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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复习计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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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我们都已身经百战,对自己的看书方式也都熟握在心。就我个人而言,不是一个具有爆发力的人,不适合临阵磨枪,相反越到考试我越放松。因此我的复习进度是由慢至紧,在第三个阶段时达到高潮,最后一个阶段即考前3天时则是适当放松。我每个阶段的作息表都是不同的。第一个阶段的复习较为轻松,作息表如下:
9:00a.m.—9:40a.m.起床、洗漱、吃早饭9:40a.m.—12:20a.m复习12:20a.m.—2:40p.m.吃午饭、午休2:40p.m.—5:40p.m.复习5:40p.m.—7:30p.m.吃晚饭、看新闻或出去散步放松7:30p.m.—0:00复习0:00休息第二阶段的复习慢慢紧张起来,作息表调整为:将早上起床的时间提前1个小时,晚上睡觉的时间顺延半小时。
第三阶段是冲刺阶段,主要以做题为主,加之当时已经开学,作息表再次变更为:
7:20a.m.—8:00a.m.起床、洗漱、吃早饭、步行去教室8:00a.m.—8:30a.m.温习串讲内容或者重点法条或是查看昨日的错题8:30a.m.—11:50a.m做模拟题及对答案11:50a.m.—2:30p.m.吃午饭、午休2:30p.m.—5:40p.m.做模拟题及对答案5:40p.m.—6:40p.m.吃晚饭6:40p.m.—11:00p.m.参照答案解析消化错题(在教室)11:00p.m.—11:40p.m.加餐、洗漱11:40p.m.—1:30a.m.参照答案解析消化错题(在寝室)1:30a.m.休息考前三天切忌熬夜,即便你睡不着,即便你同寝室的室友还在熬夜,也要在12点之前休息。作息时间可以参照考试的时间安排,包括中午午睡的时间等。我把起床时间提前到6:40a.m.,中午午休的时间改在12:30a.m.—1:20p.m.。
第四节各科时间的安排
我们说司考无重点,这是强调司考复习的广度,在基础阶段最好不要区分轻重,全面突击。而当复习进入到一定程度或者考生已有了一定的法学基础之后,区分重点就显得意义非常。所以,在整个司考复习中,各科所用的力量并不是相等的,也实在不好相等。
周斌:区分学科,细定策略也是很关键的。我将司考科目按性质分为4类: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核心实体法;刑诉、民诉、仲裁、商法、经济法等技术性部门法;法理、法制史、宪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强理论部门法;法律职业道德等伦理法。再根据各科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复习策略:
第一类核心实体法,因其考题同时注重理论性及综合运用性,需要精读勤练。为此我将复习重点放在精读辅导用书上,运用“冥想回顾法”全面掌握书本内容。同时我向同事借阅了法律出版社的《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每读完一个章节,便做相应的测试题,依据测试题来把握命题方向,发现知识欠缺,再通过阅读答案解析,再次巩固重点知识。
第二类程序法、商法、经济法等技术性法,没有太深的理论,往往也只考法条,因此我直接阅读法律法规,没有再学习相应的辅导用书。但复习是全面的并不仅限于所谓的“重点法条”。从考试的实际效果看,除经济法因最后时间紧张不得不放弃而失分较多外,其余部分基本没有什么失分。
法理、法制史等基础理论和“三国法”、宪法等强理论部门法,因为考点较为细致且能被教材全面覆盖,短期复习效果较佳,因而这部分辅导用书,我在考试前的1个月连续精读了两遍,占用此黄金月几近60%的时间,确保了卷一的高分。余下的40%的时间,重点放在了程序法、商法等技术性法上,这些法短期复习效果较佳。而刑法、民法等核心实体法,主要放在前面细读,因为这些法既是各种考试必考的法,也是实际司法中运用比较多的法,对其内容的掌握相应地也更深入一些。如刑法总则的条文基本能背诵,因而考前不突击,并不存在多少记忆淡忘问题。至于法律职业道德,由于其伦理法的性质,很多问题可以根据常识作出推断,我决定根据时间,机动安排学习,后来由于时间太紧张,事实上也没有进行专门学习,但实际考试时失分也并不太多。
附:复习策略表
教材法律法规配套测试题解时间安排学习方式备注核心实体法精读一遍泛读一遍同步使用最初的2个月冥想回顾法重视测试题技术性法不阅读泛读一遍不使用最初的2个月点滴积累考前需强化强理论部门法精读两遍不使用只用于三国法考前的1个月冥想回顾法重视基本概念伦理法随机泛读不使用不使用考前几天浏览以留印象必要时可放弃
潘丁亮:对于时间的安排,我在几大主要法律部门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上大概花了整个复习时间的2/3。我每天基本都可以有5小时左右用来看书。
程世刚:司考达到及格分基本就可以通过,所以有必要把时间集中在分值较高的科目和知识点上。总体而言,三大实体法和三大程序法占了考试的70%左右的分值,因此我的时间分配的重点放在这些部门法上。因我的专业是民商法学,所以这方面花的时间相对少些,但卷四大部分都是和民商法有关的知识。所以对非本专业的考生,民商法的学习是一个重头戏。其中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又是核心。
张晓宇:在复习中我有一个心得,那就是非重点先复习,重点和难点靠后复习。司法考试是以记忆为主的,一般来说越临近考试记忆的效率越高.如果将重点内容早早复习则很容易忘记,与其那样倒不如把非重点内容放在前面复习,即使记不清楚也不会影响大局。
