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寻找婚姻



  最近看到一个心理学家的分析报导,说爱情在结婚四年后,就一路往下滑,十分惨不忍睹。但是滑过二十四年,又会咸鱼翻身,由谷底回升,一路“好景”到老年。

  我想四年之后的“行情走低”,多半因为年轻时情欲重,失去了新鲜感,又多了子女累,愈来愈进入现实。至于二十四年之后,子女长大了,情欲淡了,“做伴”比“做爱”重要,“闲情”比“爱情”明显,就“利空出尽”,渐入佳境。

  不过这定理对我不适用。我的儿子今年正好二十四,女儿才七岁。以前总吵着去迪斯尼的儿子,现在用轿子也请不动,偏偏女儿又开始吵。恐怕未来还有八年,得撑着老腰,奔波于“云霄飞车”和“摩天轮”之间。

  这就如同“旧瓶装新酒”,每次拿起旧瓶,会有往日情怀,觉得往事如烟、行将老去。每次倒出酒来,又立刻是新滋味,不是“陈年”,而是“新酿”。

  我的老婆也常说,她不知跟哪些人做朋友。以前那批老友,现在孩子都大了,每天跑古董店,谈的常是孩子的婚礼和孙子女。至于年轻一辈,虽然有小孩可以玩在一起,却把我们看做长辈,打不成一片。

  我倒蛮喜欢这种矛盾,觉得总能“疏离”开来,看年轻的婚姻,又看年老的婚姻。自觉什么都不是,也什么都是,反而更客观、更清明。于是把这些感触,写成以下五篇以“寻找婚姻”为主题的文章。新娘急了,说:“大家都在等。”接着扯过白色的床单,跪在床单上,把自己的手伸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殷红的血滴下来。

  ◎从新婚之夜开始

  遇到一位十年前嫁做商人妇,突然从影视圈隐退的明星。

  “最近好吗?”我问她。

  “不好,离了。”她笑笑,“十年前是我没认清楚他,十年后变成他没认清楚我。”

  看我不懂,她又摊摊手:

  “当年他追我,每天带着鲜花站岗,一副死心塌地的样子。才结婚的时候,也还好,总带我出去吃、出去玩,拉着我跟朋友炫耀。渐渐地,我离圈子久了,大家不再认得出我,他就不带我出门。正好怀了老大,我也就脂粉不施地甘心做个家庭主妇。有一天,看电视,他突然指着其中一个男演员,说:‘这不是你老情人吗?’天知道,我跟那人多少年不来往了。他又不是不知道。接着,他更找麻烦了,连不熟的,只要是跟我在同一出戏里出现过的男人,都要被他提出来问,问我有没有跟他上床。气得我干脆不看电视、不看电影。可是你知道吗?他以前追我的时候,把我的戏看了几百遍。现在连一家人出去,碰到跟戏里相似的风景,他都要发作。‘唉!这个海滩多像什么戏呀?算了!别装蒜了。你不是跟谁还在沙滩上搞吗?没假戏真做吧?’”停了几秒钟,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能想像吗?他在做爱的时候,都会突然冒出一句:‘你没把我想成是谁谁谁吧?’”她狠狠地说:“他何必逼人太甚呢?他又不是不知道我以前有要好的男朋友,那是过去的事啊,为什么不让它过去?”

  许多事情,似乎就那么不容易过去。

  想起有一次跟几位医生聊天,不知为什么,谈到“初夜”。

  “有些印第安和非洲的民族,为了减少新婚之夜女人的痛苦,让她好好享受鱼水之欢,会在结婚之前,由巫师动个小手术。”一位医生说,“多聪明,又多开明!”

