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灵丹草:参谋决策的悲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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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人们只有在生病了才会有需求,才会买它。在这种有病才吃药的理性驱使下,可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药品的消费是一种理性行为,而不是一种感性的冲动,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首先考虑的是药品的疗效,其次才是品牌。
正因为如此,一般情况下,一个新上市而不为人们熟悉其功效的药品在进行广告诉求时,通常会采用理性诉求来对消费者进行诱导说服。具体的做法就是通过对药品有效成分的分析、药物作用机理的阐述以及药物功效的准确诉求,辅以严密的逻辑推理,使消费者从理性的角度认知药品的良好品质,从而作出理性的选择。只有这样,药品的广告才能吸引目标消费者的关注,最终收到良好的市场效果。然而,在为灵丹草创作的《山歌篇》广告片中,深谙广告诉求原理的M公司却恰恰忽略了这一常识。在感性与理性之间迷失了方向,完全采用感情诉求方式来对灵丹草进行表现,丝毫没有提及药品的有效成分、作用机理等真正能够影响消费者购买的理性因素。这样做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在整个广告片中,消费者根本找不灵到购买灵丹草来治病的任何理由。试问,这样虚而不实的广告凭什么去说服消费者,从而赢得良好的市场反应呢?
M公司以为这种带着浓厚云南地方色彩的对山歌场景,一定会在消费者脑海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从而引发消费者内心的情感激荡,促使消费者去尝试购买。但它却恰恰忘记了一点:在药品的消费上,消费者首先是一个实用主义者,然后才是一个浪漫主义者。
在灵丹草的定位上,M公司将其界定为“清热解毒灵丹草,去痰利咽快又好”。这也是《山歌篇》广告片及相关平面广告的中心句。在这个定位中,M公司不但忘记了《定位论》所指出的“在传播过度的社会里,最好的办法是传送极其简单的信息”这一要点,而且更加忘记了“进入人们大脑的捷径是争当第一”这一《定位论》的核心理念。“清热解毒灵丹草,去痰利咽快又好”这一长达14个字的定位不但不易理解,而且繁琐难记。
M公司想借个别消费者服用药品后的真实感受来阐述灵丹草的功效,以显示灵丹草这一定位的真实性,从而打动其他消费者,引发共鸣,但它却忽略了几个问题:“这样获得的定位语代表性有多大呢?”“这样的定位语传播力强不强呢?”
灵丹草广告片在广告诉求和定位上的这两大硬伤,让灵丹草广告片成了灵丹草品牌成功传播的障碍,使灵丹草在市场上尚未立足便已倒下。作为两大硬伤的始作俑者,M公司难辞其咎。
如果说第一波征集广告语的失败对灵丹草来说只是一场小感冒的话,那么第二波广告推广的失败则给了尚在襁褓中的灵丹草致命的一击,加速了灵丹草上市失败的进程。
二、营销策略:自相矛盾,自抑身价
灵丹草的市场零售价为14.6元,在清热类中成药里属高价品种,在价格策略上,灵丹草走的是高端路线。一般情况下,一个产品在价格上走高端路线,那么相应地它的广告策略就必须走高端路线来进行配合。也就是说,它的产品广告必须要找出几个独特的诉求点从高端市场切入进行诉求来迎合此市场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以充分与价格策略相吻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M公司为灵丹草制定的广告策略却出人意料,走的却是低端市场诉求路线,二者互相矛盾。
广告中M公司强调灵丹草的产品原料是云南山野里的一种野生菊科植物,是一种传统的民间常用草药,这样的诉求无异于向消费者暗示灵丹草是一种很普通的东西,很明显是在进行低端市场的诉求。我们知道,消费者心中常有这样的逻辑:产品用普通的东西作原料,成本一定会很低;成本低,那么售价就不会很高。但在市面上,与售价3元的牛黄解毒片相比,该产品在清热解毒类中成药中是偏高的。如此高的价格不是暴利,是什么啊?这种定价策略与广告策略的自相矛盾,极易令消费者对产品产生排斥心理,而且灵丹草在功能上与其他同类产品毫无差异、毫无优势可言,同治一个病,消费者花3元就行,凭什么让他们选价钱更高的灵丹草呢?
三、促销活动:策划不周,再挫锋芒
在灵丹草的促销上,M公司策划了“今年流行摇着喝”系列促销活动。活动中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与另一纯净水厂合作,由两家公司分别向消费者免费派发产品,然后让消费者将灵丹草的浓缩颗粒倒入纯净水中摇匀,使之变成凉茶再喝下去。其实对于这一促销活动,盘龙云海和M公司的初衷是非常好的:首先,由于灵丹草颗粒是纯天然野生菊科植物为原料制成,味道甘甜清凉,用纯净的矿泉水冲喝,口感较佳;其次,灵丹草的有效成分中含有挥发油,用常温或低温净水冲饮,能有效避免挥发油流失,从而提高疗效。但是可惜的是主办者这样做,却恰恰将现代营销学中关于促销活动必须要适应消费者购买习惯这一原则忘记了,完全忽略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试问有哪一位消费者会用如此繁琐的方式、如此多的时间来吃药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消费者不可能因为灵丹草这个药品而改变自己的习惯,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铁的事实。因此这种生搬硬套脱离了市场自身规律和消费者需求趋势的促销活动,不但没有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反而使消费者更坚定地认为:灵丹草只不过是犹如凉茶一般的普通清热饮料而已,这无疑给该产品以致命的一击,更进一步增加了市场的排斥力度。
四、理性的选择=50%的成功
审视灵丹草上市失败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M广告公司所犯的这些错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产品上市前对广告与策划书的评估予以避免。但为什么企业会对这些错误视而不见呢?答案非常简单,企业过高估计和迷信国际4A广告公司的能力,从而导致了这一结果的出现。
一直以来,一些企业盲目从众,认为国际4A是广告界的权威,理论和方法都是最好的,找国际4A做广告、做策划就可以保证万无一失。于是在产品的广告和营销策划中对M公司的意见唯命是从。完全没有了企业自己的判断和经营产品的思想、策略体现。企业忘记了最熟悉产品本身的就是企业自己,真正的统帅是企业自己,广告公司只是参谋,也只能是参谋。作为统帅,企业要对营销过程中的每一件事,甚至每一个细节作出自己的判断,而不能盲目推崇权威。只有这样,企业的营销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有成功的硕果出现。因此,在决定广告公司作为产品推广代理时,企业不妨多一些理性,少一些偏见,从是否能产生真正的效果,是否能带来真正的效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客观因素,真正务实地作出理性的选择。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实现投入与产出的双赢,成为市场真正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