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百犬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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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人与人之间传得最多的是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所谓“三句话不离本行”,但事之关己,难以走样,大致无趣。其次是传自己所熟悉的人或社会上公众人物。一曰“谁人背后不说人”,二曰“哪个人前不说人”——揭示的就是凡人者嘴必痒,“嘴痒”者必传话。事实也是如此: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口传的消息隔三岔五地流入我们的耳际,其内容大到党和国家的人事变动,小到白醋可以治SARS,道听途说的口口相传,竟是真真假假,以假乱真!
但凡传言的制造者都存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最能抓住公众中普通存在的窥私与猎奇心理,通过想像,制造各种所谓的“内部”消息,来蛊惑人心,以显示自己的“见多识广”。有的把收集和传播背景材料作为一种嗜好,津津乐道,乐此不疲;有的把别人的隐私作为笑料传播,将自己所谓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有的不顾职业道德,只因“嘴痒”就无中生有、加油添醋地乱发议论,致使小道消息进一步升级。而公众不乏“嘴痒”爱传者。这类人对一些小道消息,人云亦云,一听就信,一信就传,随口“捣腾”,于是社会上便有了毫无根据的道听途说。去年(2003年)从云南某村寨传出了重达8吨重的犀牛化石,有人已经出天价收购的消息,一时间闹得众多人士慕名前往参观,甚至还惊动了文物界,结果呢?不过一块有点像牛身的大石头!真是劳了民又伤了财!
纵观传言所害,我以为有三大原因不可忽视。
传坏不传好——这是产生传言的最大动因之一。俗话说“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积善三年,知之不多;为恶一日,闻于天下”,这意思是说坏事比好事传得快、传得远。好比一个人在街上拾到一件东西还给失主,这比较符合人的道德规范,没有什么可传的;但假如这个人在街上偷了他人的东西,被人抓到,就成了新闻。若是有听得某某官员可能因为贪污而被“双规”的消息,人们则会不问是真是假,纷纷奔走相告,说不定该官员所贪赃款会由一万而被传成百万、千万。
传奇不传正——这是传言的第二大动因。比如众人皆知狗咬人不足为奇,而谁要是说人咬狗就奇了怪了——这怎么可能呢?真是人言可畏!但可畏的东西总是因由于本质上属于非常理而迎合众人的猎奇心理。《战国策》有云:“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又说,“闻三人成虎,十夫揉推,众口所移,毋翼而飞。”意思是讲城邦中本来没有老虎,由于传说的人多了,大家都信以为真——此乃比喻传奇的流言可以耸人听闻。从这一点看,人们把不可能的事经神乎其神的口口相传,传得跟真的似的也就不难理解了。在这种情况下,真正属于真的东西因为没有奇的特质,自然也就没有传的意义了。
产生传言的第三大动因是公众窥私心理。所谓窥私,就是探知旁人未知的他人的内情。探知内情做甚?没有什么坏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己嘴“痒痒”时有人听而已。殊不知“舌头下面压死人”。别提你嘴“痒痒”时传的内容对受传者不利时人家会多么的恨你,即使你传出的内容是对受传者的褒扬,受传者也未必高兴。比如传他财富多他怕露了富,比如传他功劳大他害怕有人向上司进谗言,比如传他功高震主他又怕出名惹事多……中国谚语云“人怕出名猪怕壮”“树大招风风撼树,人为名高名害人”,指的就是常人均有怕传的心理。格言有云“附耳之言,流闻千里”,意思是说即使在耳边上说的悄悄话,也会流传到千里之外。既然传言会随时随地在随人嘴之所痒中让人猝不及防地发生,我们的前人才会给我们留下“欲人勿闻,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而勿为”的劝戒。无奈人们窥私之心难挨,人嘴也难堵,劝戒又能起何作用?
一个怪异的现象是:人人都知道传言不可信,但人人都有轻信传言的经历。这个问题很值得推敲。如果说远古人类是因为信息来源几乎只能靠人们口口相传而使得信息的准确性下降的话,那么今天信息爆炸时代人们仍然还具有那么浓厚的传言情结,这就有点儿难以理解了。俗话说“十里无真信”“听风就是雨”,说明所传的话与原来的信息距离越远就越失真,传话的人越多话越不可信。这一点大概是人人知晓,因而尽管社会上传言难止,完全依据传言而行事的人仍未必多。
但凡人长了嘴就要说话,谁也封不住谁的嘴,如谚语中说“瓶口扎得紧,人口扎不住”“坛口好封,人嘴难捂”“拴得住驴嘴马嘴,拴不住人嘴”,说明传言会传得神乎其神,主要原因就是人嘴之痒。可是对有些离谱的传言要是追根究底,竟发现纯属“造谣公司”恶意制造。比如像一些完全违反常理的事,却被人加工得有鼻子有眼——所谓“爆抖猛料”——这就远离了我在前面所说的一般性“嘴痒”了。
对于听传言的人来说,大多都对所传之言持不置可否的态度,但也许是人的探知欲所致,因此在明知一些似假似真的传言并不可靠的前提下,仍会以“不可不信,不可全信”的态度去事必躬亲。否则,你就无法用事实去制止以讹传讹、口口相传的谣言!
有这样一则故事,张某遇到李某,嘴发痒,没话找话地对李某说:“有个农家的孩子刚上幼儿园,就把小学毕业考试的语文、数学卷子答了个双百。”李某不相信,张某便说:“可能是单科吧。”李某仍不信,张某又说:“那是单科90分。”李某还是不信,张某便10分10分地减。最后李某厌烦了,说:“你为什么不会增加那孩子的年龄呢?”张某说:“我听来的消息是成绩嘛!”李某便不理他了。不料张某又开口说:“听说上个月有个肿瘤病人动手术,挖出来的那颗瘤长30丈,宽10丈。”李某不信,张某改口说:“那么就是20丈长。”李某仍不信,张某再说:“那么是10丈。”李某很生气,骂他说:“天底下有长10丈的瘤吗?你看没看到过?就在这里跟我胡谵!”张某红着脸回答说:“这些事我也都是听人家说的,信不信由你。”
一件事(不管是真事还是假事)传来传去,传到最后必然会和最初的事实相差很远。这是因为先前“嘴痒”的人不见得记得全,而听的人又往往会听走样;而同样“嘴痒”的人或多或少地都会根据自己的想像加油添醋后再传出,多经过几个人的嘴和耳,大家都未经证实便纷纷不愿意管好自己的嘴,导致事实一错再错,于是谣言就产生了。
为什么传言在中国如此盛行?
满足多数人各种各样的猎奇心理,这是其根本原因。就像一个人在桥上突然抬起头只为止鼻血,却会招来过往行人驻足“看天”一样,社会舆论的相对透明与多元,人们对物欲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当物欲和现实相差太远时,猎奇心理也相对膨胀起来,既然叫猎奇,自然要“符合”“奇”的“名分”。在这种“名分”里,好人好事本就应该去做,无“奇”可“猎”,真正可资为“猎”的自然是能让同样爱猎奇的人拉长耳朵的“好人坏事”;若是逢得名人干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那就更值得人们当做绯闻去大“猎”特“猎”一番了。谚语中的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万里”,针砭的就是这种好猎奇者口口相传的“嘴痒”之祸。
真可谓:舌之软嘴之痒,众口可铄出金!
人人说人、人说人人,传言之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