  “落到咱们中国,修补还来不及呢!”另一个医生笑道。

  “是啊!”他的太太立刻接过话,“有时候,第二天一大早,两口子等在诊所门口,一个哭,一个骂,找我先生鉴定。”

  “唉!甭提了!”又有一位医生摇摇手,“我有个得子宫颈癌的病人,大概五十多了。有一天,她丈夫陪着来,我告诉他病情,他都静静地听,临走,他太太先出去了。他突然回过头问我:‘听说性伴侣多,容易得子宫颈癌?’我没答话,他居然盯着我说,他也弄不清楚太太婚前怎么样,只知道,初夜没有落红。”医生盯着大家问:“想想!结婚三十多年的老夫老妻,在太太得了癌症之后,居然说这话。”

  是不是男人天生有“处女嗜好”,抑或因为文化、教育的影响,使许多男孩子,从幼年时代,就根深蒂固地有了这种观念?

  有一天,从图书馆借回一卷叫《加利利婚礼》(WeddinginGalilee)的电影。描写一个村落人家的婚礼。

  妇女们为新娘沐浴、涂油,并穿上最美的衣服,撒着鲜花,簇拥着她进洞房。

  洞房里,一对亲人相对,外面则是一片歌舞喧哗。

  新郎的母亲,隔一阵就去新房探探动静,却不知里面两口子居然有了不愉快。新郎拒绝行房,虽然新娘极力讨好,还是不行。

  外面的聚会还在进行,大家似乎在等待什么事,即使倦了,仍不散去。

  婆婆又去叩门。

  新娘急了,说:“大家都在等。”接着扯过白色的床单,跪在床单上,把自己的手伸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

  殷红的血滴下来,染在床单上,跟着把床单递了出去。

  原本已经渐渐沉寂的群众,突然爆发一片欢呼。

  看到这儿,我感觉极大的震撼。它让我发现原来许多民族有着相似的习俗与禁忌。

  如果那床单拿不出来,这屋外上百位的宾客,该如何散去?

  更让我震撼的,是令我想起老母在许多、许多年前,对我说过的故事。

  一向保守、从不谈男女之事的老人家,居然在我的少年时代,就说在她通州(河北)老家,娶媳妇那天晚上,两家的母亲都会等在新房外头,如果拿到染红的被单,就拿着向外报喜。

  “新娘的妈尤其高兴,得意地传给两家亲戚朋友看,说:‘看吧!证明我们家的家教。’不然,那面子就丢尽了。”我至今都记得老母用两只手比画着,“那年头,讲究的人家,会把土墙挖开一个口子,叫新娶的媳妇从那儿滚出去。”

  不过,接着她又神秘地笑笑,小声对我说:

  “所以,要是哪家,知道自己女儿有问题的时候,会偷偷杀只大公鸡,切一块鸡冠子,叫女儿藏在身上,鸡冠子里头的血是一时不会凝固的,‘到时候’偷偷把鸡冠子一掐,就成了。”

  几十年来,我常想起,不知这种教育,是不是老家固有的。是不是每个父母都会对他的子女灌输这种观念?而当一个接受过这样洗脑的男孩子长成男人的时候,又将以怎样的态度,面对他的新婚之夜?

  我也想,莫非上一代的父母,存心把他们的梦魇传给下一代,如同被虐待长大的养女成为养母时,用同样的方式,去虐待自己的养女?

  问题是,这种习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怎么发生的呢?

  后周太祖娶了四个老婆,都是二嫁的女人。被唐高宗立为皇后的武则天,原来也是太宗的“才人”。这些帝王都能容纳的事,曾几何时,乡里的小民,却要当做奇耻大辱。

  记得在古书上曾读过“女多淫而妇多贞”这样的句子,当时觉得匪夷所思,但是现在愈想愈觉得有它的道理。

  “未婚的女子有交朋友的自由,交几个也无妨。但是,只要嫁作妇人,就能够守贞。”这不是很开明的观念吗?

  句子的出处已经不记得,倒是最近读到光绪年间出版的《黎岐见闻》,有一段话,十分近似——

  “黎女外出野合,其父母亦不禁;至刺面为妇,则终身无二。”

  连边疆民族,都知道婚前与婚后的分际,都能尊重一个少女婚前的自由,为什么汉民族后来反而发展得那么狭隘?

