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工作中心(1)(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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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工作中心 工作中心是用于生产产品的生产资源,包括机器、人和设备,是各种生产或者加工单元的总称。工作中心属于能力的范畴即计划的范畴,而不属于固定资产或者设备管理的范畴。一个工作中心可以是一台设备、一组功能相同的设备、一条自动生产线、一个班组、一块装配面积或者是某种生产单一产品的封闭车间。对于外协工序,对应的工作中心则是一个协作单位的代号。 除此之外,工作中心还可以反映成本范畴的概念。一个加工件的工艺路线报告中一般每一道工序对应一个工作中心,但有些情况,也可以几个连续工序对应同一个工作中心(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装配工作中心)。工件经过每一个工作中心要发生费用,产生成本。这可通过工作中心的成本数据和工艺路线中相应的工时定额来计算。 工作中心的内容应包括工作中心的编码、名称和所属部门,此外还应有以下两类数据项。 1. 说明生产能力的各项数据 工作中心的能力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即产出率来表示。工作量可表示为标准工时(以时间表示)、米(以长度表示)、件数(以数量表示)等,本书为讨论方便一律以工时表示。工作中心包括如下数据项:每班可用的人员数、机器数、机器的单台定额、每班可排产的小时数、一天开动的班次、工作中心的利用率、工作中心的效率、是否关键资源、平均排队时间等。由此,可计算出 工作中心的定额能力= 每日工作班次数×每班工作小时×工作中心效率×工作中心利用率(工时/日) 其中:
式中效率与工人技术水平和设备使用年限有关。利用率与设备的完好率、工人出勤率、停工率等因素有关,均是统计平均值。工作中心的定额能力应是能持续保持的能力。为使工作中心的定额能力可靠有效,需要经常与实际能力比较,用实际能力来修正。工作中心的实际能力也称历史能力,是通过记录某工作中心在几个时区内的产出求平均值的方法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