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成本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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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消费者保健保险的商机,几乎和保健产业的庞大商机不相上下。
医疗成本高涨
最不想涉入家庭医疗照顾的单位是雇主,因为现代人只有25%的时间花在工作上,每周40小时,而且一生平均换10个工作。然而,100年前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周工作6天,通常一辈子只有一个雇主,这是公司提供医疗照顾的滥殇。当时大型工厂或矿场员工的医疗照顾,都是由一位出诊或公司的医生包办,30年代的医疗范围扩展到厂外,当时联邦政府管制工资和价格,工会于是争取以公司付费的医疗照顾代替工资调涨。
正如第二章所述,联邦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在20世纪逐步升高,于1964年达到最高的92到94%,在80年代之前一直维持在70%。1950年,许多州的边际所得税率超过百分之百,也就是每多赚1块钱必须付超过1块钱的所得税。现在美国联邦和州政府最高的所得税率约50%(不包括财产税、销售税、汽油税等)。
由于高所得企业主管的收入大部分落入联邦政府的口袋,所以企业界50年代游说国会将更多的公司福利纳入免税范围(例如家庭的医疗照顾)。国会果然鼎力相助,不久之后,由雇主支付全家人健康照护的观念逐渐普遍,而且不论蓝领阶级或高级主管均一体适用。
最早,公司认为由联邦政府支付一半医疗成本补偿员工的作法是良法美意,然而,不久医疗成本即如脱疆野马般迅速上升,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现代每个人(除了老年人和穷人)几乎都享受雇主提供的健康医疗福利,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雇主是最不想牵扯个人医疗照护的人。
今天符合规定的公司医疗福利,雇主所支付的医疗保费可以全额扣抵公司所得税,而员工也不必把这笔医疗福利列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这是很不公平的制度。
因为在大公司上班的美国人,有50%以上的医疗费用由联邦政府支付(透过税法优惠间接补助)。然而,贫苦的劳工、自雇人士和失业人口为了支付1块钱的医疗费用,却必须在税前赚2块钱。为公平起见,每个人应一视同仁的享有健康照护的税赋扣抵或全部取消。
再者,由于补助的方式是所得扣除额(tax deduction)而不是租税抵减(tax credit),以致于有钱人比低所得的纳税人享有更高的补贴额。而且现行医疗补助制度是靠一套复杂的税法规定,大型的医疗保险公司和药厂很容易钻法律漏洞,取巧营私。就以治疗忧郁症来说,有些美国联邦税法允许购买昂贵处方药(像百忧解)的费用可以抵减税额,但如果消费者选用像圣约翰草这种既便宜、又安全的处方治疗忧郁症,却得不到税法的优惠。国税局根本没有权利替消费者决定治病的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