  “完美跟破碎,没有一定的界限,全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有位朋友,指着她手上的镯子说。

  那是一副有金、有玉的镯子。两条弯弯的翠玉,用纯金镶在一起。

  “这原来是个完整的玉镯子,不小心打断了,玉好,舍不得扔,就用黄金接起来,不也挺美的吗?”她伸出手,摇了摇,又笑笑,“很奇怪,洋人见到,一定赞美得不得了,问我在哪儿买的;可是碰到中国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看一眼,就会露出个很奇怪的表情:哦!摔断了,接起来的。”又展示另一只手上的翠玉戒指:“瞧!摔碎的那一小块,磨了磨,镶成戒指,配成一对,不是比原来还美吗?”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最后强调的那句话——

  “何必猜以前是什么样子?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完美。”

  也记得有一回逛古董店,看到个精致的小桌子。大理石的台面,玫瑰木的桌边,弯弯的维多利亚式桌腿,还有个隐藏式的小抽屉。

  “喜欢吗?”店主说,“但是看清楚,有一条腿断了一截,所以一压就倒。Asis就是这样,别买了之后再后悔。”

  “既然买了,就是认了,何必后悔?”我开玩笑地问。

  “那可不一定。”他说,“有些人一眼看上漂亮,买回去,看腻了,就总盯着腿看,愈瞧愈不顺眼,最后拿来退。”

  不知为什么,自从遇到那位离婚的女明星,我就常想起这个古董店的小桌子。

  我那天因为钱不够,没买。再去,已经不见了。

  我常想,如果我买了,我会自己去找块玫瑰木,慢慢雕个精致的桌腿,为它配上去,我会用木器专用的牛皮胶,为它黏合,再用砂纸慢慢搓磨。

  然后,我要为它打上一层厚厚的水蜡,让那水蜡渗进新的桌腿,显出玫瑰木红色的光泽。

  我会更爱它。因为它是我心爱而选择的,又是在我修护下而完整的。

  我将只见它到我手上之后的完美,而不计较过往的一切。

  “这小子,最混蛋。我们三天两头吵架,还动手,屋子里没一样不破的东西。三年不到就离婚了。其实,四十年来,我常想他。”

  ◎总是个欢喜冤家

  女儿很喜欢玩我的胡子,尤其是晚上,经过一整天,胡子都已经钻出来的时候。她总坐在我腿上,伸出两只小手摸。一边摸,一边喊:“好扎人哪!好扎人哪!”却愈喊扎,愈要摸。好像我的下巴成了个毛茸茸的玩偶。

  看到女儿摸胡子,我那将近九十的老母,就会过来打趣:

  “摸什么?摸什么?胡子有什么好摸?刺猬似的。”

  说到这儿,又总是话题一转,对我抱怨:“你老子啊!倒是连胡子都没几根,我数过,一共五十根,一根活一年,五十岁就死了。胡子少的人脾气好,二十多年,连大声说话都没有过。”然后叹口气:“找他吵都吵不起来,好人不长寿啊!”

  邻居老先生死了,到他家去,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墙上多了三张男人的大照片。

  “谁的照片?”我问。

  “我丈夫的!”老太太一笑,“不简单吧!以前不敢挂,挂了惹他生气,现在三个都死了,谁也不必生气,就全挂了出来。”

  “你最怀念哪个?”我大胆地问。

  她想了想说:“三个都怀念。老的对我最好,天天在一块,看着他死,最伤心。”又指了指中间那张中年人:“这个最忙、最会赚钱,也最见不到面,连死,都死在办公室。”再转去最左边那张,站在前面盯着看。

  那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小伙子,我原来还以为是她儿子。浓浓的眉毛,深深、亮亮的眼睛。

  “这小子,最混蛋。”她用指甲敲着相框,“我们三天两头吵架,还动手,屋子里没一样不破的东西。三年不到就离婚了。”摊摊手,一笑。

  我也一笑,说:“如果时光能倒流,你最希望跟谁在一起?”