朱作鑫,2003年我花了整3个月以1分之差败北,2004年仅用55天成为上海冠军。我仔细分析,得出两点教训:(1)卷二失分过多。人称“得刑法者称诸侯”,我的公法卷过于薄弱扯了后腿;(2)时间分配轻重不适。各科平均用力,该花大力气的科目没有花,不该过分关注的科目却纠缠不休。另,我本科专业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是法律史,这是我的优势科目可以少花时间,把时间倾斜到刑法、诉讼法、行政法上。
陈玲:要集中精力攻克难关,切不能不分主次,平均用力。民法、刑法、三大诉讼法是重中之重我们要多花时间,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认真吃透。海商法、会计法、税法等小法,看看重点法条就可以了,不必挖得太深,花费过多的时间。
夏丹凤:一般我大的科目第一阶段安排1—2个星期,小的科目安排2—3天,后来的几轮复习就相应地缩短时间,保证复习的全面性。每完成一个任务就在后面打勾和加上注释,如果碰到各种事情无法完成任务就重新安排。这是在参加班之前,参加班后跟随培训班的节奏,自己做相应的补充。
赵秀秀:由于司考15个科目的考点多寡不一,特点各不相同,安排复习时间应区别对待。这种区别既表现在时间长短的分配上,也表现在复习内容的前后顺序安排上。民法、刑法、民诉、刑诉等重头戏,投入的时间自然要多。而经济法中诸如竞争法、财税法、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由于所背负的考点较少,故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可相对少些。重要的部门法复习的遍数尽可能多,考点少的则少翻几遍。在复习内容前后安排上也有一定技巧。例如,“三国法”由于内容相对陌生且比较难记忆,故在复习时间上可往后安排,类似的还有法理学、宪法、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因为这些部门法中的考点多数是属于记忆性的,需要理解的东西不多,若放在较前的时间里去复习,结果可能是看过了才1个月就把所有的东西忘记了,最后还得再花时间去重新记忆。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将这些部门法安排到相对较后的时间去复习,这样可避免因记忆的消褪而做无用功。由于有了表格和任务的明确性,给我的复习增加了很多动力。
科目时间是否完成法理4月2日—4月7日中外法制史8日—12日刑法13日—23日(期间兼看其他科目)刑诉24日—29日(留2天机动)民法5月1日—5月10日民诉仲裁11日—15日经济法16日—22日国际经济法23日—26日行政法和行诉27日—6月7日其他8日—15日袁晴:复习应该朝哪个方向使劲?聪明人看看下表就明白了:
卷数科目单选分值多选分值不定项分值总计第一卷法理68620法制史46212宪法88420经济法10101434国际法64414国际私法64414国际经济法612624法律职业道德46212第二卷刑法18221656刑诉法21201859行政法与行诉法1118635第三卷民法22261462商法12141036民诉法(含仲裁)16201652第四卷刑法25刑诉法12民法31商法12民诉法(含仲裁)20第五节计划的实施
有了计划还只能说是有一颗种子,要想收获还需要辛勤耕耘。同时,人是有惰性的,考生需要有一种机制来监督自己,检查每天的学习进度,及时修正自己的计划,不断校正偏差。所以必须为计划安装一个监视的“猫眼”。
秦曲:在实行计划的过程中,要注意灵活性与稳定性的协调。俗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计划不过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在实施中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调整。但朝令夕改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导致复习缺乏连贯性、系统性。因此调整最好在第一个阶段或最后一个阶段作出,而中间部分,最好不要做伤筋动骨地变动。
我在复习中,最重要的一个调整便是在第一个阶段结束时作出的。开始考虑到时间比较短,而重点法条的“威力”也早有耳闻,我计划以重点法条为重中之重,而将《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作为候补。但当我将重点法条看完一遍时发现:重点法条选取式编排,使得那些法条在我脑中呈现支离破碎的状态;重点法条内容有限,如果以这本书为主导复习下去,我很快就会厌倦;刑法的法条过于简单,光看法条远不能真正把握那些罪名。于是我决定再换角,让《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登场,而刑法则辅以教材。重点法条留到第四个阶段进行重点强攻。如此进入第二阶段后,我发现完整的法规汇编可谓天高地阔,局限于重点法条倒有点井底之蛙的味道了。考试过后我更体会到这次“换角”的意义,所以我建议重要的部门法,比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刑法、刑诉、民诉及相关司法解释应以全版法条为主,重点法条为辅。而一些分值较低的小法,则可以重点法条为主,以节约时间、精力。
程世刚: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些东西自己没有看而别人在看,这就要权衡修正计划的得失。我在备考时周围的同学都在做“白皮书”的题,我也曾考虑过是否需要做那样的几套题,但权衡自己教材还没有看完,心想精力有限,还是放弃一些东西吧。其实整个的准备考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选择、不断放弃的过程,我们最初的计划就需要随着这样的选择和放弃进行不断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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