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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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程序
○集体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集体劳动合同的效力
○集体劳动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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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与资方通过协商确定工资第一份集体协商工资协议在外企产生
位于福田区的石川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通过与资方协商后确定了自己工资,这是深圳市外资企业中第一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企业。据悉,劳资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是国际通行做法,员工首席代表李世伯说,今年3月,公司根据往年的公司业绩、工资水平和对今年的效益预测,做出每个岗位工资标准发给员工;员工选举出谈判代表与公司谈判,协商工资制度,试行3个月后,于昨天签订了正式文本。该公司共有约500名员工,整体上员工工资水平比去年增长了8%。以后这一协议将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协商签订一次。
市总工会负责人说,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工资报酬由资方决定转向根据市场共同协商决定,有利于缓解和解决劳资双方在工资问题上的矛盾。据了解,深圳市已有4721家企业与员工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
(资料来源:《深圳特区报》2001年9月19日)
解析
1996年5月开始,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中国企业家协会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大规模地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试点的工作。到200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以使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50%为目标。国家对发展集体合同制度的决心和工作力度都非常大,因为签订集体合同对于维护职工与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甚至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都意义重大。
关于集体劳动合同的依据为:一是1994年7月5日我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了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等。二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1月20日颁布了新的《集体合同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首先,要明确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其次,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那些。《集体合同规定》第八条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
集体劳动合同一方面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在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建立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内部环境。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施行对公司、企业普通员工的工资、劳动条件、奖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与这部分员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进行日常管理时可以极大地减轻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工作强度。
通过上述报道不难看出我国在集体劳动合同方面的不断探索,不断完善、规范的历程。
1.1什么是集体合同
1.1.1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劳动法》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1.1.2集体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