  她居然想都没想,就指指那“年轻人”:“他!”

  “为什么?”

  “因为过瘾,年轻嘛!有爱就有恨,不爱也打不起来。虽然隔了四十年,我还记得好清楚。哦,不!”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四十年来,我常想他。”

  到威尼斯坐小船。

  小船不过四尺宽,左右两排座位,只有近船夫的那头,有个双人座。

  旅行团里有位老太太,跟我们夫妻一起上船,为了表示礼貌,我让她跟妻坐那面朝前的双人座。

  小船顺着渠道走,两岸的灯火迷离,船夫唱起情歌,也有岸边楼房阳台上的情侣跟着一起唱。

  “多浪漫哪!”船上有人说,转过头,吃一惊。“唉!你们两口子为什么不坐在一起?”又对老太太说:“让他们小两口坐嘛!”

  “是啊!是啊!”老太太起身,坚持跟我换位子,“我早就说,这是属于你们的位子。”

  老太太坐到了我原来坐的船边。看着远方,嘴里还不断地自言自语。

  坐得近,我听得很清楚,她那带着怨的声音:

  “谁让他那么早死,不能跟我来威尼斯。”

  陪长辈去阳明山扫墓。

  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三十多年了,起先想着随时“反攻大陆”,而暂厝在个日本神社。后来神社拆除,则把骨灰移到公墓的骨灰塔。

  塔里有些零乱,尤其碰上清明时节,更是摩肩接踵。想老人家的孩子都很有成就,我不解地问:

  “为什么不安排个更好的地方呢?”

  “更好的地方?”老太太回头瞪我一眼,“这还不够好吗?谁要他那么早死,他轻松了!留下我一个人,带那么多小孩子。能看看他,已经不错了。”

  山上的风大,老太太还不要儿子扶,瘦伶伶的一个影子在前面走,每一步都踩得很重,像是在怄气、顿足。

  十几年前,初到美国的时候,教过一批老学生。

  有一天,带学生去美术馆,我的太太也随行。

  不知为什么,我左脚的鞋带总是松开。系好,没走多远,就又松了。妻看不过去,蹲下身为我绑紧。

  “太不像话了!教授!”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冲过来说,一副为我太太抱不平的样子。

  我的脸红了,不知怎么答。又觉得在这“洋邦”,学生怎么对老师如此无礼。

  美术馆逛完了,就在门口解散,刚才骂我的那个老太太却没走。看大家都远了,才靠近我,小声地说:

  “教授!对不起呀!刚才我有点失礼。我真是看不惯你太太蹲着为你系鞋带的样子,觉得你是大男人主义。但说实话,如果我丈夫还活着,我也愿意帮他系鞋带。丈夫,有时候就像baby,要太太宠。”又转过身,拉着我太太的手:“我好羡慕你。”

  然后,挥挥手,低着头冲进暮色。

  每次,听到年轻夫妻吵架,我都对他们说这些故事。

  能健健康康在一起,做个伴,就是一种幸福。

  如果,女主角正偷情时,

  丈夫孩子回来了;

  如果,她防范不周,怀了那男人的孩子;

  又如果,她真跳下车,

  冲进若柏那辆“老货车”

  。

  ◎难道只是一种心情

  几位美国朋友来访,一进门,就盯上我从台湾带回的报纸:

  “台湾的报纸印得好漂亮!”

  “天哪!这种小小的一个个字,怎么念?”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翻来翻去,突然视线全停在了一个地方。

  那是幅跨半页的广告,难怪他们会感兴趣,原来广告上印了一大排英文字——

  “TheBridgesofMadisonCounty”

  “《麦迪逊之桥》!”有人叫了起来,“台湾也有这本书!”

  “是啊!你看!这不是梅瑞史翠普和克林伊斯威特吗?连电影都去了呢!”

  “这几个大字一定是中文的麦迪逊之桥,对不对?下面的小字说什么?”大家转过脸来,“快!翻译给我们听!”

