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协作:1+12的隐性价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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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共享式协作所涉及的第三项战略是外包。通过外包,领导者可以在不持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对专业知识加以利用。在外包的过程中,协作使卖主转化为合作伙伴,通常他们提供的将是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单一的外包。作为合作伙伴,外包的供应商与企业之间建立起彼此信任的关系,他会将外界的知识引入企业内部。伊格塞特(Exult)公司已经成为最大的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企业,它的合作伙伴包括英国石油公司(BP)、国际纸业(International Paper)、美洲银行(Bank America),和信诚人寿保险公司(Prudential)。在伊格塞特的业务模式中,与顾客的合作伙伴关系是建立在协作的原则基础之上的。伊格塞特公司将这一流程标准化,以确保服务的一致性,然后借鉴每一个重要的人力资源流程以寻求全球最佳的工作实践方式,并将这一知识融入到服务对象的运作模式中去。它在技术方面进行投资,从而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并且使知识在顾客中得到共享,从而寻求不断的学习和进步。
服务共享所涉及的第四项战略为借助多个工作团队的力量来解决一个共同的业务难题,以此来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有一些企业专门成立了危机处理小组来应付可能出现而又无法预见的突发事件。该团队的成员包括来自各专业知识中心的人士(财务、战略、安全、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等),他们聚在一起为出现的业务难题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例如,石油公司会努力防止原油的外泄,但他们也意识到此类的外泄时有发生。一旦有一处发生原油泄漏,针对该问题便需要一个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因此,所有的石油公司都会保留服务共享组织以确保解决方案的迅速出台。
协作原则使得服务共享得以发挥作用。服务共享实行的既非集中制,也不是分散制,它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管理工作的方法,它通过节约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创造附加价值,它通过调整想法以及对想法和知识进行平衡调节为每一次交易创造附加价值,从而使得整个组织的力量再一次超过了各个部分力量的总和。
给领导者的建议
协作是十分具有价值的隐性资产。它能够使企业的整体价值超过其各组成部分的价值总和。任何一个大型的、结构复杂的组织都必须确保协作原则的贯彻和实施。这些原则包括能够设定标准、共享信息、传播专业知识、分配权力、改进业务流程以及推进创新和设计。我们可以通过运用这些原则来增强合并和并购企业的实力,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使1+1=1;也可以对它们进行平衡调节,从而使1+1=3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这些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全球性组织,使我们在确保全球性经济的规模的同时也保证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应。这些原则还适用于组织中的服务共享,我们可以借助服务中心、专业知识中心、外包业务提供商或一体化解决方案来实现服务共享。
在协作原则得到充分运用时,隐性价值便产生了。这样一个聚集而成的企业比起其中任何一个独立的部分都更有价值。这些企业的投资者看重的是企业的规模和范围,但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企业的适应和反应能力。协作型组织的顾客重视个人服务,但同时也十分重视总体的综合服务质量。协作型企业中的员工通过在企业各个部门、机构或派驻各地的分公司中的流动性工作可以有机会获得各种不同的工作经验,同时企业也鼓励员工要适应当地市场的要求。
领导者可以遵循以下原则来构建协作性关系:
1. 确企业需要在各单位共享的核心内容;
2.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编订工作方法指南,然后监督这些方法的实际实施情况;
3. 在工作流程中设定最低工作绩效标准;
4. 在企业内部和企业以外广泛搜集最佳工作方法的信息;
5. 在受到严格约束监控的过程中进行人员流动,从而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来帮助他所在的单位取得成功;
6. 对于与业务相关的部门进行明确并实行流程再造;
7. 追求不断创新,对于可能落伍的工作方法进行重新设计,不断发现新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