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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台州动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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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宝利特的成长之路
“台州地方政府不同于温州地方政府的无为而治,它在台州企业产权组织结构和产业集聚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积极的角色。”史晋川说,这是他们课题组20多位教授博士经过一年时间调研,得出的一个重要论点。的确,从前述历程可以看出,台州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转折点,似乎总能指出较为正确的方向。
而这一切在原名牧屿工艺美术厂的宝利特鞋业有限公司身上可以找到最生动的注脚。
早在1982年,原名牧屿工艺美术厂的宝利特股份有限公司就登记注册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成为全国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宝利特现任董事长陈华根是该公司的创始人。1966年,高中毕业的陈华根与同村人王华森采用温岭人亲帮亲、邻帮邻的传统生产组织形式——“打硬股”,筹划合伙办厂。
由于当时台州地区已经出现假借集体名义创办的合伙企业,陈华根等人也想给企业戴上这样的“红帽子”,于是他们在1982年11月28日写出申请报告,并送到了温岭县社队管理局,找到当时分管社队企业审批的陈心鹤,要求批办集体企业性质的“牧南工艺美术厂”。
陈心鹤向陈华根等人分析了戴红帽子企业产权不明晰不利于自主经营等弊端,大胆鼓励他们不挂集体牌子而直接作为私营联户企业。由于当时这样的做法没有先例,殊为敏感,其操作过程也是一波三折:开始温岭社队企业管理局内意见不一致,虽然不想轻易否定一起新生事物,但又不愿违背现行政策,所以将问题推到牧屿公社,可公社领导又把主要责任推到社队企业局,不肯主动表态。然而,陈心鹤坚持认为,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式的副业生产就是农民合伙搞的,现在办企业理应可以搞合伙联营。
最终,在征得了牧屿公社党委同意后,温岭企管局于1982年12月18日为陈华根等颁发了1982年第74号文件,文件写道:“同意建办温岭县牧屿牧南工艺美术厂,企业性质属社员联营(集体)。”凭着这张批文,温岭县工商局也大胆突入禁区,于1983年1月15日,在尚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为当时的牧屿公社牧南工艺美术厂核发了“社员联营集体”的营业执照。这标志着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的正式诞生。
正是当初有关政府部门的大胆支持,股份合作日后才得以在台州迅速遍地开花,这也直接促成了浙江宝利特股份有限公司日后的辉煌——这个当年只有12个职工、注册资金9000元的小企业,2002年的企业总产值已近2.4亿。其产品出口105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全国同类产品出口的30%。而在宝利特此后的发展道路上,依然可以看到当地政府“有形的手”。
进入90年代中期,台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普遍面临新的瓶颈,共有产权性质越来越跟不上生产要素流动、企业规模扩张的要求,并与有效管理和科学激励约束机制背道而驰。于是,当地政府又开始了积极引导,甚至是游说。到了1993年,当明晰产权成为企业继续发展中的迫切问题时,台州政府则开始主动出台了“摘帽文件”,为4000多家戴帽子的个私、村办、农民股份合作企业解决了产权问题。
1998年9月,温岭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改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提出除国家法律和政策明令禁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行业和商品都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1年6月8日,“浙江达力宝有限公司”在温岭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元。2002年12月6日,该公司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万元,直接目的就是要将台州达力宝鞋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厂房机器设备转移到浙江达力宝实业有限公司,使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底,浙江宝利特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4.
同道之道
在台州,记者常听到有人把当地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形容为“哥儿们”,而官方和企业自己的提法则是:同路、同道。史晋川教授指出,关于东亚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作用,学术界一直有两种对立的传统观点,一是认为东亚经济的成功要归因与强势政府克服了市场机制的失灵,二是断言“东亚奇迹”的出现恰恰在于政府不干预市场。“世界银行1993年出版的《东亚奇迹:经济增长和公共政策》可视为这一争论的分水岭。”史晋川说,它使得人们不再坚持认为,是因为东亚地区的政府极少对经济进行干预才使得东亚经济表现得如此不俗。
台州政府的行为方式似乎可以印证上述学理之争。然而,相对于曾经被奉为温州经验之一的“政府无为而治论”,台州政府的改革动力到底来自哪里?
“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利益机制是形成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动力机制。”台州课题报告中这样总结。史晋川认为,首先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主要是采用经济指标进行,即通过就业、增长和税收来间接地传递政治意图。其二,随着中国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财政分灶吃饭体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具有了独立的行为目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向上级讨价还价的能力及政绩显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实力,而这种实力又是由当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来体现的。只有当企业的利润目标和扩张动机得以实现,才可能推动本地的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从而有助于实现地方政府的垄断租金最大化目标。”史晋川指出,“正因如此,台州地方政府作为权力中心的行政代理人,才既有动机也有能力为谋求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的制度安排而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当然,一些历史偶然也是促成今天现实的要素,“比如,部分地方政府官员比较开明。”
这一点,应该可以从当年温岭县社队管理局的陈心鹤等人身上得到体会。
台州的合作经济虽产生、发展于“割资本主义尾巴”和“姓社姓资”争论不休的年代,但台州的部分开明干部对此则给予了启发、支持和保护,并给它们定性为“股份合作制”,戴上集体企业的“红帽子”。
到了对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年代,虽然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当时未曾启动,但整体出售国营企业的做法实际上在1993年下半年台州就开始实质性操作。当时台州市体改委和乡镇企业局部分开明的干部,经常下企业考察,对企业情况比较熟悉,深切感受到乡镇集体企业治理结构差和绩效低下,并且这种感受随着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外部竞争的愈演愈烈而日益加深。因此,他们顶着上面的压力,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企业改制中实现了众多突破。
台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主任梁雄军曾告诉调研组的专家,“由于我们当时实际改得早,也因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和职工乐于这么做,就改得快。等到上头知道出来反对,工作的大头已落地,加上无文件可查,上头也奈何不得。另外,上头说要让我们改,我们表示改,但实际上没去改,也无法改。”
但一个尚存的疑问是,在理论上同样应该具有“有为冲动”的温州政府,早期为什么实行了“无为而治”?
浙大汪炜教授就此谈道,台州所说的这种政企“哥们”关系,还与台州人的历史禀赋有相当关系。“台州人与温州人都受到了临海文化的熏陶,因而特别崇尚自由贸易。但不同之处在于,台州在地理位置上更靠北,历史上受中原文化影响更深,更具府制传统,因而与政府关系更紧密。”
“台州商人与政府的谈判能力更强。”汪炜说,他们研究了吉利集团的李书福的创业经历,发现这是一个不断突入各种发展壁垒的典型案例,因而他们将李称为“政治经济学家”。
“温州老板是不会介入汽车业这种行政壁垒森严的领域的,温州人会不自觉地回避与政府打交道。”汪炜说。
而记者还发现了另一个或许可资佐证的事实——浙江唯一一个具有十六大党代表身份的民营企业家,正是台州飞跃集团的邱继宝。
(本报记者王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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