  众人的意愿,不好违背,只得一行行翻给他们。

  “这行大字说:‘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就这样发生了!’这行讲:‘真情流露而又感人至深的高贵爱情。’这行是:‘在速食爱情泛滥的今日,本片无疑是一帖清凉剂。’”

  没翻译完,就有人鼓掌叫了起来:

  “太棒了!太惊讶了!没想到台湾人的观念比我们还新!”

  “是啊!而且敢说、敢。”迟疑了一下,“敢不敢做呢?”

  “我们要小心不在家的时候了,尤其要小心那种好像很有阅历的、半老的中年人,说不定他会偷偷跑进家来,成为我们老婆一生最难忘的爱人。”一位男士说。

  “我们女人也得小心,别让丈夫一个人出去照相,搞不好,照到了床上!”

  正在争辩不休,突然有个人抬头看我:

  “莫名其妙遇上了,带回家来,还教那男人怎么把车停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趁丈夫不在家,出四天轨。难道真会是台湾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

  “如果在四天当中就打得火热,不算速食爱情。”另一人问,“在台湾的速食爱情,是一两天,还是几个小时?”

  四个人的矛头好像全冲着我来了。“我不知道!”摇摇手,我故意冲进厨房,为他们煮咖啡。

  几个人离开时,已经是深夜一点。虽然后来没再提到《麦迪逊之桥》,我却一直挥不去那桥的影子。

  小说我早看过了,写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怎么邂逅五十二岁的若柏。怎么带他去找麦迪逊之桥,又怎么把他带回家。然后,彼此勾起了某种情怀,制造了某种巧合,于是邀约晚餐,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又在四天之后,女人的丈夫归来之前,别离。

  那是个很通俗的题材,但是在作者罗伯·华勒的笔触下,变得那么生动、细腻。细腻得连男人“精瘦肌肉”上的血管,和女人在新衣服下面散出的体香,都让人看得到、闻得着。

  还有那夏夜溽热中的汗水和急促的呼吸,都从字里行间,逼人似的跳出来。

  尤其是写当若柏离开之后,女主角坐丈夫的车,出去买东西,在路上,她又看见那辆熟悉的车子和身影。她想跳下丈夫的车,冲进若柏的车里。

  但是,在心里挣扎一番,她没有动。

  于是,她又回到了原来乡下平淡的生活,守着丈夫、守着孩子,想那四天出轨的激情,想了一辈子。

  我不能不佩服,罗伯·华勒如诗的笔调,和像电影般凄美的场景,还有淡远的余情。只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又想:那难道真是被许多评论家歌颂的“伟大的爱”吗?抑或只是激情,以及在刻板生活中引起的一种波澜?只因为生活太刻板了,丈夫孩子太公式化了,于是那个正好丈夫远行、孩子不在,而及时出现的男人,就变得格外吸引人。

  如果,女主角正偷情时,丈夫孩子回来了;如果,她防范不周,怀了那男人的孩子;又如果,她真跳下车,冲进若柏那辆“老货车”,跟他风吹雨打、浪迹天涯,她真会幸福吗?

  当激情过去,现实进来,新鲜过去,公式诞生,过去婚姻生活的影子浮现,孩子唤妈的声音传来,她,能不悔恨?能不回头吗?

  回头时,又是怎样的情境?

  想起以前一个女学生说的话:

  “出轨,是一种心情!”

  她说得很淡,声音淡,表情也淡,那七个字却像铁打的一般,重重地落下来。

  现在,看这《麦迪逊之桥》,我总算了解,真正叫女主角出轨,同时使她有着“余味无穷”的,正是那一种心情。一种超脱在“沉重的现实”之外的一种心情。它不崇高,它很美;它也不美,只是不一样。

  问题是,我们是否应该追求这不一样的心情,这又是不是真如广告所说,成为“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爱情”呢?

