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总目录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

娱乐圈的成名捷径(2)

点此返回管理励志系列书籍在线阅读 首页






“明星模仿秀”绵绵无绝期
这厢,“超级女声”这股在全国烧得红透半边天的大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余热尤在。那边,一场名叫“梅艳芳菲”的超级模仿秀又开锣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一个节目被一家极具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的电视台隆重推出,旋即成为品牌节目,各个地方台竞相接踵,以铺天盖地之势普及中华大地,老少兼宜,童叟同乐——这个节目名曰“模仿秀”。
无数个有明星梦的人,仗着脸部的某些器官与某明星相仿,便自觉不自觉地模仿起明星的语言、神态、手势、眼神,待到有个谱了,便欣欣然挟以示众,到电视上去露一回小脸,以期换得“小华仔”或“小王菲”的称谓,从此或可跻身于娱乐圈。
于是,大千世界又为人类制造出来了一条成名捷径,当然,获得的随之就是利了。明星的模仿者们打着别人的旗号来“混饭”吃,自然要比自己创立一个个人品牌省事的多。
当然,尽管很多艺术都是从模仿中诞生的,但是区别在于,成功的模仿者是取其精华并臻以完善,而拙劣的模仿者往往偏爱于一些很表象的“特色”,并取其形而不得其意。“明星模仿秀”里的秀者们最爱模仿的往往是明星们的“特点”而非优点,比如成龙大哥的特大号蒜头鼻子,林忆莲的“矇猪眼”,苏永康的眼镜,赵本山一脚长一脚短的走路方式和宋丹丹瘪了嘴儿的“俺疙瘩那银儿啦”等等。
流于表象的模仿造就了大量假星,从台上走到台下,这模仿的势头却大有燎原之势。
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毕竟,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能有捷径可走,大多数人难免会趋之若骛。
电视节目“模仿”成风
近年来的电视综艺节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欢乐类,以《快乐大本营》为代表;另一类是歌会类,以《公益歌曲大擂台》最为典型;第三类是交友类,以《非常男女》最为抢眼。前几年,这三类节目像个大“拼盘”一样出现在荧屏上,让观众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会腻味。时间一长,那些节目就开始让人索然无味了,原因是类似的节目实在太多,像《欢乐总动员》、《绝对现场》、《音乐擂台》、《同一首歌》、《玫瑰之约》等等,同样的内容、同样的风格,有时候一个演员竟同时出现在几个节目中,这样的模仿不禁让人想起了《欢乐总动员》里的“模仿秀”,模仿的明星有人看,模仿的节目却让人倒胃口。
这不由得又让我想到了前面提及的“玫瑰的比喻”,第二个把玫瑰比喻成女人也至少算是一个庸才,但第三个就只好是蠢才啦,除非你是李敖。毕竟,模仿确实是一条成名与获利的捷径,但是,模仿不是抄袭,模仿还是需要包含创新的,这样才会有更大的竞争力,才会有更长远的生命力。电视节目还是需要不断创新,不断变化,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才能吸引越来越多的观众,才能成为人们熟知的品牌。
当然,娱乐业里的电影和电视剧的模仿就更是由来已久且都早就已经成为了一条要在影响圈里迅速成名的最佳途径了,或许这也是公开的秘密。关于这方面,我还会在后面的篇章里详细探讨。
娱乐圈里的模仿,与其他所有的“模仿”一样,都

上一页  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