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责倾销是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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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生产的汽车,运到美国后价格比在日本本土更便宜,因而被指责为“倾销”,那是两国政治首脑谈判的重要议题。有人说日本厂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美国倾销汽车,占领美国的市场,同时在日本本土用高价索取利润,补贴倾销的损失。
可是,这样的观点怎么能说得通呢——日本人怎么会用自己的钱补贴美国人呢?你说扩大市场,可是,亏损的市场,谁愿意扩大?越扩岂不越亏?“低于成本,占领市场”的倾销阴谋理论不堪一击,从来找不到事实的支持,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那么受欢迎。
合理的解释是,日本的汽车,无论是日本本土的高售价,还是美国的低售价,都高于其生产成本,因此无论在日本还是在美国,都是卖一辆,赚一辆,没有“为了吆喝而赔本”的。
问题在于怎样定价才能多赚。在日本,价格定得较高,才能使总收益达到最大;但在美国,价格得定低一点,才能使总收益达到最大。显然,“价格歧视”的目的是增加交易,这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都是有利的。
“倾销”、“不正当竞争”、“操纵市场”、“伤害美国”等等这些恶毒的词语,固然能够激怒某些美国议员,让他们动手阻止廉价外国货品的进口,从而保护当地的落后企业。除了日本汽车,还有法国香水、韩国钢铁、中国纺织品、加拿大的小麦……。但我们知道,限制进口量,限制交易量,那才是真正的伤害。不仅伤害了外国的先进生产者,还不可避免地伤害了美国人民本身。
“多买多送”策略
根据顾客的购买量来实施的“价格歧视”策略,同样也能促进销量,增加交易,从而增加幸福。
一个星期内顾客对第一顿海鲜餐的个人估值,与对第五顿海鲜餐的“个人估值(personal worth:个人认为某事物值得多少其他的事物)”是不一样的,越吃“个人估值”就越低。如果对同一顾客的各顿海鲜餐区别定价,就能诱惑顾客更充分地购买。不少餐厅都有赠券和熟客打折的制度;航空公司规定购买“夫妻票”要比分别单买要便宜;“一元一件,四元五件”。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价格歧视”现象。
经济学可以拨开修辞的迷雾。“歧视”、“倾销”似乎不光彩,“让利”、“优惠”似乎符合消费者利益。然而,它们所指的都是同一种行为,就是厂商区分不同的需求,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反暴利法,反倾销法,都是经济学无知的法律。如果法令强行禁止价格歧视,那么大多数人都会蒙受损失,且以对价格变化更敏感的穷人为甚。
注:本文部分内容经授权改编自阿尔钦(Armen Alchian)《大学经济学》(Universit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