  如果生命像酒。有人喜欢淡酒,有人喜欢烈酒;有人喜欢日本的清酒,有人爱中国的大曲;也有人欣赏五味杂陈的“鸡尾酒”。

  想起《麦迪逊之桥》里的一段——

  为了弥补自己的文化自卑,麦迪逊郡的人喜欢说“这是个抚养孩子的好地方”。而她(女主角)总想这么回答:“但这不是一个让成人还能成长的好地方!”

  麦迪逊的生活,或许像淡淡的清酒吧!有的人能喝一辈子,都觉得温厚醇美。

  她,也喝了一辈子。只是中间偷喝了一口大曲!

  且终其一生,都认为大曲才是真酒。

  每次他来,我都想:“情人来了,多好!”每次他走,我也都想:“情人走了,多好!”情人来,带来的是激情;情人走,留下的是自由。

  ◎当夫妻不再同床

  朋友蜜月旅行回来。

  我说:“新婚燕尔。”

  “甭提了!”他居然手一挥,“才进旅馆,就吵架。那旅馆房间是两张小床,我无心地说‘两张床真好’,我太太居然就生气了。说我才结婚,就嫌她,不愿意跟她睡一张床。”他十分不平地说:

  “本来嘛!结婚之前,三十多年都一个人睡,突然旁边多个她,好不习惯,连放屁都不敢。偶尔各睡一张床,不是挺好吗?”

  夫妻应该同床,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记得十八年前,刚到美国的时候,住在一位美术馆馆长的家里,发现他们不但不同床,而且不同房间的时候,真是大吃一惊,心想:“他们大概距离离婚不远了。”

  后来才知道,他们从二十年前,盖那栋房子,就已经存心设计了这么个“不同房的组合”。

  两间卧室,一样大,各有一张双人床。卧室之间又各有一道门,通向同一个浴室。也可以说,走出这个门,进入浴室,再推开浴室里的另一扇门,就可以进入对方的卧室。

  晚上两个人可以一起在浴室刷牙、洗脸,再互道一声晚安,各进各的门,而且都关上门,睡自己的“大头觉”。

  有情趣的夜晚,“战事”结束之后,可能留驻在对方的战场睡到天亮,也可能有一人起身“回自己的房间”。

  “这样多好!”馆长说,“她爱在床上打电话,我爱在床上看报,以前我嫌她说话吵,她嫌我翻报吵,自从分房之后,谁也不吵谁。”

  也听过一位著名的女作家说过类似的话。

  女作家结婚之后,生活得很优裕,作品却少多了。隔不久,离了婚,回复单身,作品也大量增加。

  “我们只是不住在一块儿,现在还常约会。”女作家说,“每次他来,我都想:‘情人来了,多好!’每次他走,我也都想:‘情人走了,多好!’情人来,带来的是激情;情人走,留下的是自由,和我创作的空间。”

  她做得对不对,我不敢置评,倒记得美国电视名人宗毓华,以前和她先生为了工作,各住一方,一个礼拜才见一面。不久前,宗毓华离开新闻播报台,改为和老公一起主持节目,有人问宗毓华感想。

  宗毓华一笑,说:

  “现在每天都‘能’看到他(指她丈夫),多好!每天都‘得’看到他,多糟!”

  多么幽默又意味深长的话啊!

  对于创作者或工作压力极大的人而言,另一半可以是最佳的慰藉、最贴心的伴侣,也可能是宁静思考的干扰。许多夫妻就因此发展出他们特殊的“相处模式”。这模式在外人眼中,很可能是最糟的,对那当事人而言,却是最好的。

  记得梁实秋和韩菁清结婚之后,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屋子里,却不同房间。非但不同房间,而且一个人住在西南角,一个人住在东北角。

  梁教授以早起闻名,早上四点多就起床了。韩女士以晚睡闻名,时过中午才会起身。

  于是有人说这是最差的结合,因为生活上根本不相配。倒是一位跟他们熟识的朋友说:

  “这样正好!梁教授早上写作,太太睡觉,不至于吵到梁教授。至于吃嘛,她装好一小盒一小盒,放在冰箱里,梁教授什么时候想吃,放在微波炉里热热,自在得很!”

