避免近亲繁殖,有优生的效果。

  我常想起那站得高高的张望着孩子远去的背影的母狼,也想起三毛、撒哈拉和西藏纪念文成公主的大昭寺。

  不论是人、是兽、是植物,当他们成熟,里面就会产生一种声音、一种力量,说:

  “飞吧!愈远愈好。这是生物进化当然的道理。”

  我也愈来愈佩服那些小小年纪就把筷子拿得很远的孩子,心想:

  看!他们的手多有力气,他们的眼光多么远。今天,他们站起来,伸着胳臂,在一桌大人的注视下,夹起离他最远的一大块肉。明天,他会站起身,甩甩头发,在一群亲友的注视下,走向机舱,走向他向往的世界。

  ◎当生米煮成熟饭

  情感的发展,多像是一场戏!他们只是这样发生、这么演出,这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理地完成。

  去看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烈日灼身》。戏院里有人睡着了,有人离场了。我看到一半,也想站起身。但是,当我忍到结束,却得到过去少有的震撼。

  为什么那样平淡的电影,却给人如此强烈的感受呢?走出戏院,我一直想。我想可能正由于影片大部分的沉闷,累积了一种特殊的力量,到最后高潮涌现,才有迸发的感觉。

  生活本来就常是平淡的,平平地过日子,淡淡地交往,最亲近的人成了最易被忽略的;子女称父母用“您”,有时反而觉得肉麻了。久而久之,竟不知什么是真正的“亲”。直到有一刻,生离了、死别了、病重了,那不一样的情怀,才一古脑地涌现。

  就像这《烈日灼身》,描写一个中年的军官,看上美丽的少女。于是借“征调”之名,把那少女的年轻恋人派到远方。

  多年后,男孩子回来了。少女早已嫁给那军官,有了个孩子。周遭的人都等着看好戏,军官也理亏地故意带着女儿躲开,让年轻男子与自己的妻子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旧情似乎一触即发了。对比看看,丈夫已白了头、弓了腰、凸了小腹,而那昔日的爱人,正是英年有为。

  但是,在重逢不久的一个午后,美丽的少妇走出房间,站在楼梯口,对着楼下等待的旧情人说:

  “你该走了!”

  多么不真实又真实的感觉啊!“只因为我嫁给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有了感情,有了孩子。虽然我知道他害了你,也记得我们之间的爱。但是,已经如此了!请不要再干扰我的生活吧!”

  想起一位学法律的朋友说过的话:

  “当人犯错,没被发现,躲起来不再犯案,过了追诉期,即使发现是他做的,也不会再起诉。”

  “这不是不公平吗?”我问。

  “不!你想想,他要是能十几年都不再做坏事,而能融入这个社会,成为其中安安分分的一员。你再当着他惊愕的邻居和同事,把他抓走,不是反而破坏了社会的安宁吗?法律是公平的,也是求安定的。”对方笑笑,“就别再去打扰他了吧!”

  或许情感也是如此,当错误的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难道还要硬把一家人拆散?只怕那拆散的错误和伤害,反而更大。

  记得以前看过一台戏——一个年轻女子,被土匪绑架了,父母跪地哀求、讨价还价之后,终于凑足了赎金,送去给土匪。

  头目把钱接过,叫手下把小姐“请”出来。小姐倒没被捆绑,一头扑进父亲的怀里,痛哭失声。一家正要离去,小姐却擦干眼泪站了起来,走到头目身边,靠着,幽幽地说:“女儿不回去了!阿爹送来的钱,就当是我的嫁妆吧!”说着,拉头目过去拜见了岳父大人。

  老头子莫名其妙,两手空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离开山寨。北风吹起。老头苍凉唱道:

  “好一个,女大不中留哇!”

  全场观众都笑了起来。只是不知道,大家是笑那老父的可怜、女儿的无知,还是人情的可悲?

  最近有位老太太,跑来跟我母亲诉苦。

  “我女儿嫁错了人!我早就看那小子不是东西。前两天,女儿跑回来哭,说被欺负了。我就狠狠骂她,说她笨。要是真过不下去,离婚回来算了。正说着,那混蛋小子也来了,我就指着他鼻子骂,骂他没出息,不长进,没前途,只会打老婆。我那没出息的丫头还直拉我,叫我别骂了。她愈拉,我愈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给女儿出出气。没想到,我女儿突然转过身,手一摊,对着我又哭又吼,说:‘妈!你别说了吧!他是我丈夫!’说完,竟然拉着那混蛋小子走了。”老太太气还没消,“我直打自己嘴巴!呸!我是老几?管什么闲事?活该!”

  情感的发展,多像是一场戏!他们只是这样发生,这么演出,这么看似不合理,却又合理地完成。而每个新人的相聚,都可能是旧人的别离;每个执著,都可能表现一种偏见。

  只是那别离与偏见,都很美,也很悲壮。

  ◎因为她是我的老妻

  在罗丹心里,若丝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是他披荆斩棘的糟糠,还是微不足道的女人?抑或是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才突然显现的“心灵深处的爱侣”?

