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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 尝试放弃一些客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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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承诺并不是没有边际的。如果个别客户对品牌造成损害,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客户永远是对的吗
“服务理念第一条:客户永远是对的;服务理念第二:如果客户有错,请参照第一条。”
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针对企业的竞争环境,提出了著名的波特模型,波特认为,企业最关心是它所在产业的竞争强度,而竞争强度又取决于“潜在的竞争者”、“现有的竞争者”、“替代品的生产”、“供应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及“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能力”这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
显然,在这五种竞争力量当中,“现有的竞争者”、“潜在的竞争者”和“替代品的生产”与企业竞争的直接结果显然就是“抢夺客户”;而“购买者讨价还价”背后的直接原因就是“竞争者”或“替代品”能够提供更高质量和更低价格的同类产品。要不被“竞争者”获得这种优势,就要“抢夺”更多的客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营销就是战争,客户就是企业要占领的阵地。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客户的战略意义越来越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客户的战略管理已经发展到了涵盖品牌、服务、广告、公关、企业文化以及业务流程等每一个企业经营活动的神经。
“客户是上帝”的理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统治着世界营销史。市场营销观念有许多生动的说法,如“客户是上帝”、“客户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爱你的客户而非产品”、“客户才是企业的老板”等等都反映了客户至高无上的地位。毋庸置疑,“客户是上帝”的企业理念对于提高我国企业营销水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意义。这种“客户是上帝”、“客户至上”的思想,对刺激企业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服务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尤其在我国,品种陈旧、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售后服务差等现象还存在的情况下,突出“客户至上”十分必要。但是,如果不能真正把握甚至是误解“客户是上帝”这句话的真正含义,相反对于企业却是一件有害的事情。
如果以“客户是上帝”的理念要求企业员工以客户为尊,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这当然无可厚非。每一个企业都不能回避其获得利润的本质,每一个企业都在试图“抢夺客户”和“征服客户”。客户理应得到足够的尊重与礼待,但尊重和礼貌都是双方的,客户也不能违背起码的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才对。遗憾的是,并非所有客户的要求都是妥当的。
《扬子晚报》曾转载了这样一条新闻:一位酒店服务生在推门送客时,不慎碰到一位客户的胳膊,服务生忙不迭赔礼道歉,但这位客户却得理不饶人,破口大骂;上海某餐厅在晚间营业时,由于突然跳闸停电,食客竟趁黑逃单;武汉某商场为客户备了几百把“雷锋伞”,结果借出去的伞除了一位小学生归还外,其余的竟有借无还……面对这样的“上帝”,如果再坚持“客户永远是对的”原则,是不是会显得太过苍白无力?
取悦上帝也要有底线
某酒店餐饮部的女经理总结出一套“发嗲服务法”并授之于麾下的服务小姐。该女经理训示服务小姐要尽量用眉目和身体语言来招徕挽留客户,要“零距离”接近客户,甚至发生身体接触,并要求做事、说话都要肉麻,用“发嗲”招呼客户,越肉麻客人会越喜欢。取悦上帝也要有底线,如果这种“附加价值”也算是“以客户为中心”的话,那大多数酒店岂不都不合格!
一个食品供应公司的销售代表曾帮助了一个遇到麻烦的餐厅厨师。这本来与这个销售代表无关,而他却放下自己的事去帮助这位客户。但是事情过去以后,这家餐厅却向该销售代表的竞争对手那里下了订单,原因只是竞争对手价格便宜两个百分点。于是,销售代表问这个厨师:是不是我额外的服务不值那两个百分点?厨师一边承认值得,一边继续在竞争对手那里订货。
OylairSpecialty公司的总裁兼销售经理RayDidonato说:“如果一个客户不是定期地向我们购买,或没有兴趣发展长期合作关系,那我们就在浪费我们的时间。”加拿大Geanel公司的销售代表ScottGander也非常同意这一观点,对新客户,他总是做得有点过头:他给新客户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并鼓励他们一旦有问题,可以在晚上或周末打电话给他。他努力成为他客户的商业伙伴。然后Gander问:“如果我们的产品比竞争对手略贵一些,同时竞争对手不提供同样程度的服务,这些客户愿意为我们服务付钱吗?是不是更好的服务就一定会导致客户的忠诚?”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他想他有可能对那些客户提供了太多无谓的服务。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家总是变着法儿取悦自己的“上帝”。很多大型商场都推出了“自由退换货”甚至“无条件退换货”的承诺。每逢圣诞节、元旦、春节,高档礼服、套装、晚礼服卖的特别好。但节后两三天,就会有一些客户来退货,他们通常很仔细地保管好各种单据,衣服上的吊牌也都照原样别的好好的。很显然,他们只想穿穿,过过瘾,并不想购买。如果这像这样无条件地取悦客户,到头来遭受损失的只能是商家。
无须服务所有的客户,一些客户值得我们花时间和精力来为其服务;但有一些并不值得,应该重新考虑对待那些你无须服务的客户的方式。
“客户是上帝”、“客户至上”隐含着客户的需求应该无条件地满足。然而,这样做对吗?
答案是否。
随着新产品不断涌入市场,客户对多数商品显得很外行。有多少人清楚快餐的营养如何?某种保健品对自己是否适合?装修材料是否有毒?这种高脂肪的食品是不是适合自己?
企业不能简单地满足客户提出的需求,为了自身利益而隐瞒实情,欺骗他们。对自己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的缺陷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考虑到客户在使用其产品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或副作用,力求使自己的产品尽善尽美。
而对于那些不合理的需求,如对毒品,私人枪支,色情书刊的需求是非法的,不能满足,这毫无疑问。还有些需求,对客户本身是有利的,但对他人和社会是有害的需求,同样不能满足。如一些一次性消费品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这些需求之所以不应该满足,是因为企业还承担着改善社会的责任。企业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赋予了企业生存的权利,有权利就应该有相应的责任。企业不仅应考虑满足自身和客户的需求,还要注意满足社会的需求。
美国的汽车工业传统上迎合美国人对大型汽车的需要。但迎合这种愿望的结果,是比小型汽车消耗更多的燃料,排放更多的废气,引起更多的致命车祸和更高的汽车购置与修理费用。软包装饮料行业为了迎合美国人图方便的需要,增加了饮用一次即丢弃的瓶子。但是,从前回收再用的瓶子在损坏前可以重复使用17次,一个那样的瓶于相当于17个一次性瓶子,反映出巨大的资源浪费。此外,许多一次性瓶子都不能自然地分解而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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