  看梁教授在婚后,作品源源不断,又享了高寿,谁能怀疑这番话呢?

  也记得小时候,隔墙常传来邻居女主人敲木鱼念经的声音,一念就是几个钟头。

  我后来常想,她还和丈夫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吗?抑或早就分房睡了?我也常想,那些分房的夫妻,会不会愈睡愈远,变成只有情谊,而少情爱的“室友”?

  倒是有一年去天津,看一位长辈。

  年过九十、骨瘦如柴的老人家,失去了年轻时偌大的家产,只剩下一间房、一个妻。

  没见到床,我东张西望地问:“你睡哪儿?”以为他另有卧室。

  “就睡这儿!”老人指指身下的躺椅。

  “我是说晚上。”我补了一句。

  “也就睡在这椅子上。”他沙哑地说,“气喘,十几年了,不能躺;躺下去,就上不来气。”

  “那伯母呢?”我又问。

  老太太指了指躺椅旁边的地。

  “就睡在他旁边。”又不好意思地解释:“怕他半夜喘。”

  “不凉吗?”

  “不凉!两人虽然没睡一块儿,靠近点,还有热气儿。”

  这是我见过的、印象最深的分床的夫妻。

  没有梵呗声,没有翻报声,没有电视声,也没有事业的冲刺与男女的激情。

  只是守着,过完一生。

  这世上有许多爱,像父母爱、兄弟爱、朋友爱,那些爱都很伟大,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没有一种爱,能取代男女间的恋情。

  ◎是谁为他穿上最后那件唐衫

  玉婆伊丽莎白·泰勒终于和她的“小”丈夫赖瑞分手了。付出的赡养费是一千两百万美元。

  “天哪!我三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许多听说的人都叫了起来。

  其实这跟美国著名的性感模特儿安娜,下嫁大她六十多岁的石油大亨霍华,一年之后所得的遗产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单单安娜的订婚钻戒,就是二十二克拉,更甭说那高达五亿多美金的遗产了。

  更离谱的是“香奈儿(CHANEL)”创业人香奈儿,七十多岁时爱上只有她三分之一大的男管家米霍涅。不但送他去瑞士减肥,为他买新车新房,让他管理珠宝部门,更把香奈儿公司给了他。

  香奈儿值多少?没人知道,只晓得当时一年净赚的钱,就达一亿六千万美金。

  多妙啊!这些“老人家”为什么都“头壳坏去”?他们竟想不到那“小男生”、“小女生”可能图谋他们的财产?

  当然也永远不会有人承认嫁娶“老夫”、“老妻”是为了利。玉婆的小丈夫说他娶丽莎,是为了保护她,跟她共创戒酒之后的新生。

  安娜也表示她是真爱这位提拔她的长者,视他如兄、如父,还打算跟八十九岁的老丈夫生个孩子。

  米霍涅就更贴心了,他说如果香奈儿哪天真老得不能动,他绝不会让人把香奈儿送去安养院,而要带她去自己的家乡,跟他的父母同住,一起安享余生。

  大概这些“老人家”,就被那甜言蜜语哄得轻飘飘了,飘上云端,飘得见不到人间的真相,甚至飘得远离了他们的亲戚、朋友。

  可不是吗?当年老的父亲、母亲,甚至祖父、祖母,突然宣布要寻第二春,嫁娶个小得可以做孙子女的人的时候,有几个亲人能不抓狂?

  只是,俗语说得好——“天要打雷,娘要改嫁”,又有几个人管得了?那老人家硬是再度走过了红地毯,花一扔,把子子孙孙全甩在背后。

  他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由那小男生、小女生编织的世界,带着他们的偌大财产躲了起来。

  就算他们不想躲,也得躲啊!儿女排挤、朋友鄙视、亲戚冷眼,大家一起排斥那个天外飞来的“阴谋家”、“小贱人”,也一起痛恨这个“老糊涂”。硬是把一对新人,挤到另一个世界去。

  但是,让我们仔细想想。当老人家能在风烛残年、一片萧瑟中,再找到些色彩,感染些青春,我们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有人能贴身照顾他了,而且那人又年轻,又健壮,足以扶持这些走不稳的老人家。这岂不是更能让子女放心吗?