  每次吃红烧狮子头,都让我想起三十年前的一段往事。

  那时我念高中,有一天到老师家帮忙整书,老师留我吃饭,端上桌的主菜,就是红烧狮子头。

  “来!尝尝你师母的拿手好菜。”老师一筷子,就给我夹了个大大的狮子头。

  我很兴奋,夹一块放进嘴里。愣住了,那狮子头咸得简直可以“打死卖盐的”。碍于礼貌,又不好不吃,结果足足盛了两碗饭,才勉强把那“盐块”吞下去。

  吃完饭,看师母到厨房收拾,老师倒了一大杯白开水给我,小声说:“对不起啊!你一定不习惯,你师母做的东西,总是太咸,不好吃!”

  我接过水,心想:“既然不好吃,你为什么还一面吃,一面不断赞美‘好吃!好吃’呢?”

  老师似乎看出我的疑惑:“你奇怪我为什么赞美,对不对?”没等我答,又一笑:“因为那是我太太做的。”

  我的书架上摆着早期文化名人也是文化大学创办人张其昀(号晓峰)先生的文集。每次翻阅,都让我想起二十年前的一件趣事。

  某日我拜望一位政界大佬,正巧张其昀先生造访,大佬就为女主人介绍:“这是张晓峰先生。”

  “哦!张晓风。”女主人兴奋地喊,“太好了!太好了!我最喜欢你的文章了。”说完就进屋,拿出一本“张女士”的散文,要张其昀先生签名。

  想也知道,当时的场面有多尴尬。

  可是,男主人居然一点也不为意,笑嘻嘻地拍着老妻,说她弄错了。等她进去,再对客人拱拱手:

  “见笑了!见笑了!她呀,平常不出门,总闹笑话。”又哈哈一笑:“老妻嘛!老妻嘛!”

  每次看到塑胶花,我就想起一位著名的收藏家。

  那收藏家不但品位奇高,而且善于陈设。什么残破的佛头、名人的斗方,乃至一石一木,到了他的办公室,由于陪衬得宜,加上投射灯光,都给人一种典雅的感觉。

  一天,有急事,我没到他办公室,去了他家。

  他家也在黄金地段,高大的门厅,全是石材,才进大楼,便觉气派非凡。走出电梯,我心想,不必看门牌,只要找那挂着“斋馆”雅号,或镌刻精致的大门,就对了。只是,东找西找,不见这么一户人家,最后总算在挂着一大丛塑胶花的门上,看到他小小的名片。

  进去,更是眼花缭乱。只见满屋的塑胶花,连厕所都悬了一大串。如果真是讲究的假花,倒也看得过去。奇怪的是,一眼可知,全是最粗俗的东西。

  至于家具,更是五花八门。有欧洲式的高背椅子,也有嵌螺钿的中国茶几,外加许多金光闪闪的摆设。乍看,还以为到了“跳蚤市场”。

  大概也看出我的诧异,收藏家手一挥,一笑:

  “不错吧!全是我太太的杰作。办公室我管,家里她管,我们分工合作。她在家的时间多,她觉得好,就好!”

  最近读法国雕塑大师罗丹的传记,感慨良多。

  罗丹二十四岁时,遇到一位叫若丝的女工,请若丝做他的模特儿,并进一步同居。

  不久之后,若丝生了个男孩,罗丹非但没和她结婚,还不认这个孩子,连自己的姓都不给他。

  接下来的岁月,若丝总躲在罗丹的背后,也总是他的“同居人”。罗丹愈来愈出名,得了许多大奖,交了许多女友,跟一个又一个名女人恋爱,跟一位又一位模特儿上床。尤其和他学生卡蜜儿的罗曼史,更是流传至今。

  卡蜜儿视若丝为眼中钉,逼着罗丹“甩掉她”。罗丹为卡蜜儿盖新的工作室,讨这年轻女子的欢心,却也偷偷在乡间买下大的宅邸,把若丝安排在那儿。

  卡蜜儿终于忍无可忍地离开了罗丹。

  一九一七年,罗丹在跟若丝同居五十三年之后,终于和若丝走进结婚礼堂。

  十六天后,若丝病逝。再过九个月,罗丹也死了。

  合上书,我想,罗丹到底爱,还是不爱若丝?他是不是从起初就瞧不起出身寒微的若丝?

  罗丹是否总在欺侮这可怜的母子?但为什么,他又总在保护他们?且在他漂泊爱情海,饮罢三千弱水之后,仍然回到若丝身边,看着她咽下最后一口气。

  在罗丹的心里,若丝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是他披荆斩棘的糟糠,还是微不足道的女人?抑或是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刻,才突然显现的“心灵深处的爱侣”?

  我常想,如果天才高旷又年轻美丽的卡蜜儿责问罗丹:

  “你为什么会欣赏那个粗俗老丑的女人?”

  或许正如我曾见过的那些老师、政要和收藏家。

  罗丹也会淡淡一笑:

  “因为她是我的老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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