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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风险、收益与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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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龙
经济学家认为,不仅商业活动的终极目的是追求收益最大化,就连人生每时每刻的各种选择都包含着风险和收益的衡量盘算。印度电影史上第一部进入奥斯卡竞赛单元的电影《逐鹿人生》(LAGAAN,又译《印度往事》)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佐证。
片长220分钟的《逐鹿人生》是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据称也是印度电影史上耗资最昂贵的一部影片。《逐鹿人生》生动地再现了英国殖民统治下印度民众的一次高风险同时也是高利润的生死抉择:故事发生在1893年英国殖民统治下的一个偏僻的印度小乡村,沉重的赋税再加上连年的干旱使印度村民苦不堪言。他们本希望能通过土邦主向殖民统治者求情,免征这年的赋税,没想到世上从没有仁慈的统治者,殖民军首领罗斯不仅不减免他们的赋税,反而要老帐新帐一起算,向他们征双重的税。
印度村民面临家破人亡,但殖民统治者却在逍遥地打板球娱乐。
村民们涌向军营向正在和英军首领一起观看板球比赛的土邦主再次求情。殖民军首领罗斯自以为板球是贵族的比赛,但勇毅倔强的印度青年布凡对此不屑一顾,罗斯认为自己受到了冒犯,便提出要和村民们来一场比赛:如果村民们输了便要付两倍的税赋,如果村民们赢了便可全免一年的赋税。
村民们都被震慑住了,惟独布凡表现出无所畏惧的样子。
罗斯见大家不敢接招,便加大了筹码,允诺:“如果村民赢了,便可免去两年的赋税。”
布凡故作犹豫,自以为印度土著不是板球比赛对手的罗斯随后抛出了更大的诱饵:“如果村民们在比赛中获胜,便可免去三年的赋税。”此时,布凡勇敢地把握住了时机,同意和英国殖民者来打这个生死之赌。
淳朴的村民们被这巨大的生死赌博惊呆了,纷纷埋怨布凡不该陷入这样的危险境地,因为村民们根本不会打板球。布凡则用新思维说服了村落里渴望改变生活的一部分年轻人,反正两倍的赋税也是致命的,没有任何村民交得出;就算是输了,加多一倍的赋税,和先前的痛苦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但如果赢了,就可以过三年不纳税不纳粮的神仙日子,这个赌值得打。
故事的结局当然是大团圆。对板球一窍不通的印度村民幸运地得到了爱慕布凡的英国贵族小姐暗中指点,经过三个多月的苦练,村民们终于在板球比赛中打败了狂傲的英国殖民军。他们可以免掉所有的赋税,过上三年无忧无虑轻松的生活。
如果让经济学家来给印度村民做顾问,他们肯定也会鼓励和怂恿印度人:就算是赌命也值得一博,“因为就风险和收益相比,收益明显地远远大于风险”。
商场上有一句名言:“利润愈大,风险亦愈大”。恩格斯对此曾有形象的比喻:当利润高到一定程度时,商人们甘愿冒任何风险。赌徒在输红了眼的最后时刻往往孤注一掷,至于是不是连性命也拿来赌,要看有没有到生死关头。用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就是要看风险和收益的比率。
但在效益和公平之间,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往往追求社会正义。人生本是一场连续不断的赌博,但一个社会需要人们下生死赌注的时候越多,这个社会便越不安全。被誉为一代宗师的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坚持认为,公正是社会制度首要的、不可缺少的品质:“假如正义荡然无存,人类在这世界生存又有什么价值?”
2002年辞世的约翰·罗尔斯是受到全世界经济学家批评和诘难最多的政治哲学家。他于1921年2月出生于巴尔的摩的富裕家庭,曾在牛津、麻省理工、康乃尔等大学任教,最后在哈佛结束了自己的教授生涯。罗尔斯1971年出版了巨著《正义论》,1993年出版《政治理性主义》,1999年出版《万民法》、《再论政治理性概念》,2000年出版《道德哲学讲演录》。辞世前一年,他出版了他的最后著作《作为公平的正义》。
罗尔斯提出了社会基本品(PrimaryGoods)的标准,以取代西方社会科学界占统治地位的效用标准。所谓社会基本品,指的是人们无论追求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或人生目的都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罗尔斯开列的社会基本品,包括各大基本自由、机会和权力、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社会基础”等等。
社会是由众多个人组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利益和对幸福的理解,所以只有当它受一些其自身并不以任何特殊的利益为前提的原则支配时,它才能得到最好的、最稳定的安排。罗尔斯设计了一个思想试验来推导这些原则,试验条件为:假设有一批平等的、需要通过合作而促进各自利益、同时又由于资源的稀缺和竞争而存在着利益冲突的人,每个人对自己即将以什么身份、能力、爱好、禀赋进入社会又一无所知,他们经过“反思的平衡”(ReflectiveEquilibrium),在道德原则和具体的道德判断之间来回调整,最终两者相互支持。他们选择的必将是这样两条原则:
首先,每个人都拥有享受彼此相容的最大限度自由的平等权利。政府对人们应该追求什么样的生活这一问题保持中立,只操心于为人们实现自己认为值得过的生活提供选择自由。每个人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无需也无法由他人代以厘定、实现。
其次,权力和地位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应对每个人开放,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平等只有当对最不利位置上的人有利时才是可接受的。
假设我们不得不面临如下的赌局:第一个赌局,你输10元和赢100元的机会,各是二分之一。第二个赌局,你有一半机会输1000元,一半机会赢10000元。现在你必须二者取一,你选择哪个赌局?
这两个赌局,单纯从期望值看,第二个赌局的均值为5500元,显然优于第一个赌局,第一个赌局期望值只有55元。但是,假如你担不起输钱的风险,那么对你最好的选择便是输钱较少的那个,即第一个赌局。
在决策理论中,担不起风险条件下的最佳决策准则,叫作“小中取大(Maximin)”法则。用在这里,便是将每个赌局的最坏情况列出来,即赌局一输10元,赌局二输1000元;然后从这些最坏情况中,选出一个最不坏的来,即赌局一:输10。于是赌局一便成为符合“小中取大”法则的最佳决策。
实际上也相当于在不同赌局中作选择,只不过这里赌的是自己投生为人后的毕生命运。拿毕生命运作赌注,显然是场不折不扣的豪赌,风险实在太大,令人担当不起。所以,最合理的决策准确性原则,只能是上面提出的“小中取大”法则。
仍然以上述两个赌局为例。假设有两个可供选择的社会制度,在第一种社会中,你生为弱者受损为10,生为强者得益为100;第二种社会里弱者受损为1000,强者得益为10000。再假设你生为强者和生为弱者的几率各为二分之一,你选择哪个社会?
尽管你所得好处的期望值在第二个社会里要大得多,但根据“小中取大”法则,必定选择第一种制度。不同的价值取向,会带来不同的选择——这也是为什么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常常吵得不可开交的原因。
一个幸福的家庭往往过的是庸常平淡的生活。安全社会的公民很少有机会像《逐鹿人生》里的印度村民那样用自己的生命和全部身家来打赌,虽然结局是印度村民赢了,有3年的快活日子好过。
或许你的生活中没有这么多的戏剧性。但是,如果你遇到收益比风险大得多的人生豪赌时刻,你的选择一定是“当然赌”。
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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