  可是,为什么世人总以“利”的眼光,看他们的世界呢?连邓丽君生前花多少钱,为她的法国小男朋友买照相机,甚至死后的遗产是否落入那男生的手中,都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

  大家怎不想想,在她面对年华的逝去和空闺寂寞的时候,是谁走进她的生活,走进她的心?

  也有邓丽君的朋友谈到她和小男朋友争执时,总是她先“下气”,好像受了许多委屈,或在事后猜测可能两个人先吵架,男孩子负气出走,扔下气得喘息的女朋友,才造成悲剧。

  问题是,她为什么先“下气”,她为什么会那么善待“他”?她又是带着谁,一起去了泰国清迈?

  那是因为爱!这世上有许多爱,像父母爱、兄弟爱、朋友爱,那些爱都很伟大,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

  没有一种爱,能取代男女间的恋情。

  只是,大家常犯一个错。认为年岁大了、名气响了,就该成为圣人,被高高地供着,他们不再能有七情六欲。大家也似乎认定,只要年岁相差太多,恋爱就是假的。那年轻的一方,必定有所图谋,打算把老的害死。

  多年前,我熟识的一位老教授,七十多岁打算再婚,娶个小他三十多岁的女子,亲朋故旧群起反对时,老教授说得妙:

  “你们只想她可能把我害了。怎不想想,她年纪轻轻、漂漂亮亮、自自由由,现在被我拖累,是我把她害了?”

  据说国画大师黄君璧年近花甲,又娶了小他三十岁的容羡余女士为妻时,也有许多人反对。

  只是,三十多年来,只见年轻的黄师母,放下自己的事业,守在老人的身边,展纸、磨墨、送饭、送药,头发白了,青春去了。而当黄老师九十五岁逝世之后不过半年,还在为老人戴孝 泪的她,也死了。

  大家都说黄师母弄了不少钱,我也见过许多画款直接进入师母的腰包。可是当黄老师逝世那天,我看到再三哭昏过去的白发师母,又在不久之后听说她得了绝症,我常想,这三十多年来,是她搜刮了黄老师,还是黄老师全靠了她。

  当然,我们可以说那些只伺候“老人”几年的,才是真占便宜的人。但也让我们想想,当老人到了那个年岁,最爱他们的父母已经死了;年轻时跟他们一起玩的朋友已经老了;就算还有最爱他们的子女,也可能忙于自己的家庭和事业。真正在烛火熄灭之前,伸出双手护着,免得风吹熄的是谁?真正守在老人身边,为他送过尿壶、盖上被子,甚至为他读书、读报,把他像孩子一样呵护,哄他入睡的又是谁?

  许多年前,读到陈薇女士写的《魏三爷与我》。那是一段引人议论的恋情——

  一位老人家、一个小女孩,在车站邂逅。老人帮助小女孩,送她回家。又帮助失去双亲的小女孩走出尘埃。小女孩成了老人的女佣、学生、爱人,为他生了孩子。

  有人很不谅解魏景蒙,认为他老而无德。也有人很同情这份缘,认为老人在丧妻之后,终于能得到慰藉。有人从“情”看,有人从“理”看,有人从“钱”看,也有人从“欲”看这个老少配。

  我不置评。只记得陈薇在《刻骨铭心忆景蒙》中的一段话:

  我接到报丧的消息,赶紧拿了你(魏景蒙)最喜爱的唐衫赶到医院,把你从床上抱起,拥在怀里为你更衣。

  我常想,恋恋风尘几十年。当我们有一天老了,我们最爱的伴侣说不定先走了;我们最爱的孩子或许远游了,我们最要好的朋友都动不得了。

  是谁,为我们穿上最后那件唐衫?

 
页首 页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